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vel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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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vicious666: #1PBxQddu 不符板旨06/01 18:53
板规9 经板主群讨论, 此篇文章难以认定有marvel点,原因如下: 第一段:都是观前世者A自己讲自己的,与原po的现实生活完全没有关联 第二段:催眠经验也只是重复自己在第一段看到的故事,只能认为是自己暗示自己, 类似纯梦境文的"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样, 虽然说与第一段的故事有相关,但还是与现实没甚麽相关 综上所述, 裁定文章无marvel点,文章删除。 ---- 2. #1PBXl_ws (marvel) [ptt.cc] [创作] 黄公学长 #1PEhH2sz (marvel) [ptt.cc] [创作] 千万别把创作者嘘到XX #1PFFOPxW (marvel) [ptt.cc] [创作] 千万别把创作者嘘到XX 2—偷窥 板务处理原则II、V 上列三篇文章之分类为[创作], 但又在内文强调为"自身经验", 故按板务处理原则II裁定并采一罪一罚原则, #1PBXl_ws#1PEhH2sz#1PFFOPxW文章删除,marvelstory累计警告三次。 由於该员违反相同板规三次, 依板务处理原则V.规定, 警告部分,违反同一板规者第二次起开始判决水桶一周, 後续违反相同板规警告则往上累加, 故裁定marvelstory水桶两周。 该员之相关文章是否违反板规2-5待板主群讨论後裁定。 ---- 3. #1PF1T6Z0 (marvel) [ptt.cc] 台中租屋经验一问 板规6-1 非本板业务, 光只是听到有人敲门也难以认定为marvel点, 因为敲错、被虫撞到门或是其他的可能性太多了, 且问适不适合租建议去地方板或是folklore民俗信仰讨论板询问较为恰当。 文章删除,howard091103警告一次。 ---- 4. #1PFKNP2_ (marvel) [ptt.cc] [找文] 关於躲猫猫 板规8-1 文章未满50字,仅有25字。 文章删除,GreenPark警告一次。 ---- 5.
2F:推 Fallen27: #1PDyqVE4 (marvel) 梦境文 06/07 18:16
原po来信解释, 文章末段叙述"看到有人站在旁边并意图拉棉被"为现实真实发生的事情, 故裁定非纯梦境文,无违规。
3F:→ Fallen27: #1PEdzc4J (marvel) 无marvel点06/09 19:31
已自删 ---- 夜来风横雨飞狂,满目杀戮血腥红; 长剑非是封木鞘,挥手再斩万鬼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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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推 Lang90: 哈哈哈,闹过头进桶XD,版主辛苦了。 06/11 23:42
5F:推 sankidd: 辛苦版主了。以及签名档是纵横子XDDDDD!? 06/12 00:24
6F:推 mikylin: 版主辛苦了! 06/12 00:30
7F:推 Texiu: 没有高材生了怎麽办 06/12 00:31
8F:嘘 wadeisshit: 你这是找理由桶吧? 看他文章根本没说是自身经历 06/12 01:04
9F:嘘 tony84590: 第一句啊,但这样就桶了 06/12 01:09
10F:嘘 tony84590: 很多创作文也都是第一人称或是说在哪里发生的 06/12 01:10
11F:→ tomchun6: 其实挺意外这样判决...即便在创作文中,「这是我的亲身 06/12 01:11
12F:→ tomchun6: 经历」竟然不能被当作是「创作文章」的内容用字 06/12 01:12
13F:→ tomchun6: 撇去讨嘘这点来看,我认为那是很有趣的创作文呢(甚至立 06/12 01:12
14F:→ tomchun6: 马衍伸出了同人二创。这让我开始思索用侏罗纪公园或沙琪 06/12 01:14
15F:→ tomchun6: 玛的梗来作marvel创作,是否也可能因此被桶的问题了... 06/12 01:15
16F:推 Lang90: 经历衍生的创作,那标题挂创作无误。亲身经历挂创作,那就 06/12 01:17
17F:→ Lang90: 有分类不符的问题。 06/12 01:17
18F:推 ssss0960193: 我还想看他的优文 可惜 06/12 01:24
19F:推 vicious666: 不能否认部分文就只是想避免可能的质疑就挂创作,却又 06/12 01:24
20F:→ vicious666: 要开头就「这是我亲身实例」。那如果是作者想营造气氛 06/12 01:24
21F:→ vicious666: ,我觉得可以讨论一下怎麽达成默契 06/12 01:24
22F:→ tomchun6: vic 既然是避免可能的质疑而挂创作了,那连创作都要被质 06/12 01:39
23F:→ tomchun6: 疑那不是逼人停笔了嘛...我到觉得把重点放在防范通灵王 06/12 01:41
24F:→ tomchun6: 可能洽当些...这篇摆明恶搞的就不说了,一些炒起来的或 06/12 01:42
25F:推 dan128: 高材生QQ了 06/12 01:43
26F:→ tomchun6: 许可以让板主以私信询问?以作为判决标准。也就是用版主 06/12 01:43
27F:→ tomchun6: 的身分先确认「这是我的亲身经历」究竟是避嫌或创作 06/12 01:44
28F:推 Lang90: 版主处理被嫌打压创作,版主不处理被嫌没做事,风向真乱… 06/12 01:46
29F:→ Lang90: 。 06/12 01:46
30F:推 Lang90: 其实很简单的问题为什麽要复杂化?由经验衍生或润饰的创作 06/12 01:52
31F:→ Lang90: 一直都没什麽问题。从来问题就在於总有人认为质疑就是恶性 06/12 01:52
32F:→ Lang90: 攻击,只要就会让作者不愿意发文,这些人只看到作者可能不 06/12 01:52
33F:→ Lang90: 愿意发文,却永远没看到那些被击落的通灵王们,这到底要有 06/12 01:52
34F:→ Lang90: 多marvel才会一再发生? 06/12 01:52
35F:推 s5347: 推处理掉催眠文。 06/12 01:54
36F:推 Lang90: 何况这次高材生是自己桶到自己,挂创作又一再强调是自身经 06/12 01:57
37F:→ Lang90: 验,与分类不符,明显违反版规,被办也是刚刚好而已啦。 06/12 01:57
38F:→ tony84590: 漫威高材生的文章内容很明显不符合现实世界常理和逻辑 06/12 02:02
39F:→ tony84590: 经验和创作都不能了,那要怎麽分类呢 06/12 02:03
40F:→ tomchun6: Lan 挂创作为什麽不能说是自身经历?我用简单的例子问你 06/12 02:11
41F:→ tomchun6: 经验:实话国的人 创作:谎话国的人。今天实话国的人,跟 06/12 02:12
42F:→ tomchun6: 说谎,那问题大条了,因为他不能说谎。今天谎话国的人, 06/12 02:12
