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allan (天邊散雲 專業飄)
看板LAW
標題[公告] sk943252禁止發言三日
時間Mon May 20 23:27:53 2024
一、處分依據
板規第二條第八項本文
八、本看板不允許發文者刪除所發表文章或清空文章內容,違反者以違
規發文論處,板主並得自系統中撈回原文並轉發回板上。
板規第五條第一項
一、違規發文者,禁止發言三日。
二、違規事實
原始文章
文章代碼(AID):
#1cHqUlgQ (LAW) [ptt.cc] [問題] [問題] 佛心?獅子大開口?
三、判決理由
違規事項明確,雖可能造成和解問題,但仍應先寄信板主後,再視情況是否採取
緊急手段自救。依相關板規處禁止發言三日,自公告之時起即時執行。
惟因當事人已來信說明,經考量後其理由後,原文備份於限制閱讀之板主
工作區內,不放回板上。
--
平淡,不是我瀟灑,我想
只是我習慣了,如此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226.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716218876.A.22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