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men_Picket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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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在进行陪审员上任程序,非即将上任使用者仍可推文「报名」等待。 初步构想文件:#1Q45Zf4B (Women_Picket) 前次报名文件:#1Q45Zf4B (Women_Picket) 相关法规:〈陪审讨论过程规则〉#1Q6lqvXz (Women_Picket) 〈Women_Picket板 陪审员选任、解职办法〉 #1Q6lqQpV (Women_Picket) (注)〈Women_Picket板 陪审员选任、解职办法〉 1. 审案通告後五天内必须依规定提供有效意见。若未於五天内提出有效意见 达三次,板主得予以撤换(由报名名单上下一顺位者递补)。 → 相关规则请见〈陪审讨论过程规则〉四、⑴ 2. 参、。 本文内容: (1) 截至目前最新报名名单 (2) 拟将上任陪审员名单与正式上任办法 -- 以下为目前最新报名名单(报名方法:於本文推文「报名」即可;将统计至锁文前) Ⓐ someLetters Ⓑ lturtsamuel Ⓒ sodas500i Ⓓ success0409 Ⓔ claymath Ⓕ a000000000 Ⓖ ilikeroc Ⓗ loona Ⓘ talk5566 Ⓙ xz35s8pq Ⓚ Ⓛ Ⓜ 故第 01 期陪审员 拟将由编码 ⒶⒷⒸⒹⒺ 之使用者担任。 已於[Mon Nov 27 01:53:37 2017]寄发通知信函给编码 ⒶⒷⒸⒹⒺ 使用者。 已於[Tue Nov 28 10:08:19 2017]寄发第二封通知信给编码 ⒷⒸⒹⒺ 使用者。 已於[Tue Nov 28 17:55:01 2017]寄发递补通知信给编码 使用者。 -- 请这五位使用者至本板 #1Q6lqQpV #1Q6lqvXz 阅读相关说明後,在本篇推文 「已了解并同意遵守〈Women_Picket板 陪审员选任、解职办法〉」, 即可正式成为陪审员。(someLetters被禁言中,请以站内信方式完成上任程序) < 使用者Ⓒ逾期未回覆,将通知 使用者递补其名额> 若使用者未於 36小时 内来此文章完成上述程序,即视为放弃资格。 将再寄发通知给下一位报名使用者(),以此类推,直到足五人担任本期陪审员。 如有不了解之处,使用者亦可在本文推文询问。 -- 【 以下收录已回覆之参加者推文 】 被禁言使用者 someLetters 经站内信完成上任手续(板务资料留存 #1Q7C9YRU ) 已可使用 ☞ 陪审员①撰文区 (z-4-1-2) 使用者 success0409 完成上任手续
1F:推 success0409: 已了解并同意遵守〈Women_Picket板 陪审员选任、解 11/28 10:31
2F:→ success0409: 职办法〉11/28 10:31
已可使用 ☞ 陪审员②撰文区 (z-4-1-3) 使用者 lturtsamuel 完成上任手续
3F:推 lturtsamuel: 已了解并同意遵守〈Women_Picket板 陪审员选任、解 11/28 10:42
4F:→ lturtsamuel: 职办法〉 o'_'o11/28 10:42
已可使用 ☞ 陪审员③撰文区 (z-4-1-4) 使用者 claymath 完成上任手续
5F:推 claymath: 已了解并同意遵守〈Women_Picket板 陪审员选任、解职办11/28 11:02
6F:→ claymath: 法〉 o'_'o11/28 11:02
已可使用 ☞ 陪审员④撰文区 (z-4-1-5) 已自请解职。 使用者 a000000000 完成上任手续
7F:推 a000000000: 已了解并同意遵守〈Women_Picket板 陪审员选任、解职 11/29 03:50
8F:→ a000000000: 办法11/29 03:50
已可使用 ☞ 陪审员⑤撰文区 (z-4-1-6) 使用者 loona 完成上任手续
9F:推 loona: 已了解并同意遵守〈Women_Picket板 陪审员选任、解职办法 12/18 05:23
10F:推 loona: 请问:12/18 05:59
已可使用 ☞ 陪审员④撰文区 (z-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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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136.88.176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Women_Picket/M.1511718626.A.705.html 已寄发通知信。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01:57:24
11F:→ fuhu66: 怎麽不发在人多的板而是发在这里 11/27 02:49
发了 #1Q6niIJ2 (WomenTalk) @@ 那你会加吗
12F:→ a000000000: 没我喔 烂 11/27 03:11
在队伍中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04:19:39
13F:推 loona: 我要键盘报名 11/27 07:05
收到
14F:→ cute320518: DenTisGirl板主,先赔我2次的P币! 11/27 07:39
15F:推 success0409: 陪审制度有重大缺陷,建议陪审员们暂不上任 11/27 07:52
16F:→ success0409: 1.陪审员发动讨论的方式十分受限 11/27 07:52
只能在指定的公开文章讨论审案, 不过想邀请其他人来指定文章讨论,我觉得是可以的。
17F:→ success0409: 2.陪审员於此规矩下只有背书功能却无实质制衡功能 11/27 07:53
如果我有叫你们要怎麽判 才会叫背书吧 @@
18F:→ success0409: 3.看不出陪审员与非陪审员的权力差异,甚至陪审员权 11/27 07:54
19F:→ success0409: 力更低於普通板友 11/27 07:54
不知道你怎麽会这样觉得 @@ 总之审案前 陪审员 的观点会被板主群纳入考量 不像以往只会看板主群想法
20F:推 success0409: 4.整个陪审制度只有蛋黄跟快乐夥伴们讨论,或者哪个 11/27 07:57
21F:→ success0409: 准陪审员有参与?没有的话跟独裁国家开全国委员会的 11/27 07:57
22F:→ success0409: 差异何在 11/27 07:57
每个人都可以参与讨论喔 @@ 到底有没有读规则
23F:推 talk5566: 我我我 11/27 08:02
收到
24F:推 ilikeroc: 有像到政府 推一个 11/27 09:01
25F:嘘 cute320518: 陪审团的决议如果被组务板小组长推翻,该听谁的? 11/27 09:53
当然小组长...
