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lyoubala (嘘~)
看板biker
标题Re: [闲聊] 道交管理处罚条例
时间Tue May 23 19:58:52 2017
看到FB上很多人都完全偏离了讨论的方向
以我们这边新北市来说好了
引爆点是"新北府环空字第1060779990号"公告
各位可以上网看一下
---节录以下内容---
四:於本市各类噪音管制区内不得从事下列行为至妨害他人生活环境安宁:
(二) 於晚上10时至翌日上午6时,使用未经嗓音审(检)验合格排气管之车辆
行驶於道路
------------------
而这是依照哪个法规呢?
来自噪音管制法8条1项4款
"其他经主管机关公告之行为"
而同法的23条说,罚3,000 ~ 30,000
好噜,我相信也很多朋友看过李婉钰议员稍早的质询了
为什麽不需要经过科学检查跟测试就可以开罚呢?
因为公告内容说"未经审验合格"
现在市面上的车,除了原厂管,基本上绝大多数是没有审验合格的
也就是说为何看到改装管就罚..就是因为这样
而至於如何审验..就是那个8,000的问题,这边就不多谈了
再来,开始有些风向说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23条之一附件15
改装合法免验呀啦啦啦啦之类的
当然,依照这条法律来说,免验没错
但是这条合法了,只是免罚这条,违反其他法律还是有其他法律的罚则在
而以现在的法律环境来说
他就可能同时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噪音管制法
我做个简单的结论
目前看来有几个大方向应该要处理的
一:噪音问题应该要从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移除,统一纳入噪音管制法管理
(这个就是洪立委昨天质询内容提到的)
因为这部分的修改会影响到该法的16条1项2款以及最恐怖的43条1项5款
二:在新北市政府(举例)发出这个命令时,也应该针对
"如何取得审验合格证明"之非原厂排气管做出一个有利於人民的解释
因为现在就是告诉你,非PM1000-AM0600我会叫你去验车
可是验完只会不开单但是还是不合法
要合法要去弄审验合格证明
这又是另一条法律"机车车型排气审验合格证明核发撤销及废止办法"
要讨论的问题了
所以其实大家会发现,现在各机关通通在依法行政谢谢指教唷
真正该注意的是应该去修正这个法律,以及要求新北市政府针对这个命令提出解套方法
这个问题才能真正被解套,而不是只是喊一喊还我改装权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以上大家再互相讨论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219.54.222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iker/M.1495540735.A.186.html
1F:推 teddy81807: 交通工具空气污染防制设备管理规则第五条,更换的防 05/23 20:20
2F:→ teddy81807: 制设备有是否经核准也是个问题 05/23 20:20
3F:推 ultratimes: 没错,包括类原厂(车行口中的副厂)其实都是不合格 05/23 21:09
4F:→ ultratimes: 这类的副厂,通常不是为了改装,而是为了省钱 05/23 21:10
5F:→ ultratimes: 但不管是为了省钱,还是改得更能跑,全部都是不合法 05/23 21:10
6F:→ ultratimes: 如果你想为了省几百块,整天去验车我也没意见 05/23 21:11
7F:推 Lung1217: 现在的原厂管跟副厂管的价钱已经不是差几百块而已好吗! 05/23 23:40
8F:→ Lung1217: 一只喷射车的原厂排气管大概都要6000起跳了,副厂的顶多 05/23 23:40
9F:→ Lung1217: 2000而已,原厂的价格真的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负担的好吗! 05/23 23:40
10F:推 WilsonGT: 原厂管价格破万,指日可待了 05/24 00:05
11F:推 shen553: 喷射车原厂管都6000起没错啊,还有 我家一台山叶老机车去 05/24 01:06
12F:→ shen553: 年被逆向的撞到排气管坏了 装副厂的...机车行打去总公司 05/24 01:07
13F:→ shen553: 公司问,回覆说全省仓库都没有零件了 05/24 01:08
14F:推 ph8235: 专业分析,法规写的乱七八糟 不清不楚的,是该修法了 05/24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