43F:→ tomchun6: 跟你说他说的是实话喔...啊问题在哪里?他就谎话国的人 06/12 02:13
44F:→ tomchun6: 你信他的话干麻? 06/12 02:13
45F:推 icl30906: 抗议!!!!还我高才生!!! 06/12 03:50
46F:推 curryh: 推 06/12 03:57
47F:嘘 nojydia: 捅屁ㄛ 他已经写得比板上很多人好了ㄟˋ 06/12 04:11
48F:推 nojydia: 三小 「亲身经验」当然包括在创作里啊 那以後板上挂创作 06/12 04:14
49F:→ nojydia: 的只要有一点运用文字让读者感觉更加真实的描述都能桶搂 06/12 04:14
50F:→ nojydia: ? 06/12 04:14
51F:→ nojydia: 干这真的很夸张 06/12 04:15
52F:→ nojydia: 都挂创作了这样桶 板主根本目的性针对性解释板规 06/12 04:16
53F:推 vicious666: 我没说创作要开始被质疑啊,阿创作又爱强调是经验,有 06/12 04:20
54F:→ vicious666: 的作者像坦克文还开宗名义说「我是经验,只是懒得回质 06/12 04:20
55F:→ vicious666: 疑所以挂创作」,技术面上就是分类错误吗,桶了不冤啊 06/12 04:20
56F:→ vicious666: ,怎不说这种作为才是干扰了优秀的创作写手?有特定目 06/12 04:20
57F:→ vicious666: 的就要用创作当避风港,我看停笔也不是坏事啦 06/12 04:20
58F:推 vicious666: 讲得好像桶了这个所以怎样的,为啥忽视主打从经验衍生 06/12 04:23
59F:→ vicious666: 後续创作的文祥活得好好的事实啊? 06/12 04:23
60F:→ vicious666: 坦克被桶了叫好的一堆,这个同样的错误同样的标准,干 06/12 04:25
61F:→ vicious666: 嘛放过? 06/12 04:25
62F:→ vicious666: 找不到坦克那篇文的屍体,不知是被删还是自删,板主那 06/12 04:53
63F:→ vicious666: 时就有明确的说这样会被判分类错误了 06/12 04:53
64F:推 SrGareth: 挂创作就好好把故事当创作来写,你有本事把小说写得跟真 06/12 06:56
65F:→ SrGareth: 的一样,根本不用加「真实经验」一语来画蛇添足。 06/12 06:56
我在这边统一解释: 被裁定违规的三篇文章, 一篇说是亲身经历、一篇说是青眼所见, 一篇是亲身经历事件後发生的自己大学的事情。 我即是依据这些关键字裁定违规的。 以第一人称为主轴撰写的创作文不是没有,而是很多, 甚至也有像倪匡的卫斯理系列如此出名的创作小说; 但应该说是Marvel板长久以来的陋习吧, 不管是经验文或创作文, 只要在文章里面出现一点通灵问事相关资讯,同时又强调这是自身经历/经验, 马上会在下面出现一大串问这些资讯的板友, 甚至是寄信寄到创作者不堪其扰、使作者来信请求我协助删文。 为了板面的整洁与文章的分辨性与板务处理的一致标准, 才会针对这些分类挂[创作],但又在内文特意提出是"亲身经验"的文章进行裁罚警告, 而且过往判例也是以此为准则; 若只是单纯以"第一人称"视野撰写创作文是不会违规的, 板上许多创作文都是如此。 就算是同一个作者的创作文, 他的"黄学长系列"这种号称听来的故事我可是一篇都没认定有违规, 就算是文章里面有一两个错字(未到大量错字标准)、用词实在是很奇怪、 文笔再怎样特立独行, 我也仍然没有裁定他的文章违规, 因为就未达违规标准嘛,文笔好坏也从来不会是裁定是否违规的标准; 就算他的文笔再怎样不好、他的文风再怎样奇怪, 板友们再怎样讨厌再怎样嘘再怎样认为他闹板, 有违规就是有违规,没违规就是没违规, 我也不会因为板友们讨厌他的文笔文章内容一直嘘他就认为他这篇文章是闹板文。 大概就是这样, 若是还有疑问,欢迎在此篇推嘘文讨论。 ※ 编辑: skyjazz (61.231.67.250), 06/12/2017 07:36:11
66F:推 vm06wl: 两周後还不知照样po文「千万别把闹版者水桶」有差吗 06/12 07:35
67F:→ philandsam: 我觉得板主这样做根本是欢迎大家来合法闹版 06/12 07:40
OK,那请问你觉得该如何量化、定义出文笔多差、文笔多讨人厌为闹板的标准? 单篇文章超过30嘘、50嘘即是文笔不好、即是闹板吗? 那这样会不会有发动粉丝、小圈圈、甚至是分身帐号洗嘘文的情况出现? 这些创作文是否该用板规2-5甚至是板规12-3来裁定,板主群还在讨论, 但其实说穿了,很多人口中的废文、闹板文只是他们看不爽的文章罢了, 我觉得这是个可以好好思考的问题。 ※ 编辑: skyjazz (61.231.67.250), 06/12/2017 08:23:09
68F:推 philandsam: 以男女版为例 文章於六小时内被可辨识之不同ID嘘文达3 06/12 08:37
69F:→ philandsam: X以上。就已经是重度违规 要退文+水桶三个月 我不是 06/12 08:37
70F:→ philandsam: 很理解为何对闹版者如此宽容 不但没桶 连退文都没有 06/12 08:37
71F:→ philandsam: 那人家是不是更有恃无恐 那这样对这个版有任何好处 06/12 08:37
72F:→ philandsam: 或意义吗 06/12 08:37
73F:→ philandsam: 就像班规没有规定学生不能讲脏话 不代表老师就不能管 06/12 08:41
74F:→ philandsam: 理啊 06/12 08:41
75F:推 jojolia69: 版主 青眼所见是什麽意思@@?我觉得这好马佛(被打) 在 06/12 08:42
76F:→ jojolia69: 创作文中以第一人称叙述这是主角亲身经验而非作者,应 06/12 08:42
77F:→ jojolia69: 该就不算违反版规? 06/12 08:42
78F:→ sankidd: 青眼所见←这是m作者的原文XD不是版主笔误XD 06/12 08:49
79F:推 m122e: 水桶完这种小丑之後,就有更多喊着「创作自由」的小丑跳出 06/12 09:14
80F:→ m122e: 。就跟NBA版连署禁发LYS文时,会有人反对一样。要搞清楚, 06/12 09:14
81F:→ m122e: 现在是有人钻版规漏洞恶意闹版,要不然怎麽会被嘘到XX,版 06/12 09:14
82F:→ m122e: 主已经尽速处理了好嘛(至少有找理由),而不是完全没道理 06/12 09:15
83F:→ m122e: 的桶他。 06/12 09:15
84F:→ jojolia69: s大,我没追到原文,青眼让我觉得好潮 06/12 09:22
85F:→ sankidd: 如果你想亲眼看一下原文XD在的违规区,五月XD 06/12 09:28
86F:→ sankidd: 会记得是因为印象太深刻了这错字XDDDD 06/12 09:29
87F:→ ghostxx: 讨厌他的翻译文,整篇原文google翻译直接贴上,真的闹板 06/12 09:36
88F:推 ocardio: 板主们辛苦了 06/12 09:51
89F:嘘 tomchun6: 版主我觉得可以直接用你回应的1.通灵问事+2.真实经历去 06/12 11:14
90F:→ tomchun6: 做判定就好啦?但那篇明显只有2而没有1的部份,明显只是 06/12 11:15
91F:→ tomchun6: 创作书写的文句效果使用吧。用这理由桶他还是觉得很难理 06/12 11:16
92F:→ tomchun6: 解 06/12 11:16