26F:推 talk5566: 就是重审阿 审到小驵长高兴 跟美国一样 11/27 10:07
27F:推 mono5566: 那个 如果发生冤狱的话 陪审团一人陪1000P好不好? 11/27 10:12
不采纳。
28F:→ mono5566: 然後板主赔双倍 11/27 10:13
29F:→ cute320518: 至少赔3000p 11/27 10:37
30F:→ cute320518: 板主 11/27 10:37
如果桶对一个人可以拿150P,每被组务改判付3000P可能还有赚, 可惜当板主没有薪水QQ
31F:推 xz35s8pq: 报名 11/27 11:05
收到
32F:推 voohong: 冤狱补上露xx照片以示诚意 11/27 11:21
33F:→ cute320518: 板主再不回板务,只好申诉了 11/27 11:44
34F:→ cute320518: #1Q4PnR7X (Women_Picket) 11/27 11:44
35F:推 ChenDao: 你要申诉什麽ORZ 11/27 11:46
36F:推 ilikeroc: 排个队好不好 双标板规也还在等呢 #1Q0Sn_eY 11/27 12:09
楼上那个板规不是我的构想就是了 @@ 有点问错人 问对人可能改比较快这样
37F:推 ilikeroc: 所以是发的人的构想哦@@,一直误会您了真的是很抱歉 11/27 12:35
38F:→ cute320518: DenTisGirl板主,你欠我p币,别人都赔,你呢?还二次 11/27 12:49
39F:→ cute320518: 。! 11/27 12:49
40F:→ cute320518: 就1500p好了 11/27 12:49
你是谁的分身 我没判过cute320518 @@ charles0939?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3:03:56
41F:推 cute320518: 快赔。。 11/27 13:07
42F:嘘 a000000000: 嫌没钱你还当 下届别选惹八 为惹你好 11/27 13:55
要钱的噗似我
43F:嘘 success0409: 只能在公开案件在那里推文@来@去,整个讨论方式受限 11/27 14:51
44F:→ success0409: 成这样,你还以为自己设的制度有多好啊 11/27 14:51
45F:→ success0409: 如果没有很好,你这什麽态度? 11/27 14:52
1. 为保障陪审员能够完整呈现其观点或意思,板主应提供每位陪审员独立 的编辑空间供陪审员使用。然陪审员勿将此资源作陪审事务以外 用途,经提醒未改善则撤销其使用权限。 → 该期结束後,板主应取消前陪审员使用该空间之权限。
46F:→ success0409: 等你懂背书的意义再来讲好吗?又要回去翻辞典了吗? 11/27 14:53
47F:→ success0409: 快去 11/27 14:53
审案过程又不是我讲一句 陪审员同意一句 =.=
48F:嘘 success0409: 就是因为每个人建议都会纳入考量,所以陪审员功用在 11/27 14:55
49F:→ success0409: 哪?开啥嘲讽?我就是有读规则才会质疑,你酸啥?要 11/27 14:55
50F:→ success0409: 不要道歉啊你 11/27 14:55
我会回应陪审员的观点而已 @@ 再来一般使用者也可以参与
51F:推 success0409: 我现在就让你体验整篇都只能推文的感觉。批踢踢的推 11/27 15:03
52F:→ success0409: 文顶多是方便有在即时跟文章的人了解状况,只要推文 11/27 15:03
53F:→ success0409: 一拉长,根本没人有办法完整看完。然後现在还只有我 11/27 15:03
54F:→ success0409: 一个人推嘘文,也只讲到一件事的一个点,如果多人呢 11/27 15:03
55F:→ success0409: ?多个要点呢?还是整篇@来@去吗?哇,还敢呛我没看 11/27 15:03
使用者在各个案子下抱怨也是这个样子啊 现在只是尝试改到「关注某五人观点 > 近一步讨论.」而已,没有要大改造 @@ 执行过程再慢慢修正吧
56F:→ success0409: 规则,我看制订这种讨论方式要不是别有居心,要不就 11/27 15:03
57F:→ success0409: 是自以为聪明。 11/27 15:03
58F:嘘 success0409: 然後大家都能讨论,而且意见都会被参考,那麽陪审员 11/27 15:06
59F:→ success0409: 不就只是给你们呼来唤去的特定对象?要限制时间还一 11/27 15:06
60F:→ success0409: 堆规则,然後呢?一样是只有意见被参考,被你参考意 11/27 15:06
61F:→ success0409: 见很了不起吗?你也可以不要参考啊。 11/27 15:06
板主群之间 个别意见也经常被这样仅供参考,重点是讨论的过程, 与看看是否有不同观点。 如果你的观点是大多数人观点,其他人会讲啦 @@
62F:嘘 success0409: 说到不参考又是另个问题,这就是我说的背书问题,可 11/27 15:10
