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lsol (亂風)
看板AboutBoards
標題[申訴] solsol 不服 IanLi 涉及偽證 (2026/5/5)
時間Tue May 12 19:40:47 2026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致群組長:
: 小組已於判決#1fxvS_-t (Law-Service) 中已答覆申訴相關
: 問題,另申訴人認為實習板主權限問題,本組已於就任文說
: 明#1dffBjwa (Law-Service) ,其差異在於後續須進行正式
: 板主的後續評鑑如信任投票。另股檢板是板主上任,共同擔
: 負板主權利義務。
: 這並非特例,而是在 Stock板建立新增實習板主制度後,一
: 致的程序。
: 以上說明。
申訴人ID:
solsol
被申訴小組長ID/所屬小組:
IanLi / LaweEconomic
申訴原因/申訴證據:
訴之聲明:
#1f-WJWet (AboutBoards)
小組長於IanLi 涉及虛假證言。欺瞞群組長和申訴人。
比照做偽證的公務員以另案審理,請群組主長另行審理.並對小組長IanLi 做適當之處分。
是否已向小組長私信反應/寄送系統時間:
無私信反映。已在小組長證言處反應,已過一周未獲回應。
事實與經過:
1. 本人於2025年5月26日提出申訴案
#1eCqWfJ5 (StockPicket) ,
由 StockPicket 板審查小組審理。
2. 第一審期間,實際表示意見者為兩名正式板主:
Paul1021 表示反對,rayccccc 表示同意。
3. 當時另有一名實習板主 TroyeSivan,於長達66天之審理期間內,
未對本案表示同意、不同意或棄權之任何意見。
4. 嗣後StockPicket板決議係以「未達過半」為由認定申訴不通過,
並將未表態之實習成員納入決議人數計算。
上訴後小組長IanLi也採納未表態之實習成員須納入決議人數計算,認定申訴不通過。
5. 嗣後該實習板主 TroyeSivan,已因執行板務效率不佳、導致明顯延誤,
經板主群認定並正式解任(附證一)
6. 於群組審理中
#1f-WJWet (AboutBoards) (已引用於此文頂端留證)
小組長於IanLi 證言申訴人只能在後續須進行正式板主的後續評鑑如信任投票。
7. 申訴人找到證據
#1ZO0R8tC (Law-Service) 證明實習板主可認定曠職。
#1ZO0R8tC (Law-Service)
BlueBird5566申訴
#1Z9Qcjhh (StockPicket) 一案成立
若被檢舉人Tapqou板主再有延宕板務逾七日,且未有小
組認可的緊急理由或依程序至小組板請假,將廢止實習
資格;另請於七日內依板規,補正包含但不限於
#1YtU1kP5 (Stock)
#1ZCeu1uM (StockPicket) .........
申訴理由:
上述6和7 可證明IanLi於訴訟中,對既存行政實務作選擇性陳述,
刻意只陳述<<只能對實習板主做信任投票,無法做出其他處置。>>
刻意不說<<可認定實習板主曠職和要求補正。>>。
進而隱瞞對原告有利之板務規定和實際案例,足以致使<<群組長>>對實際行政慣例產生錯誤認知。
涉及利用官方資訊不對等,蓄意隱瞞上級和民眾致使他們無法得知真實行政慣例。
比照國賠案時公務員作偽證會另案審理和處分,請群組主長對小組長IanLi 做適當之處分。
IanLi 小組長涉嫌:
‧ 板務人員故意虛偽陳述
‧ 隱匿板務慣例
‧ 提供不實證言,誤導群組長
‧ 違反平等原則. 誠信原則
‧ 違反行政自我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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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olsol (36.235.67.17 臺灣), 05/12/2026 21:2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