93F:推 vicious666: 你觉得明显是效果,我觉得是逃质疑挂创作耶 06/12 11:23
94F:→ vicious666: 而且技术面上就是分类错误,做效果也是错误的 06/12 11:24
95F:→ vicious666: 创作里如果通灵资讯是可以现实查到的,一样是11-5要被 06/12 11:25
96F:→ vicious666: 桶的 06/12 11:25
97F:→ vicious666: 可你有没想过只要讲得摹拟两可,就可以强调是自身经验 06/12 11:41
98F:→ vicious666: 又挂创作的保护伞?要管理这种行为我认为用分类去管没 06/12 11:41
99F:→ vicious666: 有什麽不妥 06/12 11:41
100F:嘘 nojydia: 推tom 挂创作就是他对文章的定性 内文每一句每一字则属 06/12 11:42
101F:→ nojydia: 创作的内容 板主这样的方式认定 已经有限制创作的效果了 06/12 11:42
102F:→ nojydia: 今天在这里提这些意见不是要护航他的文章文笔的好坏 而 06/12 11:42
103F:→ nojydia: 是若板主开这样限制创作的先例 以後只怕会抹杀更多用心 06/12 11:42
104F:→ nojydia: 创作的作者心血 06/12 11:42
105F:推 lanesu: n大的结论我看不懂,用心创作的作者,只要在作品内不去强 06/12 11:47
106F:→ lanesu: 调「亲身经历」,直接进入故事情节不就好了吗? 06/12 11:48
107F:→ lanesu: 我之前参加活动文章,也没有强调亲身经历,可是推文一堆人 06/12 11:48
108F:→ lanesu: 在问是不是创作啊! 06/12 11:49
109F:嘘 tomchun6: vic 1.被桶的这篇文章有谁会认为他是真实的? 2.我前面有 06/12 11:50
110F:→ tomchun6: 提一个方式,或许版主可用私信询问真实或创作,而私信的 06/12 11:50
111F:→ tomchun6: 回应做为审查标准,也可适时避免争议(例:楼梯文真假、通 06/12 11:51
112F:→ tomchun6: 灵王真假 06/12 11:51
113F:→ tomchun6: lan 我觉得这会变成对「创作形式」的干涉,就像我前面提 06/12 11:52
114F:→ tomchun6: 到的,他头上就挂着「说谎国」(创作)的牌子了,你为什麽 06/12 11:53
115F:→ tomchun6: 要把它的话当真?这某方面来说,其实是种对创作文的限缩 06/12 11:54
116F:推 vicious666: 什麽叫谁会认为?你因为这点放过这篇,下次来个真的用 06/12 11:56
117F:→ vicious666: 这招逃避的你要怎麽管?你私信去问了他说没有就没有喔 06/12 11:56
118F:→ vicious666: ?然後信箱满满开始做生意? 06/12 11:56
119F:→ sankidd: 那以後写着「这是创作」但里面附上宫庙跟联系方式的话要 06/12 11:57
120F:→ sankidd: 怎麽算?算他创作?他挂创作还是要遵守分类与版规啊。 06/12 11:57
121F:→ vicious666: 没看到板主说的,就是有人会当真,当真到连创作的太好 06/12 11:57
122F:→ vicious666: 的作者都受不了吗? 06/12 11:57
123F:→ tomchun6: san 桶呀?有啥疑问 1.「公庙问事」+2.「真实经历」 06/12 11:58
124F:→ tomchun6: vic 前面我有提过,或许有争议文章可以用版主权限私信。 06/12 11:59
125F:→ tomchun6: 私信内容不公开,但须表明是否创作。但引起争议或问事时 06/12 12:00
126F:→ tomchun6: 版主可以私信内容做桶人标准,这是我的想法 06/12 12:00
127F:→ vicious666: 你知道宫庙不写资讯,是不会触犯的吗?那是不是又标榜 06/12 12:01
128F:→ vicious666: 亲身且有问世神准的情节,该受一下质疑?可是创作保护 06/12 12:01
129F:→ vicious666: 着耶?怎办?反正谁会信吗,他只是信箱一堆而已 06/12 12:01
130F:→ sankidd: 但他是创作啊,他都说了自己是创作,你为什麽要当真呢? 06/12 12:01
131F:→ sankidd: 照这个说法,不能当真,怎麽能桶?又不是现实世界。 06/12 12:01
132F:→ vicious666: 你要私信做什麽标准啦?「你是不是创作」「喔我是阿, 06/12 12:03
133F:→ vicious666: 那是效果」然後信箱里继续回信 06/12 12:03
134F:→ tomchun6: vicio 你最前面就提过有没有个两全齐美的默契标准了 怎 06/12 12:04
135F:→ vicious666: 而且私信内容依站规不得公开,桶了不会被质疑凭什麽桶 06/12 12:04
136F:→ vicious666: ?而且标准怎麽公告让人知道? 06/12 12:04
137F:→ tomchun6: 这边你又变得完全只想限缩创作文的样子?我没有说创作文 06/12 12:05
138F:→ vicious666: 你提的就不符合两全齐美啊 06/12 12:05
139F:→ tomchun6: 定有至高的权利,只是提出或许有更好的处理方式 06/12 12:05
140F:→ tomchun6: 私信内容不公开呀,但像这篇判决文时版主就可以此作依据 06/12 12:06
141F:→ vicious666: 什麽我限缩创作文,这种放鱼目混珠的经验进创作去逃避 06/12 12:06
142F:→ tomchun6: 去捅呀。如果作者连回应版主都要白目说是绝对真实的喔, 06/12 12:06
143F:→ vicious666: ,才是干扰其他优秀创作吧? 06/12 12:06
144F:→ tomchun6: 那我也赞成捅下去 06/12 12:06
145F:→ tomchun6: 那你觉得千万别把创作者嘘到XX这类恶搞文该放哪个分类? 06/12 12:07
146F:→ vicious666: 有看清楚我说的吗?用这招的人就是在用创作逃避质疑了 06/12 12:09
147F:→ vicious666: ,你等於就是开个完美保护伞给那些人啊?就算他讲得天 06/12 12:09
148F:→ vicious666: 花乱坠,只要回信时「创作喔效果喔」无敌的耶? 06/12 12:09
149F:→ vicious666: 创作阿,他标榜亲身经验就分类错误啊 06/12 12:09
150F:→ tomchun6: 为啥无敌?版主和版友还是能看推文回文来判断他是想鱼目 06/12 12:10
151F:→ tomchun6: 混珠还是单纯文章效果呀?你想像质疑经验文一样去炮他的 06/12 12:10
152F:→ vicious666: 什麽推文回文,你没看过只收信不回推文的喔? 06/12 12:11
153F:→ tomchun6: 创作文也绝对OK呀、有版友认为他假藉创作问事就检举呀 06/12 12:11
154F:→ vicious666: 检举?用哪条?他只要不提地名跟要私信,用哪条? 06/12 12:12
155F:推 Lang90: 话说楼上到底会不会看重点?瞎扯一堆旁支末节干嘛?创作内 06/12 12:13
156F:→ Lang90: 强调是真实经验则不符分类规范,很难了解吗? 06/12 12:13
157F:→ vicious666: 你又觉得创作文可以质疑了?那开放创作文被质疑真实性 06/12 12:13