63F:→ success0409: 惜你不懂,虽然也不意外。意见跟你们一样时,你们就 11/27 15:10
64F:→ success0409: 写“参酌陪审员意见”云云,这就叫「背书」,懂了吗 11/27 15:10
不会 到时候我会把讨论整理成这样: ------------------------------------------------------------------------------- 第00期 陪审员之ID:① [简易版] 案件讨论进度与结论: |有效意见认定| |DenTisGirl| |无违规:违规 | | 决议| 例. [案00]: 板规12 / 被检举人 / 5:0 / 认同陪审员③④之观 引述检举案代码:#1Q45Zf4B 点,并考量往後采纳 陪审员③之审案标准。 本案裁定无违规。 1. [案00]: 板规 / 被检举人 / _:_ / 引述检举案代码: 2. [案00]: 板规 / 被检举人 / _:_ / 引述检举案代码: -------------------------------------------------------------------------------
65F:→ success0409: ?那如果意见不同呢?你们会在公告完整列出讨论过程 11/27 15:10
66F:→ success0409: ,让大家知道你们怎麽不想采用陪审员意见吗?还以为 11/27 15:10
如果裁定违规,公告部分只会写说「本案相关讨论请见#....(Women_Picket)」 不会写说这是陪审员说的 @@ 写了也没屁用,到时候申诉还是我要回应质疑
67F:→ success0409: 你的规则写得很完整,跟我呛声哩 11/27 15:10
68F:嘘 success0409: 所以你订的规矩不就是:啊,把吵的人弄几个来,叫陪 11/27 15:17
69F:→ success0409: 审员。我限制时间和讨论方式,但没有其余权力。讲的 11/27 15:17
五天 应该是说要讲「审案观点」
70F:→ success0409: 意见我会参考啊,但不会只有参考陪审员的,最後讨论 11/27 15:17
71F:→ success0409: 结果和我一样,我可以在公告写是有群人跟我意见一样 11/27 15:17
72F:→ success0409: 喔,其他异议份子给我闭嘴;如果不一样,so what, 11/27 15:18
73F:→ success0409: 我都说参考啦。 11/27 15:18
要权力 最终还是要选板主 @@ 这我没办法大改
74F:嘘 success0409: 还是你又要说以後只能有陪审员主动参与讨论,哇,那 11/27 15:22
75F:→ success0409: 这样等於变相限缩甚至侵害其他板友的板务讨论权欸! 11/27 15:22
76F:→ success0409: 原本是大家可以讨论的,被你限制到只能有特定人选, 11/27 15:22
77F:→ success0409: 还搞得好像是你恩赐。如果不是,那不就回到我问的: 11/27 15:22
不是推个文就能当?(除了板主)
78F:→ success0409: 陪审员和普通板友权力差异在哪里?进入?精华 11/27 15:22
79F:→ success0409: 区内有什麽宝贝吗?还是你当自己是检察官,侦查不公 11/27 15:22
80F:→ success0409: 开,所以里面有很多秘密 11/27 15:22
啊你不是自己说推文看不懂... ------------------------------------------------------------------------------ 嘘 success0409: 只能在公开案件在那里推文@来@去,整个讨论方式受限 11/27 14:51 → success0409: 成这样,你还以为自己设的制度有多好啊 11/27 14:51 ------------------------------------------------------------------------------ 是方便陪审员表达观点用的
81F:嘘 success0409: 我的第四点是呛你们制订这一整套规矩的时候,有让板 11/27 15:25
82F:→ success0409: 友或至少准陪审员讨论吗?看不懂我在问啥还呛我没念 11/27 15:25
现在正在讨论,但似乎没提出什麽真正的问题点
83F:→ success0409: 规则,难怪你常常被酸民洗脸 11/27 15:25
你真的没看懂啊QQ
84F:嘘 success0409: #1Q6lqQpV (Women_Picket)#1Q6lqvXz (Women_Picket 11/27 15:29
85F:→ success0409: )这两篇的规则内容讨论在哪里?我只看到星期六,你 11/27 15:29
86F:→ success0409: 自己修了文章,说规则已经拟好,贴了「要公告」(换 11/27 15:29
87F:→ success0409: 言之,你别狡辩是还会修正的草稿),所以让人讨论在 11/27 15:29
还要其他板主看过、修过啊 @@ 不然怎麽联名?
