作者saltlake (SaltLake)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啥法讓用同業產品比較的廣告消失
時間Tue May 21 00:49:45 2024
請問是哪一條法律的公告施行,導致國內廣告的下列手法
不再出現: 明白顯示或說出兩個產品的品牌,然後顯示本公
司產品的效能更好。
這類廣告似乎在三十還是四十幾年前滿常見,但不知從何
開始,廣告即便有產品效能比較的表現,被用來襯托本公司
產品的比較品,不會揭露其品牌,甚至還盡量避免讓觀眾聯
想到特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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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scu: 你去搜尋比較廣告就有答案了 不曉得你問這目的為何? 05/21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