158F:→ vicious666: 罗? 06/12 12:13
159F:→ Lang90: 啊啊啊,歹势啊,是说某Tom,请666大别在意。 06/12 12:14
160F:→ tomchun6: vici 我一直都在用你前面提过的是否有什麽判决默契来回 06/12 12:16
161F:→ tomchun6: 应的,我当然觉淂创作文本来就不必当真,但作为管理需要 06/12 12:17
162F:→ tomchun6: 质疑还是需要的,两边总得有些交集才有办法对话呀 06/12 12:18
163F:→ tomchun6: Lang 版规2的创作文定义,事实上并没有强调不得使用真实 06/12 12:19
164F:→ tomchun6: 经验这样的注解吧? 06/12 12:20
165F:推 Lang90: 创作文不用当真?Tom你到底有看懂重点了没?太多人看了创 06/12 12:22
166F:→ Lang90: 作文之後去私信作者,最後作者不堪其扰请版主删文这件事你 06/12 12:22
167F:→ Lang90: 到底看懂了没?你不当真不代表别人不会,如果你始终挑不出 06/12 12:22
168F:→ Lang90: 这个回圈,那根本没有讨论的价值。 06/12 12:22
169F:→ tomchun6: 还是请你回应一下:千万别把创作者嘘到XXX这类恶搞文该放 06/12 12:22
170F:→ tomchun6: 哪个分类? 06/12 12:22
171F:→ tomchun6: 所以为了避免作者不会不堪其扰,所以就先下手禁止作者做 06/12 12:23
172F:→ tomchun6: 出可能会让自己不堪其扰但其他人不一定会的限制罗? 06/12 12:23
173F:→ Lang90: 版规你到底看过没?创作文强调亲身经验就与分类不符,你知 06/12 12:23
174F:→ Lang90: 道分类的用意吗?你跳针文字游戏的意义在哪? 06/12 12:23
175F:→ Lang90: 你到底有没有看懂判决?创作没有问题,问题在创作中不得强 06/12 12:25
176F:→ Lang90: 调为亲身经历,否则与分类规定不符。 06/12 12:25
177F:→ sankidd: 那篇就是放创作啊,它违规是因为说明这是亲身经验,不是 06/12 12:25
178F:→ sankidd: 因为它恶搞。 06/12 12:25
179F:推 vicious666: 我讲的默契是板主示之怎样会踩线,作者采用怎样的措施 06/12 12:26
180F:→ vicious666: 可以不破坏气氛又不致踩线,从来不是去为这种文想开脱 06/12 12:26
181F:→ vicious666: 法又增加板主业务负担 06/12 12:26
182F:嘘 tomchun6: Lan 阿版规2就没写呀 阿版规2就没写呀 06/12 12:26
183F:→ tomchun6: vic 如果是通灵文也就算了,这类恶搞文我觉得本来就有讨 06/12 12:26
184F:→ vicious666: 我回答过了,你应该先看清楚,或去冷静一下,它就是分 06/12 12:26
185F:→ vicious666: 类错误的一篇创作文 06/12 12:26
186F:→ tomchun6: 论空间,它毕竟就是只写了个「这是真实经历」但又虎烂到 06/12 12:27
187F:→ Lang90: II. 标题[分类]需与内文相符,违者文章删除并警告一次。< 06/12 12:27
188F:→ Lang90: <<版规是拉丁文写的? 06/12 12:27
189F:→ tomchun6: 很夸张根本不会有人信的内容 06/12 12:27
190F:推 vm06wl: 「青眼」所见是青眼白龙吗(误) 06/12 12:28
191F:→ tomchun6: 喂喂等等 结果你们两个都没回应我「千万别把创作者嘘到X 06/12 12:28
192F:→ vicious666: 挂创作又写「这是真实经历」,就没有空间,不然坦克8 06/12 12:28
193F:→ vicious666: 的文你怎麽没去救? 06/12 12:28
194F:→ tomchun6: X」该放到哪个分类呀???? 06/12 12:28
195F:→ Lang90: Tom你是中文理解力有问题还是刻意出来搏版面? 06/12 12:28
196F:→ vicious666: 你认真?我回两次了耶 06/12 12:29
197F:→ tomchun6: 哪里?前面没看到 06/12 12:30
198F:→ Lang90: 那就是创作文,创作文,创作文,错在不能写是亲身经验,错 06/12 12:30
199F:→ Lang90: 在不能写亲身经验,错在不能写是亲身经验! 06/12 12:30
200F:→ sankidd: 我回了你无视然後追着他们要答案XDDD那篇就内文描述是亲 06/12 12:30
201F:→ sankidd: 身经历,就应该是经验文。可是它挂创作。你要说内文没有 06/12 12:30
202F:→ sankidd: 人信,怎麽可能是经验,那是他的事。分类错误就是错误。 06/12 12:30
203F:→ tomchun6: 所以创作文不得在创作内文使用「这是亲身经历」的文字, 06/12 12:30
204F:嘘 vicious666: 12:09 12:26 06/12 12:31
205F:→ Lang90: II. 标题[分类]需与内文相符,违者文章删除并警告一次。 06/12 12:31
206F:→ tomchun6: 使用「创作经历」这类文字,会像六四之类的一样变成禁语 06/12 12:31
207F:→ Lang90: II. 标题[分类]需与内文相符,违者文章删除并警告一次。 06/12 12:31
208F:→ tomchun6: 这样的解读是吗? 06/12 12:31
209F:→ Lang90: II. 标题[分类]需与内文相符,违者文章删除并警告一次。 06/12 12:31
210F:→ Lang90: 版规你看到了没! 06/12 12:31
211F:→ tomchun6: sank .....你摸着良心说说是你敢把那种文章放经验文?冏 06/12 12:32
212F:→ tomchun6: 那是找死吧~ 06/12 12:32
213F:→ vicious666: 「亲身经验」可以使用,不该单独使用并强调,而且在读 06/12 12:32
214F:→ vicious666: 者提出疑问时用来标榜是真实或闪避问题 06/12 12:32
215F:→ tomchun6: Lang 我看得超清楚呀 所以我再这边想讨论的一直是「这是 06/12 12:33
216F:→ Lang90: Tom你到底看到版规没! 06/12 12:33
217F:→ vicious666: 怕死可以不要写啊??? 06/12 12:33
218F:→ tomchun6: 真实经验」这串文字,究竟该当作1.创作文的注解 2.创作 06/12 12:33
219F:→ tomchun6: 文的内容。来判断,或许有些其他注明限制也不错 06/12 12:34
220F:→ tomchun6: 这或许是创作文的版规有需要补强的地方吧 06/12 12:34
221F:→ Lang90: 你国文老师哭泣了…,亲身经验请放经验,其衍生或润饰的创 06/12 12:34
222F:→ Lang90: 作请挂创作文。 06/12 12:34
223F:→ tomchun6: vic 所以你觉得应该为了方便管理而限缩创作文的形式,我 06/12 12:35
224F:→ tomchun6: 了解了,虽然不是很同意,但讨论的愉快。 06/12 12:35