88F:→ success0409: 哪里?我说的第四点看懂了吗?呛我有没有读规则的你 11/27 15:29
89F:→ success0409: 要不要道歉? 11/27 15:29
你说这个喔: ----------------------------- 推 success0409: 4.整个陪审制度只有蛋黄跟快乐夥伴们讨论,或者哪个 11/27 07:57 → success0409: 准陪审员有参与?没有的话跟独裁国家开全国委员会的 11/27 07:57 → success0409: 差异何在 11/27 07:57 ----------------------------- 整个陪审制度大家都可以参与,但轮流由五位陪审员提出观点,再延伸讨论; 简单讲只是改变「只情绪抱怨、没讲清楚自己的观点或标准」之情况, 请积极参与的使用者,讲出自己的审案观点、大家共同讨论而已
90F:推 zxasqw0246: 问一下 新板龟插在哪里 11/27 15:37
91F:→ zxasqw0246: 都没有标明 我好怕一不小心就摔死了 11/27 15:38
这篇文章开头就有写了;板规看置底最新板本。 相关法规:〈陪审讨论过程规则〉#1Q6lqvXz (Women_Picket) 〈Women_Picket板 陪审员选任、解职办法〉 #1Q6lqQpV (Women_Picket)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6:09:48
92F:嘘 success0409: 我第4点是说这一整套运作方式(要怎麽讨论、讨论方 11/27 16:09
93F:→ success0409: 式)只有你们自己拟定,那两个规则确定以前,有你们 11/27 16:09
94F:→ success0409: 板主以外的参与吗?你还好吗?我不是说以後要怎麽运 11/27 16:09
95F:→ success0409: 作,真惨……只剩跳针功能了 11/27 16:09
目前板本只有板主群讨论,你想改哪?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6:13:37
96F:嘘 success0409: A,B两个规则「拟订确立」前,除了你们板主群还有谁 11/27 16:11
97F:→ success0409: 参与制订。 11/27 16:11
98F:嘘 success0409: 我只看到晚上你弄了这堆文字说要另行公布,但是没有 11/27 16:12
99F:→ success0409: 叫大家来看你的规则有没有问题。还一直说别人没看懂 11/27 16:12
> 277 m 311/21 DenTisGirl □ [公告] 禁言 keepor //检举板意见平台筹备中 ┌─────────────────────────────────────┐ │ 文章代码(AID): #1Q53dWBX (WomenTalk) [ptt.cc] [公告] 禁言 keepor //检举?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WomenTalk/M.1511274976.A.2E1.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364 Ptt币 │ └─────────────────────────────────────┘ 由於目前仍在筹备阶段,包括讨论形式、通知使用者的办法、资料呈现等, 可能还要一周的时间,筹备期间也欢迎使用者至 #1Q45Zf4B (Women_Picket) 提供建议 等筹备完成後,正式营运的前一天将再公告置底。 谢谢大家! DenTisGirl ------------------------------------------------------------------------- 像上面这样吗 @@ 其实你就直接讲你想改什麽好了
100F:嘘 success0409: 弄个给人讨论但资不外流,蛤?果然是把讨论权 11/27 16:14
101F:→ success0409: 从整个板友限缩到特定人选啊,搞限缩欸,哈哈哈哈哈 11/27 16:14
我在哪? z-4-6 Women_Picket 4. ☞ 陪审员专属撰文空间 6. ◇ 如何使用 4. 如果要跟其他使用者在以文章形式讨论, 请陪审员按 g 新增资料夹(名称「[00案]与xxxx讨论」), 资料夹名称最後加[xxxx],该位xxxx就会有在该资料夹新增文件的权限罗!
102F:→ success0409: 所以你终於看懂我的第4点了喔,那你前面回文酸啥?你 11/27 16:15
103F:→ success0409: 都不会做错事喔?道歉会吗? 11/27 16:15
你写「整个陪审制度只有蛋黄跟快乐夥伴们讨论」谁不会搞错啊 = = 加个「制定过程」吧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6:17:21
104F:推 success0409: 好 那个过程没加是我的错 我道歉 11/27 16:17
所以你想改哪?我是说这个陪审制度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6:20:22
105F:推 success0409: 陪审员回覆改成回文回合制,以回覆板主陪审文的方式 11/27 16:23
106F:→ success0409: 发文。每回合每人(包含板主)得回一篇,也仅限一篇 11/27 16:23
107F:→ success0409: ,如不回覆者,板主发文的陪审本文告知,逾期不告知 11/27 16:23
108F:→ success0409: 视同放弃。这情况会变成第一轮是板主本文,然後其余 11/27 16:23
109F:→ success0409: 陪审员回文,第二回合则是第一回合结束後视同发动。 11/27 16:23
110F:→ success0409: 回合限制在两轮内结束。除陪审员及板主,其他人仅可 11/27 16:23
111F:→ success0409: 推嘘文提供意见。 11/27 16:23
我觉得这个办法会有个问题: 会跟板务文一样,某人/陪审员提出一堆想法,但不一定能实践在审案中, 然後推文即使说赞成、不赞成,到最後还是一堆杂乱的想法,个案看个案, 「无法采纳、视为标准」。 => 为了改善这个现象,这次陪审制度我要求五位陪审员必须提出简要审案观点, 经由回覆「非陪审员」的提问,逐渐修正其审案观点(或标准)。
112F:推 success0409: 然後讨论过程除涉及个资或影响个人名誉事由,其他必 11/27 16:25
113F:→ success0409: 须公开在板上讨论。至於板主决议作成则不必,维持板 11/27 16:25
这点过程中不会揭露,也避免陪审这类案子
114F:→ success0409: 主讨论区讨论。 11/27 16:25
115F:→ success0409: 女板主板公告时,附上案件完整讨论串代码。 11/27 16:26
原始设计就有
116F:推 success0409: 至於陪审员要不要来参与讨论,改不强制,但担任陪审 11/27 16:29
117F:→ success0409: 员多次(案件 3,以每个案件论,单一案只记一次) 11/27 16:29
118F:→ success0409: *案件大於等於3 11/27 16:30
这点我觉得必须强制,至少要附和、修正其他位陪审员观点再提出, 重点是要参与某审案观点的讨论※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6:38:56
