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iensu (赚P帐号)
看板soho
标题[问题] 请教关於<试作>的范围
时间Tue Jan 9 13:26:32 2018
想请教:
发案者为了确认接案者具备可完成的能力,
(例如coding,或写一个外挂程式;在此以对方无法提供过去作品的情况)
在支付酬劳且已经与接案者沟通好的情况下,
要接案者当场操作该软体(看熟练度),
是否算<试作>?
理由: 想先确认这点,以免发文後<试作>栏位写没有,结果接案者说有,的窘境
举例A:
小弟有一份word档想改为powerpoint,
为了确定接案者可顺利完成,
於是在网路上找1页<介绍可口可乐公司的ppt档>
请接案者操作powerpoint,作出<介绍可口可乐公司的ptt档中的某页>。
(不用完全一样,重点是操作流畅度)
(操作约10分钟,先讲好支付酬劳,不方便可拒绝)
*上述操作的部分完全跟案件内容无关,仅仿制<网路上既有的范例>
举例B:
有一道数学题你希望有人帮你写详解,
於是你在参考书上随意找一题(已经有答案的题目)
请对方解出来,藉由比对<标准答案>,确认接案者的熟练度。
则若对方接受条件,也支薪,但事後称这个为<试作>,
则请教发案者是否违反版规?
*违反理由: 在试搞阶段的栏位写<否>,但被披露有<试作>行为。
保险起见先确认一下, (如果在哪里有详细<试作>定义,恳请告知)
感谢版上接案或发案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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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yaku524: 算吧,只要是正式委托前请对方先测试,都算啊 01/09 17:14
2F:→ myaku524: 不过你有付试做费,对方也同意的话,应该没什麽问题 01/09 17:15
3F:→ myaku524: 就像文案发案,也是有人会要求接案者先试写一段文字 01/09 17:16
4F:→ myaku524: 即使这段文字和正式接案的文字并无相关,但就算是试写了 01/09 17:16
5F:→ myaku524: 自然也会被称为试做,建议你只要委托前请对方做事都归入 01/09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