225F:→ Lang90: 亲身经验请放经验其衍生或润饰的创作文请挂创作。 06/12 12:35
226F:→ tomchun6: Lan 我觉得我们一直没在同个平行线上讨论耶...=.='' 06/12 12:36
227F:→ tomchun6: 我在谈的是「创作文的内容能不能使用某些文字」你在谈的 06/12 12:36
228F:→ tomchun6: 是「创作文如何分类」 06/12 12:36
229F:→ Lang90: 你硬要跳针认为这样限缩创作空间,咱很开心没跟你在同一个 06/12 12:37
230F:→ Lang90: 空间上! 06/12 12:37
231F:→ tomchun6: 我表示该开心吗0_0'' 06/12 12:37
232F:推 vicious666: 你戴我帽子你当然愉快 06/12 12:38
233F:推 lanesu: tom,#1P7ZlhW9 的判例就是你所说的「唬烂到几乎没人相信 06/12 12:39
234F:→ vicious666: 你自己都讲了加注解就是一种解决,到底是在讲别人限缩 06/12 12:39
235F:→ vicious666: 三小? 06/12 12:39
236F:→ lanesu: 」,但是作者又一口咬定是经验的文章,超唬烂无法自圆其说 06/12 12:40
237F:推 Lang90: 创作文不得提及亲身体验这点有什麽问题?亲身体验你是不会 06/12 12:40
238F:→ Lang90: 挂经验吗? 06/12 12:40
239F:→ vicious666: http://i.imgur.com/7LSPCfD.jpg 06/12 12:41
240F:→ lanesu: 的经验文,是不会被桶的,只要作者敢挂这分类。 06/12 12:41
241F:→ vicious666: 他都已经在用文章内容来做回应,而不是说明纯创作了 06/12 12:42
242F:推 Lang90: #1PDjch6B 创作文,第一人称视角,但未提及是自身经验,一 06/12 12:45
243F:→ Lang90: 样不违规啊。 06/12 12:45
244F:→ sankidd: 我当然不会蠢到挂经验啊,但也不会在创作文开头就强调是 06/12 12:47
245F:→ sankidd: 亲身经验。要让读者身历其境不是靠这句话。 06/12 12:47
246F:→ Lang90: 文章多爬几篇再来谈谁被限缩了好吗。 06/12 12:47
247F:推 Lang90: #1PD52LSt 文笔好到让人误以为是创作,但是谁质疑他了? 06/12 12:49
248F:推 bb4ever: 创作文理应作者想怎麽创作就怎麽创作啊。今天我是作者, 06/12 16:15
249F:→ bb4ever: 我想创造出假的「我自身的经历」,为何要用二分法的方式 06/12 16:15
250F:→ bb4ever: 解读版规然後禁止我这麽做? 06/12 16:15
251F:推 bb4ever: 有人把创作文当真然後一直问作者相关问事资讯等类似事情 06/12 16:18
252F:→ bb4ever: 发生,就禁止作者们在创作文当中创作出亲身经历,未免因 06/12 16:18
253F:→ bb4ever: 噎废食? 06/12 16:18
254F:推 bb4ever: 在创作文中所有内容都可以虚构杜撰出来,为何作者不能利 06/12 16:22
255F:→ bb4ever: 用「这是亲身经验」这样的句子?作者就是有这种创作习惯 06/12 16:22
256F:→ bb4ever: 为何要因有人过度迷信而被迫改变写作风格? 06/12 16:22
257F:推 bb4ever: 今天现行版规的确有规定不能乱分类,可是作者今天创作出 06/12 16:24
258F:→ bb4ever: 「这是亲身经历」这句话,我认为没有错啊。作者可以在创 06/12 16:24
259F:→ bb4ever: 作文创作出任何事实啊。 06/12 16:24
260F:推 bb4ever: 有些作者文笔没那麽好,觉得靠「这是亲身经验」这种话才 06/12 16:26
261F:→ bb4ever: 能让读者身历其境,我觉得是可以接受的。毕竟版规不能管 06/12 16:27
262F:→ bb4ever: 文笔好坏跟写作风格及写作习惯吧 06/12 16:27
263F:推 lanesu: b大你的逻辑会让所有的经验文都可以挂上创作,这样就等於 06/12 16:53
264F:→ lanesu: 把「经验」分类拿掉了。之所以发文要有分类,而且要符合规 06/12 16:54
265F:→ lanesu: 定,不就是因为各个分类之间有所区别吗? 06/12 16:54
266F:→ balberith: (手痒) 06/12 17:01
267F:→ balberith: 在创作中宣告是亲身经历这种事本身也是一种创作方式, 06/12 17:02
268F:→ balberith: 版上一些日本怪谈也会出现这种宣告,印象中篇数是不多 06/12 17:02
269F:→ balberith: 啦,我认为真的要处理的重点不是那个宣告,而是後续跟 06/12 17:02
270F:→ balberith: 板友互动时的情况,比方说作者并非解释创作目的或内容 06/12 17:03
271F:→ balberith: 反而是不停以应该是虚构的角色或情节去回应时,最基本 06/12 17:04
272F:→ balberith: 条款就是分类错误了...如果没有这样干,那就不应该去处 06/12 17:05
273F:→ balberith: 理这种宣告,尤其是没有明文规定时,这样干引起争议也 06/12 17:05
274F:→ balberith: 正常吧... 06/12 17:05
275F:→ balberith: 这种宣告经常使用在一些比较荒谬、违背常识理论的故事 06/12 17:06
276F:→ balberith: 上,虽然不是重点但是使用这种宣告就如同电影标榜"真人 06/12 17:07
277F:→ balberith: 真事改编"一样没啥意义但可以营造些许的气氛,电影好不 06/12 17:08
278F:→ balberith: 好终究看的是剧本、导演、演员跟钱够不够,并不会因为 06/12 17:08
279F:→ balberith: 真人真事"改编"就让一部烂片冲上天际…… 06/12 17:09
280F:→ balberith: 至於被桶的那个,他的文章很怪我没有细看,但印象中他 06/12 17:13
281F:→ balberith: 非常勤於跟推嘘文互动,而且一直延续主文的话题进行回 06/12 17:14
282F:→ balberith: 应,被桶应该很正常吧... 06/12 17:14
283F:→ balberith: 我另外补充啦,应该桶跟不应该桶的差别用实例来说,比 06/12 17:20
284F:推 CarolleBOGUM: 老实说,我在创作的文若是亲身经历的,会在前言写作 06/12 17:20
285F:→ CarolleBOGUM: 者亲身经历改编,而不是在正文开头用主角视角强调 06/12 17:20
286F:→ CarolleBOGUM: 亲身经历,人都虚拟了,经历会是真实? 06/12 17:20
287F:→ CarolleBOGUM: 创作也要讲逻辑,不然就是假创作真偷渡。 06/12 17:20
288F:→ balberith: 方说今天第一人称主角在看到鬼时做出不符合道德常识或 06/12 17:20
289F:→ balberith: 理论的反应时,面对入戏太深的读者,两种心态的回应不 06/12 17:21
290F:→ balberith: 太一样,有问题的就是回"我吓傻了"<=延续角色心境立场 06/12 17:22