119F:推 success0409: 陪审员多次不参与讨论,除直接拔除陪审身份,另禁止 11/27 16:33
120F:→ success0409: 其5任以内不得再担任陪审员 11/27 16:33
我觉得这还好...多次不参与,应该就直接不上任就好,很严重的会再视情况取消报名资格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6:40:57
121F:推 success0409: 至於陪审员选任,就在该任最後两次讨论时,於女板公 11/27 16:41
目前是随时可报名 @@
122F:→ success0409: 告附随发出徵选。如报名人数不足,则再另发公告。担 11/27 16:41
女板会一直置底陪审制度相关消息
123F:→ success0409: 任资格除被禁止者和板主,任何人皆可报名。纯粹以报 11/27 16:41
124F:→ success0409: 名先後决定该任陪审人选。如发现使用分身多重报名, 11/27 16:41
125F:→ success0409: 除丧失资格,永久不得再任陪审员 11/27 16:41
这原始设计就有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6:43:45
126F:推 success0409: 陪审员不讲话是他自己放弃权力,而且又不是没有处罚 11/27 16:43
127F:→ success0409: 机制,为何要强迫?莫名其妙 11/27 16:43
...也不是说强制,就是会要求尽量回覆。 【任陪审员相关职责、限制与处分】 1. 审案通告後五天内必须依规定提供有效意见。 若未於五天内提出有效意见,板主得予以撤换(由报名名单上下一顺位者递补)。 → 相关规则请见〈陪审讨论过程规则〉四、⑴ 2. 参、。 啊干没写进去 ..抱歉.. 我之後会再修正,原本设计是有三次这种情形才会予以撤换。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6:45:00
128F:推 success0409: 自己觉得言之有物再来担任陪审员啊,然後判决公告会 11/27 16:45
129F:→ success0409: 把完整文章代码附上,要乱搞是丢他们自己的脸啊 11/27 16:45
130F:→ success0409: 什麽叫做有效意见,订规则要避免模糊心证用词,这是 11/27 16:46
131F:→ success0409: 基本常识好吗? 11/27 16:46
讨论规则都有写?? 参. 提出有效意见:需依格式提出 <1> 指涉案件编号 ([ 案]) <2> 认为被检举人「违规」/「无违规」 <3> 15字以上判定原因/可提供路径 有效意见推文格式:某陪审员: [00案]<2>/<3> 有效意见范例: 某陪审员: [00案]无违规/认为使用者推文「汇500给我就帮你翻」未 某陪审员: 提供汇款方式,且该文其他推文皆为讽刺作者系伸手牌等, 某陪审员: 认为该推文并无资金事宜,未达板规13违规标准。 → 每位陪审员皆需於审案通告後五日内,於置底[陪审]文 提出有效意见。 → 五日内再次依格式提出,即视为更新有效意见。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6:48:08
132F:推 success0409: 然後强迫陪审员每一个案件都参与是怎样?如果是说板 11/27 16:48
不会是每个案子, 【陪审员权利】可针对未完结之自由心证检举案,直接向板主提出看法与观点。 选案方式:(1) 板主向陪审员发布审案通知。 (2) 三位以上陪审员要求针对未结案之特定心证案提出 有效意见,经板主认可後发布审案通知。
133F:→ success0409: 主也这样审,但板主可以水桶人啊,你要对应板主又不 11/27 16:48
134F:→ success0409: 给相等权力,这不是整人吗? 11/27 16:48
至少要附和、修正其他位陪审员观点再提出, 重点是要参与某审案观点的讨论※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6:50:57
135F:推 success0409: 我还是觉得陪审文可由陪审员回合制回文,一回合一篇 11/27 16:50
136F:→ success0409: 能乱到哪里去,而且也才两回合。第一轮提出观点或反 11/27 16:50
但有五个人就有五篇 @@ 就很像板务文形式了
137F:→ success0409: 对,第二轮总结第一篇得到的资讯 11/27 16:50
这点,到时候我会协助编写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6:52:11
138F:推 success0409: 反正讨论到最後 你还是不肯改啊 呵呵 11/27 16:52
重点是讨论,不是完全权力下放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6:52:43
139F:→ success0409: 板务文是针对法规,陪审文是针对未判决案件,像在哪 11/27 16:53
140F:→ success0409: ? 11/27 16:53
都是发文提出多种观点,但没有人会针对这些观点做近一步检视
141F:→ success0409: 权力下放?真的笑了,一堆讨论文然後决议照样是你们 11/27 16:54
142F:→ success0409: 板主作成,哪里下放了? 11/27 16:54
143F:→ success0409: 我可没说你们要依循陪审员意见做决定 11/27 16:55
144F:→ success0409: 乱扣帽子 真的好好笑 我有说你们要依循陪审员的意 11/27 16:56
145F:→ success0409: 见吗?“依循”看得懂吗? 11/27 16:56
------ 推 success0409: 反正讨论到最後 你还是不肯改啊 呵呵 11/27 16:52 ------ → success0409: 意见我会参考啊,但不会只有参考陪审员的,最後讨论 11/27 15:17 → success0409: 结果和我一样,我可以在公告写是有群人跟我意见一样 11/27 15:17 → success0409: 喔,其他异议份子给我闭嘴;如果不一样,so what, 11/27 15:18 → success0409: 我都说参考啦。 11/27 15:18 ------- 权力下放是你希望的 @@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6:58:37
146F:→ success0409: 所以这个陪审制,你打算改什麽?都不想改啊,你就是 11/27 16:57
147F:→ success0409: 重新复诵你的规则,改了啥? 11/27 16:57
148F:→ success0409: 我是说你根本不打算改这个陪审制的任何一点 哈哈哈 11/27 16:57
149F:→ success0409: 哈 11/27 16:57
150F:→ success0409: 哪里说板主判决权力要下放?真的有笑啦 11/27 16:58
不是想改就改,而是要讨论後,能提出更好的办法,
151F:→ success0409: 这个叫权力下放????你真有乐趣,难怪被人家酸成 11/27 16:59
152F:→ success0409: 这样 11/27 16:59
就是某一般使用者讲什麽,就改什麽 @@ 这不叫权力下放吗?
