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rles0939 (希望)
看板Women_Picket
标题Fw: [板务] 建议修改板规2之罚则
时间Sat Jun 10 11:55:09 2017
※ [本文转录自 charles0939 信箱]
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看板: Test
标题: [板务] 建议修改板规2之罚则
时间: Sat Jun 10 11:42:09 2017
目前板规:
2. 每人每日限发三篇文章,发文需满至少20字繁体字(无意义凑字数不算在其中)。→
违规被删、自删均算。无意义部分由板主认定为主。
违反上述「字数不满20字繁体字规定」规定,视为故意违规直接水桶三个月并退文; 违
反上述「每人每日限发三篇文章」规定,初犯水桶一个月,累犯水桶三个月并退文。
建议修改为:
违反上述「每人每日限发三篇文章」规定,
初犯水桶一个月,累犯水桶三个月。
违反上述「字数不满20字繁体字规定」规定,视为故意违规,直接
水桶一个月,累犯水桶
三个月。
理由:罚则应采取
处罚累进制度,初犯1个月,累犯为3个月,并
取消退文制度,令其尚可
在他板发言,不至於过度减损犯错者的发言权利,亦符合
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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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charles0939 (140.123.194.7), 06/10/2017 11:55:09
1F:推 DenTisGirl: 已转知板主群。06/10 12:59
2F:推 gannimade: 帮翻译 女皇我不想改 拿其他板主出来挡 能拖就拖 嘻嘻 06/10 20:17
是阿=”=
另外,我竟然无法在这板发言,奇怪了!
※ 编辑: charles0939 (223.139.136.94), 06/10/2017 20:56:52
4F:推 SnowAmy: 因为APP不支援的关系 所以无法发文 06/11 07:49
5F:→ SnowAmy: 要在检举板发文 请用电脑 or Telnet类型的APP 06/11 07:50
6F:→ charles0939: 原来如此 06/11 10:50
7F:推 DenTisGirl: 经板主群讨论後认为暂不采纳建议。 06/12 21:52
8F:→ charles0939: 噗 06/12 22:47
9F:→ charles0939: 抗议,为什麽不采纳意见,不同意的理由为何?? 06/12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