291F:→ balberith: 完全把作者跟角色连结在一起;创作者的回应会比较超然 06/12 17:22
292F:→ balberith: 会去解释角色的人物设定、情感波动甚至读者可能没发现 06/12 17:23
293F:→ balberith: 的伏笔...基本上这两种回应方式在目的动机上都是完全不 06/12 17:23
294F:→ balberith: 同的... 06/12 17:23
295F:→ sankidd: 可是,如果有人不回文只回站内信怎麽判定? 06/12 17:25
296F:→ balberith: 没有在公开板面明示暗示站内信行为从来都无法可管,讨 06/12 17:26
297F:→ balberith: 论板上已经禁止那种行为了,还有人要自投罗网神仙也难 06/12 17:27
298F:→ balberith: 救...真的想死你的你挡也挡不住啊... 06/12 17:27
299F:→ sankidd: 所以啊,他只要挂创作,第一句写亲身体验,只回站内不回 06/12 17:29
300F:→ sankidd: 文。不就无法可管?那以後大家都改创作,省得还要被质疑 06/12 17:29
301F:→ sankidd: 。 06/12 17:29
302F:→ balberith: 以自由度来说,创作确实比较好,人的记忆是很暧昧模糊 06/12 17:31
303F:→ sankidd: 之前就有一篇说自己这是亲身经历,但因为会被质疑所以改 06/12 17:31
304F:→ sankidd: 创作。人家都说的这麽明白是钻漏洞了… 06/12 17:31
305F:→ balberith: 又不可靠的,理论上创作时可以自行修改空白之处进行比 06/12 17:32
306F:→ balberith: 较严谨的叙述... 06/12 17:32
307F:→ sankidd: 自由度来说当然是创作好。但因为本版已经有一个分类叫「 06/12 17:32
308F:→ sankidd: 经验」。在创作文章内又强调这是经验,分明是偷渡了啊… 06/12 17:32
309F:→ balberith: 所以你讲的那篇被桶了啊,讲这麽明就分类错误了啊XD 06/12 17:33
310F:→ balberith: 你似乎很喜欢去管到非常隐密甚至主观的意识,今天一个 06/12 17:33
311F:→ balberith: 人不声张不像这几个人这麽嚣张,默默的把自己的经验挂 06/12 17:34
312F:→ sankidd: 在我看来,第一句就强调是自身经验但是挂创作,就是挑战 06/12 17:34
313F:→ sankidd: 分类啊。 06/12 17:34
314F:→ balberith: 上创作之名做些微的修改,谁会知道那不是创作是经验? 06/12 17:34
315F:→ sankidd: 她如果默默的改成创作,写这是改编,我没有意见啊。 06/12 17:35
316F:→ balberith: 判断的标准如果要这麽明确去限缩到创作自由度,我建议 06/12 17:35
317F:→ balberith: 修改版规,否则还是以实质认定为妥。 06/12 17:36
318F:→ sankidd: 我才没有喜欢管别人的主观。我说得是客观表现在文章里的 06/12 17:36
319F:→ sankidd: 句子。 06/12 17:36
320F:→ balberith: 问题是既然是创作了,内文就是包括在创作之内,所以後 06/12 17:37
321F:→ balberith: 续的回应才是重点,那边钻漏洞的不止开头讲他推嘘文回 06/12 17:37
322F:→ balberith: 应那种问答方式也是直接回应当成经验在讲啊。 06/12 17:37
323F:→ tomchun6: 创作分类在版规上的限制确实很模糊,推文和内文的关系本 06/12 17:48
324F:→ tomchun6: 来就没完整规范,事实上将推文视为创作故事的延伸去角色 06/12 17:50
325F:→ tomchun6: 扮演,也不是太稀奇的事。K岛奇幻版曾流行过、PTT前阵子 06/12 17:50
326F:→ tomchun6: 的侏罗纪沙琪玛山猪文也都算这种模式的延伸 06/12 17:51
327F:→ tomchun6: 要避免争议,还是得明文写清楚吧,不然用这篇恶搞文来看 06/12 17:51
328F:→ tomchun6: 桶他的理由实在挺牵强(经验文都还能给你被质疑的机会 创 06/12 17:52
329F:→ tomchun6: 作文直接讲掰掰) 06/12 17:52
330F:嘘 reality6699: 唉,这其实没啥好吵的,反正这版以後不管「创作」或 06/12 17:53
331F:→ reality6699: 「经验」,全部统一分类成「唬烂」不就好了?妈佛版 06/12 17:53
332F:→ reality6699: 已死! 06/12 17:53
333F:推 vicious666: http://i.imgur.com/YWrg9de.jpg 06/12 18:02
334F:→ vicious666: 这篇文在五月底就被套用此标准了 06/12 18:03
335F:→ balberith: 其他讨论板的情况这时候直接类比其实不太好,K岛我很久 06/12 18:12
336F:→ balberith: 没去了,但沙威玛文原本只是如一氧化二氢的恶搞,为了 06/12 18:13
337F:→ balberith: 整到人作者经常会在回应时接着唬烂下去,但那种创作型 06/12 18:13
338F:→ balberith: 式跟目前讨论的不太一样... 06/12 18:14
339F:→ balberith: 奇幻版的情况就我个人了解,这一区域的爱好者有时候会 06/12 18:15
340F:→ balberith: 搞角色伴演,简单来说就是去伴演自己塑造的角色,矮人 06/12 18:16
341F:→ balberith: 精灵、妖精、兽人的特色都会如同基本设定上程现,说不 06/12 18:16
342F:→ balberith: 你是看到跑DND团的记录了... 06/12 18:16
343F:→ FairyBomb: 每次都一样的问题在吵,每次都是一些以前没看过的,每 06/12 18:20
344F:→ FairyBomb: 次这些人都不愿意把板上的历史先搞懂,板主又不是笨蛋 06/12 18:20
345F:→ FairyBomb: ,为啥每个板主都要守住这条线?看看蓝天门不就知道。 06/12 18:21
346F:→ balberith: 板规限缩创作自由有前例,14-3就是最明确的例子,如果 06/12 18:49
347F:→ balberith: 可以直接清楚明确的规定应该是最好的,其实这次的争议 06/12 18:50
348F:→ balberith: 文板主用创作引起争议也可以处理,大概就条文适用上的 06/12 18:50
349F:→ balberith: 判断跟说明可能未必能说服所有人的问题吧? 06/12 18:51
350F:→ Lang90: 版规内的各种条文向来都有背後的历史渊源,总有人不看来源 06/12 19:10
351F:→ Lang90: 就觉得自己提出的才叫高见,被提醒了还坚持自己没错,错的 06/12 19:10
352F:→ Lang90: 是不肯与时俱进的规定。 06/12 19:10
353F:→ linchw: 我记得某篇神棍文创作挂经验 版主还会先提醒喔 06/12 19:18
354F:→ linchw: 之後改成创作以後说是他亲身经历 1版主依然在提醒一次 06/12 19:19
355F:→ linchw: 怎麽这篇就直接水桶了 看来果然是自由心证版(摊手 06/12 19:19