153F:→ success0409: 理解出问题再乱扣帽,你也不过是有水桶权的酸民而已 11/27 17:00
我都是用你的用语喔 =.=
154F:→ success0409: 所以你也不觉得自己的规则有问题啊,然後我的建议讲 11/27 17:01
155F:→ success0409: 完,你就再政令宣导,这叫讨论? 11/27 17:01
我哪一部分没回覆到?
156F:→ success0409: 那段是呛你只是拿陪审员背书,有说要交由陪审员决议 11/27 17:02
157F:→ success0409: 吗?有还是没有?你就说有没有,别扯别的 11/27 17:02
没有 「交由陪审员决议」就是下放权力 那是要经过像选板主那种程序才可以执行的吧
158F:→ success0409: 我有说要交由陪审员决议吗? 11/27 17:03
你只有一直希望是由陪审员决议而已 @@
159F:推 success0409: 照你现在这种回覆嘴脸,讨论案件时能参考个啥,还不 11/27 17:05
主要是五个陪审员讨论。
160F:→ success0409: 是你自己想怎样做就怎样做,然後不同意见就政策宣传 11/27 17:05
到时候当陪审员,你就可以高谈你的标准了 @@
161F:→ success0409: 果然顾左右而言他,我只问说我哪里说案件要交给陪审 11/27 17:07
162F:→ success0409: 员决议,你就扯一堆别的 11/27 17:07
-- → success0409: 2.陪审员於此规矩下只有背书功能却无实质制衡功能 11/27 07:53 如果我有叫你们要怎麽判 才会叫背书吧 @@ -- 你不是觉得要透过决议「制衡」?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7:08:32
163F:→ success0409: 我哪段说「陪审员决议」,你找出一模一样的句子,少 11/27 17:08
164F:→ success0409: 拿其他句子乱赖给我 11/27 17:08
165F:→ success0409: 我甚至都说板主讨论区讨论最後案件判决决议了,你的 11/27 17:09
166F:→ success0409: 水准真高欸,真不愧被封为惮皇 11/27 17:09
167F:→ success0409: 果然不懂背书的意思,拍拍,你也就是这样了 11/27 17:10
168F:→ success0409: 「制衡」是指所有意见公开後,有廉耻心的人会判决比 11/27 17:11
169F:→ success0409: 较正常,不会发生像你把我没说的句子赖给我之类的事 11/27 17:11
170F:→ success0409: 难道公民社会制衡政府等於要求政府权力下放?你真的 11/27 17:12
171F:→ success0409: 太有趣了?那我问你,我说的那情况,政府下放什麽权 11/27 17:12
172F:→ success0409: 力? 11/27 17:12
173F:推 success0409: 公民上街头抗争示威也是种「制衡」,高中公民课程内 11/27 17:14
174F:→ success0409: 容欸~~所以抗争示威後,政府会下放立法权还是行政 11/27 17:14
175F:→ success0409: 权,然後抗争的人变成公务员? 11/27 17:14
额 一件一件来喔... 「陪审员决议」这个用语是你先提出: → success0409: 那段是呛你只是拿陪审员背书,有说要交由陪审员决议 11/27 17:02 → success0409: 吗?有还是没有?你就说有没有,别扯别的 11/27 17:02 你的语气让我以为那是你的「期待」喔 @@ 我之前没提「陪审员决议」。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7:15:32
176F:→ success0409: 哇 你理解错误再把问题赖给别人,真的太厉害了,陪审 11/27 17:15
177F:→ success0409: 员们,背锅预备噜 11/27 17:15
因为你讲这个「陪审员决议」 我说「不行 那是权力下放」
178F:嘘 moshenisshit: 陪审员正常来说应该要有判决的强制力吧。也就是说如 11/27 17:16
179F:→ moshenisshit: 果陪审员一致认为达标,板主只是将判决结果以及水 11/27 17:16
180F:→ moshenisshit: 桶刑期公告出来,中间没有决定要不要参考判决结果 11/27 17:17
181F:→ moshenisshit: 的权力。你现在推行的陪审员只有参考性,根本没有权 11/27 17:17
182F:→ moshenisshit: 力,有责无权的只是多一群人在一起陪你被骂而已。你 11/27 17:17
183F:→ moshenisshit: 如果真心想推行陪审制,麻烦承诺一定会遵行陪审员 11/27 17:17
184F:→ moshenisshit: 的判决结果,绝无异议,当然陪审员也可以固定四位板 11/27 17:17
185F:→ moshenisshit: 主参与判决啊,一个常任理事国的概念。 11/27 17:17
这你去跟mono5566讨论 他觉得不行
186F:→ success0409: 你自己说我要求权力下放,我才说决议仍由板主作成, 11/27 17:17
187F:→ success0409: 哪里说陪审员决议?你还好吗? 11/27 17:17
因为你讲这个「陪审员决议」 我说「不行 那是权力下放」 然後你才爆炸喔 @@ 请回顾一下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7:18:45
188F:→ success0409: 不用强制力啊,把完整讨论过程贴在公告,有羞耻的板 11/27 17:18
189F:→ success0409: 主就知道要怎样了 11/27 17:18
也要有人有种当陪审员啦 @@ 跟板主一样难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7:19:53
190F:嘘 success0409: 看,真的惨,开始跳针了,明明是你自己先喊我要求权 11/27 17:19
「尝试理解与沟通」好像经常被认成跳针... @@
191F:→ success0409: 力下放,现在跳针到我提那个名词,你是被我酸昏头了 11/27 17:20
192F:→ success0409: 吗 11/27 17:20
193F:→ success0409: 是你先扣我帽子说我要求权力下放的 11/27 17:20
194F:→ success0409: “重点是讨论,不是完全权力下放” 11/27 17:21
好,所以下面这段 -- → success0409: 那段是呛你只是拿陪审员背书,有说要交由陪审员决议 11/27 17:02 → success0409: 吗?有还是没有?你就说有没有,别扯别的 11/27 17:02 -- 的意思是「最後判决仍由板主判定」你觉得ok?
