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pic (BNRBNRBNRBNR)
看板tax
标题[问题] 海外营业所得
时间Wed Jul 8 22:17:20 2020
大家晚安
已经有在板上搜寻过海外所得相关也读过了,
但大家的问题比较多是於海外工作或者受雇海外公司,
小弟目前是自营商负责人(有设立登记),从美国or中国买货再卖到欧美,中东
完全没有在台贩售.
货都是数位的产品 所以你要说是三角贸易也可以(因为没有也无法报关)
目前为了避税,想到使用OBU(境外公司但是在台湾开银行帐户)接单
小弟想问的问题是,假设我一年一次或两次把获利由OBU帐号(开在台湾)
汇回到自己个人帐号,性质应该会选股东盈余,
请问这样有适用670万的免税额度吗?
爬文有看到说如果是在台湾境内提供劳务,不能算境外所得
但因接单主体在境外,在网路上有看到如果是营业单位而非个人,
则是以交易所在地认定境内或境外
因此对这个部分不是很确定,想请大家帮忙解惑~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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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42.21.150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x/M.1594217842.A.F96.html
1F:嘘 asdfghjklasd: 赚那麽大是应该找专业会计师 07/09 04:16
2F:推 butcher: 这要看金流怎麽汇 07/09 08:55
3F:→ Kepic: 目前有配合的会计师 但问了都模糊回..所以才想上来问问各位 07/09 09:49
4F:→ Kepic: 目前我的想法就是单纯从OBU公司帐户汇到个人帐号 这样会有 07/09 09:50
5F:→ Kepic: 疑虑嘛? 07/09 09:50
6F:推 floz: 你人在台湾~~被查的话很有机会被认定境内所得 07/09 10:42
7F:→ floz: 国税局的标准就是,有疑虑的一律算境内所得 07/09 10:43
8F:→ floz: 你不服的话再去败诉法院慢慢和他们打官司 07/09 10:43
9F:→ Kepic: 感谢楼上回答 看来没那麽容易 07/09 13:49
10F:→ Kepic: 後来在网路上研究了一下,看到PEM跟CFC 让有相关疑问的板友 07/09 20:58
11F:→ Kepic: 参考 07/09 20:58
12F:推 tomap41017: 人在台湾 07/10 00:42
13F:→ Kepic: 楼上 没错 不管公司在哪只要决策者在台湾就是GG... 07/10 10:58
14F:推 thomas0207tw: 建议找专业的会计师喔,以免权益受损喔 07/12 11:47
15F:推 fgj: 虚拟物尚无法源依据,这部分随财政部函释怎麽说,风险很大 07/12 16:20
16F:→ fgj: 这问题不是会计师能处理的,因根本没立法,难怪资金外逃+人头 07/12 16:22
17F:→ Kepic: 有趣的是 目前却有法律规范外国公司的跨境电商相关税法 07/12 17:05
18F:→ riohack: 开OBU但是不要开在台湾 你这样弄会很复杂... 07/14 21:17
19F:推 parfait1984: 一招实质课税,营运决策在台湾所在地就能补你一堆税 07/17 16:26
20F:→ parfait1984: 了~ 07/17 16:26
21F:→ ting701: 看你要怎麽解释个人的哪种所得 11/21 23:18
22F:推 qya: 你要开的话,应该还是要开在国外,再汇回来 03/31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