356F:→ skyjazz: 哪一篇? 06/12 19:29
357F:→ tomchun6: balb觉得直接用创作引起争议判还比较好+1 他被桶我不意 06/12 19:36
358F:→ tomchun6: 外但那样理由被捅我是真吓着 06/12 19:37
359F:→ skyjazz: 而且这篇公告里面也不是只有一篇就水桶,而是同一板规违 06/12 19:37
360F:→ skyjazz: 规三次警告三次才桶;从他发文时就被S标记很久,类似案 06/12 19:37
361F:→ skyjazz: 子的裁定也有前几次公告判例可循 06/12 19:37
362F:推 vicious666: 从来不看前因後果,就一句你都限缩创作自由冠上来,我 06/12 19:42
363F:→ vicious666: 也是吓得不要不要 06/12 19:42
364F:推 Lang90: 不管啦,说版规限缩创作自由就是限缩,警告在前也是限缩啦 06/12 19:55
365F:→ Lang90: 。 06/12 19:55
366F:→ tomchun6: 楼上两位呀...你们火气在大个什麽劲呀?我们不是在讨论 06/12 20:07
367F:→ tomchun6: 吗?怎麽觉得你们有点针锋相对了?这些事情本来就是没绝 06/12 20:09
368F:→ tomchun6: 对的对错,前面也有人提出疑问、和对版规是否更明确订定 06/12 20:09
369F:→ tomchun6: 或补洞的想法,版主前面也直接说推嘘讨论了,我怎麽觉得 06/12 20:10
370F:→ tomchun6: 你们到最後除了话中有话以外,只剩情绪字眼了? 06/12 20:11
371F:推 Lang90: 你高兴就好,跟你脑波对不上轨真心觉得是好事一件。 06/12 20:14
372F:推 vicious666: http://i.imgur.com/it44mMx.jpg 06/12 20:14
373F:→ vicious666: 大概因为我没有直接下个别人没有的结论硬冠下去,感受 06/12 20:15
374F:→ vicious666: 不到愉快吧? 06/12 20:15
375F:→ vicious666: 回答你两次的问题,你自己也没看清,然後也不说问了然 06/12 20:16
376F:→ vicious666: 後做啥,就下了个我没说过的结论。跟你是要讨论啥?你 06/12 20:16
377F:→ vicious666: 也就等着激怒别人後获得自满吧?还跟你讲啥呢? 06/12 20:16
378F:→ balberith: 整串直接提到限缩创作自由的好像也只有我,如果思考上 06/12 21:38
379F:→ balberith: 有疏忽导致你的不悦我深感抱歉。基本上在看版规这种有 06/12 21:38
380F:→ balberith: 拘束性的规定时,文义解释应该是第一优先的,过往的历 06/12 21:39
381F:→ balberith: 史渊源理论上最後都会化成直接规定,比方说禁止问事规 06/12 21:39
382F:→ balberith: 定背後有许多故事,也受过挑战最终才变成现在的版本, 06/12 21:40
383F:→ balberith: 大概是我想的太理想化了吧... 06/12 21:42
384F:→ vicious666: 看图好吗?大哥,我要哭哭了 06/12 21:42
385F:→ vicious666: 我没对你的想法有特别的意见 06/12 21:43
386F:→ balberith: 欸?我有看,但我也特别/整篇去查了,在我之前直接提到 06/12 21:46
387F:→ balberith: "限缩创作自由"的人是没有的,因此我才这样回... 06/12 21:47
388F:→ balberith: 不管如何...其实啦,文章被冲走大概就没後续了,在不 06/12 21:48
389F:→ balberith: 抵触上位阶规范的情况下,板主有权决定他的板要长什麽 06/12 21:49
390F:→ balberith: 样子,底下聊聊天练练打字都不见得有什麽实质作用吧... 06/12 21:49
391F:→ vicious666: 举例:前文或文末加个纯属虚构,这样的默契或板规,是 06/12 21:57
392F:→ vicious666: 不是就会限缩创作形式或有更好的做法;我目前就只持这 06/12 21:57
393F:→ vicious666: 样的想法,我只是不想被某人直接帮我决定出没下的结论 06/12 21:57
394F:→ vicious666: 。这样而已 06/12 21:57
395F:推 bb4ever: 就算不了解本版历史又如何?不能质疑版主的判决吗?我知 06/12 22:20
396F:→ bb4ever: 道对於创作偷渡经验的事版主很认真要杜绝,也真的很辛苦 06/12 22:20
397F:→ bb4ever: 帮忙管版,但是因为某些人会偷渡就禁止任何人用这种方式 06/12 22:20
398F:→ bb4ever: 创作根本也不是件合理的事啊 06/12 22:20
399F:→ bb4ever: 上面反对这种判决方式的人也不是没有提出或许可行的办法 06/12 22:22
400F:→ bb4ever: ,为什麽不能讨论?提出意见就要被酸自以为是的高论,这 06/12 22:22
401F:→ bb4ever: 里一言堂? 06/12 22:22
402F:推 Lang90: 有人阻止你创作了吗?到底有没有看清楚判决结果,锁文警告 06/12 22:51
403F:→ Lang90: 及连犯三次与分类不符才被桶的好吗。要提出意见又拿出不具 06/12 22:51
404F:→ Lang90: 体可行的办法,讲没两句就说这里一言堂,提出疑问又被说刻 06/12 22:51
405F:→ Lang90: 意刁难,请问核心论述到底是什麽,不要一直飘移好吗。 06/12 22:51
406F:→ tomchun6: vic 你是在指那天讨论的事?那时急着吃饭所以先做收尾, 06/13 00:59
407F:→ tomchun6: 如果让你不高兴我道歉,毕竟同时回两个人忙中有乱 06/13 01:00
408F:→ tomchun6: 当时会下那结论,是因为「被嘘到XXX」这类的恶搞文体确 06/13 01:01
409F:→ tomchun6: 实存在的状况下,假若创作者不故意触犯板规的状况下,那 06/13 01:02
410F:→ tomchun6: 确实可能变成经验、创作分类皆无法放置的情况,而你最後 06/13 01:03
411F:→ tomchun6: 的结论显然是「那就别写」。所以我才认为你对这问题的想 06/13 01:04
412F:→ tomchun6: 法是以「限缩创作(不发表恶搞文)」做结论。 06/13 01:05
413F:→ tomchun6: lan 我觉得很大的问题在於,你写经验文至少前面都会有讲 06/13 01:29
414F:→ tomchun6: 清楚比较详细、那些情况必须避开的,但相对之下创作文却 06/13 01:30
415F:→ tomchun6: 非常的含糊,究竟是「真实经历」不能写?还是不能写三次 06/13 01:31
416F:→ tomchun6: 以上?回推文究竟该怎麽看待?其实在创作文的分类上你看 06/13 01:32
417F:→ tomchun6: 不太到细节。最终就算版主下了判决,你还是可能会一头雾 06/13 01:33
418F:→ tomchun6: 水不知道怎麽避开。 06/13 01:33
419F:推 orengiht: 如果说是自己亲身经历则不可挂创作,那麽是否那些以 06/13 05:56