195F:→ success0409: 这个你讲的欸,你还好吗? 11/27 17:22
所以你不是这个意思? 还是说你「认同仍由板主判定,但情绪上无法接受」 @@?
196F:→ success0409: “重点是讨论,不是完全权力下放” 11/27 17:22
所以「有讨论,但最终板主如果不依照讨论结果做出判决」你觉得不ok?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7:26:29
197F:嘘 success0409: 我始终都说给板主判定喔,但使用陪审回文方式,於公 11/27 17:26
198F:→ success0409: 告中附上代码,让大家看清楚哪个板主怎麽跳针栽赃诬 11/27 17:26
199F:→ success0409: 赖或是秉公判决 11/27 17:26
如果裁定违规,公告部分只会写说「本案相关讨论请见#....(Women_Picket)」 不会写说这是陪审员说的 或陪审员说什麽 这样的作法ok吗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7:27:10
200F:→ success0409: 大家给予意见,要不要采用随你,然後有完整文章给大 11/27 17:27
201F:→ success0409: 家看陪审员的思考方式。所以权力下放在哪里? 11/27 17:27
「交由陪审员决议」=「权力下放」。 如果你不认同「交由陪审员决议」,就是不同意权力下放。
202F:嘘 moshenisshit: 制定政策的是你,你叫我找mono5566谈是哪招?你是板 11/27 17:27
203F:→ moshenisshit: 主还是他是板主?学蔡英文要别人找老板讲?如果陪审 11/27 17:27
204F:→ moshenisshit: 员没有实权,我只能说玩到最後如果来个霸道一点的板 11/27 17:27
205F:→ moshenisshit: 主,陪审员形同虚设。 11/27 17:27
是否「陪审员形同虚设」这实际执行後,再由你们自己断定,但目前是无法提供实质权力。 如果实际运作,大家都有确实在针对案子讨论,会再扩大办理。 目前就是尝试阶段,暂时不大改特改。
206F:嘘 success0409: 不ok。 11/27 17:29
207F:→ success0409: 光是我推嘘到现在,有几个人能完整看完,光你都可以 11/27 17:29
连推嘘都看不完,就不要看案子了 @@...
208F:→ success0409: 跳针好几次了,而且只能推嘘文,主导权都在发文者手 11/27 17:29
209F:→ success0409: 上。 11/27 17:29
210F:→ success0409: 加上你又自作聪明说会帮忙排序,光是这样,其中又一 11/27 17:29
211F:→ success0409: 堆可让发文者操作的空间。 11/27 17:29
到时候主要就是依照阶段讨论,纪录陪审员的发言。 不会删掉 @@ 确认推发文者的意思比较重要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7:33:09
212F:嘘 success0409: 我要求陪审员可以回文,但最终决议仍是给板主。 11/27 17:32
好吧 但相关板规更新还要修改文字+等板主群审理同意, 我是觉得发文和编辑差不多 @@
213F:→ success0409: 反正板主和陪审员讨论意见差异大,有每个陪审员的文 11/27 17:32
214F:→ success0409: 章代码可以看。到时就是看谁丢脸而已 11/27 17:32
215F:→ success0409: 看,又乱理解,我是说来看讨论的一般板友,谁跟你陪 11/27 17:33
216F:→ success0409: 审员 11/27 17:33
你的字里行间又藏一个隐形的「一般板友」了 =口=
217F:嘘 moshenisshit: 当然不是要陪审员一个一个设定板主权限啊,而是你在 11/27 17:33
218F:→ moshenisshit: 制定陪审员板规时,根本没有赋予他们间接权力,等 11/27 17:33
219F:→ moshenisshit: 於陪审员在那边讲得口沫横飞,板主只要一句话就能 11/27 17:34
220F:→ moshenisshit: 完全否决,请问陪审员存在的意义是什麽?你要嘛板规 11/27 17:34
221F:→ moshenisshit: 保证板主群会完全遵从陪审员决议,要嘛不要搞什麽 11/27 17:34
222F:→ moshenisshit: 陪审员绕一大圈 11/27 17:34
其实... 就算没有这个制度,也是「在那边讲得口沫横飞,板主只要一句话就能完全否决」 现在主要是用制度规定,让使用者发言可以合乎「审案标准」的制定和观点而已
223F:→ success0409: 每篇文章分别看跟整串推嘘文,哪个普通板友看得完? 11/27 17:34
想当板主的吧 认真想看发展与讨论的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7:38:01
224F:→ success0409: 给她们完全否决没关系啊,如果照我的建议使用回文制 11/27 17:35
225F:→ success0409: ,文章代码一附上去,她们要硬来最好,到时就是女板 11/27 17:36
226F:→ success0409: 放烟火 11/27 17:36
227F:嘘 success0409: 她们现在不肯用回文制就是怕这点啊,附了个仅有一篇 11/27 17:38
这有什麽好怕的...