420F:→ orengiht: 这是我......的时候发生的事蹷岔廍愦r为开头的[创作] 06/13 05:56
421F:→ orengiht: 文章也算是违反板规,毕竟这也可算暗指是亲身经历,甚 06/13 05:56
422F:→ orengiht: 至以过去式第一人称来描写的[创作]文都可以硬说是有亲 06/13 05:56
423F:→ orengiht: 身经历的意思在,从而可被判为分类不符。[创作]和[经验 06/13 05:56
424F:→ orengiht: ]的本质差异,应是後者要对内容真实性负责,这也体现在 06/13 05:56
425F:→ orengiht: 质疑文的相关规定;在标题注明[创作]的文章,代表作者 06/13 05:56
426F:→ orengiht: 否定其真实性,表明了其文章之虚构性质,内文每字每句 06/13 05:56
427F:→ orengiht: 皆不应视以为真,我们怎麽能够依据虚言做出现实中的判 06/13 05:56
428F:→ orengiht: 断?如有寻神问卜之事,令创作者不堪其扰,届时其自会 06/13 05:56
429F:→ orengiht: 有所申明,若不断有这类事实发生,要考虑的应是将此板 06/13 05:56
430F:→ orengiht: 设定为十八禁,以免心智判断力不成熟之读者混淆虚幻与 06/13 05:56
431F:→ orengiht: 现实。而要维护一些网友心目中所谓清净的Marvel板,乾 06/13 05:56
432F:→ orengiht: 脆直接规定说文章被嘘到某个程度就会被删文,然後每人 06/13 05:56
433F:→ orengiht: 不得对同文章嘘文超过一定次数以避免少数因恶意嘘文使 06/13 05:56
434F:→ orengiht: 文章删除之情况。总之,板主针对分类不符的说法实在无 06/13 05:56
435F:→ orengiht: 据,在没有新的板规作为规范以前,以不充分的理由做出 06/13 05:56
436F:→ orengiht: 处罚也不过是作为某些团体的帮凶罢了。 06/13 05:56
437F:推 Lang90: 版规明明白白写了,分类需与内容相符,「名实相符」四个字 06/13 06:37
438F:→ Lang90: 到底有多难懂? 06/13 06:37
439F:→ Lang90: 板上很多创作者用第一人称写文,请问被锁文警告的有几何? 06/13 06:37
440F:→ Lang90: 最後被水桶的又几何?为何要漠视绝大多数创作都平安过关的 06/13 06:37
441F:→ Lang90: 事实呢? 06/13 06:37
442F:→ Lang90: 更有趣的是自己拼命抓着旁枝末节猛轰,却求版规及版主不要 06/13 06:37
443F:→ Lang90: 过度挑剔细节,现在到底是演那出?求大神开示!!! 06/13 06:37
444F:推 vicious666: 看到设为18禁,笑了 06/13 06:52
445F:→ linchw: 所以反坦克大将的意思是要不要水桶随版皇高兴罗 不需要一 06/13 11:28
446F:→ linchw: 个标准在 你这样抹黑版皇小心版皇不开心 06/13 11:28
447F:推 Lang90: 你有本事能提个标准出来再来谈版皇的故事。 06/13 12:07
448F:→ linchw: 哇靠 说的好像我是版主一样 标准是我可以订的吗 06/13 12:10
449F:→ linchw: 不要说出有本事你来当这种气话啊 你不想被质疑 就把标准订 06/13 12:11
450F:→ linchw: 好 不要搞得自由心证 被嘘以後又说有本事你来订 笑破别人 06/13 12:11
451F:→ linchw: 大牙啊 06/13 12:11
452F:推 Lang90: 提不出来可以说,不过这也很正常,下次要嘴之前先练练。 06/13 12:12
453F:→ vicious666: 反正不管怎麽做,你都会一直板皇不是吗?0.0大概连不 06/13 12:33
454F:→ vicious666: 干时也是一句板皇终於滚了 06/13 12:33
455F:→ tomchun6: Lang 你讲的我一直都知道,但如果只要那麽简单解读就可 06/13 14:04
456F:→ tomchun6: 那经验文就不需要增添那麽多注解了,就像我前面提的问题 06/13 14:05
457F:→ tomchun6: 到底这「真实经验」是怎麽去判读?一次?三次?推嘘依据 06/13 14:06
458F:→ tomchun6: ?如果能够做更详尽解读,或是板规上再明订,不是能避开 06/13 14:07
459F:→ tomchun6: 更多误会?而至少我目前看起来再创作文的板规上是没有这 06/13 14:07
460F:→ tomchun6: 类对字词的注解的。以这次被桶的文章来看,作者也可以 06/13 14:08
461F:→ tomchun6: 自行解读成:啊我都写那麽唬烂了~没人会以为是真的吧 06/13 14:08
462F:→ tomchun6: 而觉得自己有达到名实相符的底线 06/13 14:08
463F:嘘 linchw: 哈哈 反坦克大将说不出道理 只好用再练练这种低端嘴炮技 06/13 15:38
464F:→ linchw: 巧哦 06/13 15:38
465F:→ linchw: 简单来说就四个字 程序正义 你版主水桶可以 有利有据 没人 06/13 15:39
466F:→ linchw: 会说话 06/13 15:39
467F:推 BlackAndWhit: 史盖辛苦了 06/13 16:54
468F:推 Lang90: 你们高兴就好,你们说的都对!加油喔,要好好保持下去,漫 06/14 03:42
469F:→ Lang90: 威版的清流靠你们了。 06/14 03:42
470F:嘘 reality6699: 就说多增加一个分类叫「唬烂」,事情不就解决了?如 06/14 06:52
471F:→ reality6699: 果作者发文分类都已经挂「唬烂」了,那还有什麽好质 06/14 06:52
472F:→ reality6699: 疑还有什麽好桶的?别再吵惹,再吵下去这边快变成八 06/14 06:52
473F:→ reality6699: 卦二版了 06/14 06:52
474F:推 lanesu: tom建议的「在板规上明订」,不就是你一开始在讲的限缩创 06/14 10:19
475F:→ lanesu: 作文吗? 06/14 10:19
476F:推 asda: 版主辛苦了,版主难当。 06/14 18:13
477F:嘘 jameskerker: 嘘某L脑粉护航有问题的版规,如果版主自己都承认大多 06/17 16:00
478F:→ jameskerker: 第一人称创作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以自身经历为前提,那 06/17 16:00
479F:→ jameskerker: 因为这样判某些文章违规而对其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06/17 16:00
480F:→ jameskerker: 究竟判断标准何在? 06/17 16:00
481F:推 Lang90: 来来来,脑粉请您来这里,大家好好谈。#1PH3241k 06/17 17:57
482F:→ skyjazz: 我在哪里承认大多第一人称创作是以自身经历为前提? 06/24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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