228F:→ success0409: 的陪审文的代码,然後下面推嘘文落落长,「一般使用 11/27 17:38
229F:→ success0409: 者」最好有耐心看完 11/27 17:38
所以才希望可以用推嘘文 让其他使用者都有参与空间 这是ptt原本的设计 不是吗?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7:40:41
230F:嘘 success0409: 那你也承认你那套只能让「想当板主的人」看完啊。我 11/27 17:40
231F:→ success0409: 的回文制是任何有脑有眼的板友想看都能看,即使她不 11/27 17:40
232F:→ success0409: 想当板主 11/27 17:40
用回文的ok 啊 @@ 我只是担心没人理。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7:41:58
233F:→ success0409: 所以你在跳针啥?我的立场是要让任何人都方便阅读, 11/27 17:41
234F:→ success0409: 你只想让「要当板主的人」有动力看完 11/27 17:41
因为思考的点不能太少 更别提说其实板务执行 还要看所有板主意见 你自己发一篇 不太可能和其他陪审员讨论
235F:→ success0409: 没人理陪审文?那被板主乱判整死刚好啊,全部通通闭 11/27 17:42
236F:→ success0409: 嘴,自己不参与怪谁? 11/27 17:42
237F:→ success0409: 让酸民只想酸的恶烂嘴脸也摊在阳光下,不是更能避免 11/27 17:44
238F:→ success0409: 乱板吗? 11/27 17:44
239F:嘘 success0409: 我有说陪审文不能推嘘吗?没有吧 我只说普通板友不 11/27 17:45
240F:→ success0409: 能以回文方式回覆陪审文。推嘘文我会说推嘘文,回文 11/27 17:45
241F:→ success0409: 就单指「以回文方式回覆文章」 11/27 17:45
@ @ 总之会开放回文 你有没有办法接受其他板友的想法到时候再看。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7:46:39
242F:→ success0409: 如果能推嘘还不是有讨论,然後看哪个陪审员要开第一 11/27 17:47
243F:→ success0409: 枪,後面回应者就能依他的文章回另一篇文啊 11/27 17:47
244F:→ success0409: 好,开放回文就没意见了。 11/27 17:48
目前限制只有陪审员可回文 @@ 并由陪审员自行决定是否采纳推嘘文的建议 非陪审员仍只能推嘘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7/2017 18:08:56
245F:→ DenTisGirl: 更新〈陪审讨论过程规则〉第二条 11/27 21:11
246F:→ lturtsamuel: 教主你hen想当ㄇ 我可以让给你ㄛ >_< 11/27 22:47
247F:→ lturtsamuel: 其实我觉得这实验很有趣R 反正做下去就对惹 搞不好大 11/27 22:49
248F:→ lturtsamuel: 成功 现在的女板就是要出怪招来治 11/27 22:50
被禁言使用者 someLetters 站内信完成上任手续。 於[Tue Nov 28 10:08:19 2017]寄发第二封通知信给编码 ⒷⒸⒹⒺ 使用者。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8/2017 10:26:26
249F:推 success0409: 已了解并同意遵守〈Women_Picket板 陪审员选任、解 11/28 10:31
250F:→ success0409: 职办法〉 11/28 10:31
完成上任手续,可使用 ☞ 陪审员②撰文区 (z-4-1-3)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8/2017 10:36:04
251F:推 lturtsamuel: 已了解并同意遵守〈Women_Picket板 陪审员选任、解 11/28 10:42
252F:→ lturtsamuel: 职办法〉 o'_'o 11/28 10:42
完成上任手续,可使用 ☞ 陪审员③撰文区 (z-4-1-4)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8/2017 10:45:48
253F:→ cute320518: 赔p币了吗? 11/28 10:56
254F:推 claymath: 已了解并同意遵守〈Women_Picket板 陪审员选任、解职办 11/28 11:02
255F:→ claymath: 法〉 o'_'o 11/28 11:02
完成上任手续,可使用 ☞ 陪审员④撰文区 (z-4-1-5)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8/2017 11:18:15
256F:→ cute320518: 这件我认为无违规#1Q7EG15d (Women_Picket) 11/28 13:34
使用者Ⓒ逾期未完成上任程序,视为放弃资格,由使用者Ⓕ递补。 已於[Tue Nov 28 17:55:01 2017]寄发递补通知信给编码 使用者。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8/2017 18:00:36
257F:推 a000000000: 已了解并同意遵守〈Women_Picket板 陪审员选任、解职 11/29 03:50
258F:→ a000000000: 办法 11/29 03:50
完成上任手续,可使用 ☞ 陪审员⑤撰文区 (z-4-1-6) ※ 编辑: DenTisGirl (114.136.88.176), 11/29/2017 07:19:18
259F:→ DenTisGirl: 由於陪审员 claymath 自请解职,故解锁本文,供下一 12/14 22:19
260F:→ DenTisGirl: 顺位使用者完成报名程序。於此文推文「报名」有效。 12/14 22:19
261F:推 loona: 已了解并同意遵守〈Women_Picket板 陪审员选任、解职办法 12/18 05:23
262F:推 loona: 请问: 12/18 05:59
263F:→ loona: "1. 审案通告後五天内必须依规定提供有效意见。" 12/18 05:59
264F:→ loona: 审案通告会寄信通知吗? 12/18 05:59
265F:→ DenTisGirl: 都会寄通告信! 12/18 21:18
※ 编辑: DenTisGirl (42.73.133.151), 12/18/2017 2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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