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2x77 (不能说)
看板ToS
标题Fw: [申诉] 不服 ToS 板主 maxliao 禁言日数处置
时间Thu Aug 1 16:05:53 2019
※ [本文转录自 Sub_GMobile 看板 #1TGcUpzZ ]
作者: elmocc01 (猪猪) 看板: Sub_GMobile
标题: Re: [申诉] 不服 ToS 板主 maxliao 禁言日数处置
时间: Thu Aug 1 12:16:48 2019
结论:维持板务原判决水桶长度,但请完善判决内容与原由
※ 引述《laptic (圣林・天骄之子)》之铭言:
: 本人发文前已详读置底小组组规与组务板板规,若不符规定愿受删文或水桶处分。
: 申诉人:laptic
: 被申诉人:maxliao
: 看板板名:ToS
: 申诉诉求:
: 按比例原则(即当前板规 [项目 三、c])重新计算禁言日数,并依据板规,给予针对本
: 人发表人身攻击之言论者应有处置;若败诉,亦不可以相关申诉文章或其他无关事项加重
: 处置
: 申诉内容:
: 以下部分,依据时间轴线逐一叙述程序、实体事项
: 一、依照当前申诉制度,maxliao 板主 (下称 m 板主) 身兼手游小组 (G_Mobile) 实习
: 小组长,因此於本板申诉发生於其管理看板的水桶日数判决(无关违规事实之部分)
: ,并声请该板主回避本案件,在此合先叙明。
: 二、系争昨天晚些时候,申诉人於 #1TD4X092 (ToS) 给予注解 (→),询问原发文者,是
: 否有相关关卡之入门级难度的指定队伍资讯,数分钟後使用者 genkibb74142 挑衅申
: 诉人,指摘申诉人「鸡蛋里挑骨头」。
: 三、尔後,本人一时情绪性失控,以不当举例驳斥前项所述之使用者发表的推文,结果引
: 发推文笔战,虽然本人二度表示歉意、解释无心之失,仍不足以挽回惨况,这部分本
: 人谅解,需为相关不当发言负责。
: 节录 #1TD4X092 (ToS) 部分发言内容:(分段表示)
: → laptic: 入门指定队伍是啥?可以写在内文吗? 07/21 19:16
: https://imgur.com/pSckh0W
: 推 genkibb74142: 不要没抢到发文就鸡蛋里挑骨头好ㄇ 07/21 19:21
: 等中英合并我就没得先行入关看资讯啦 剩一个多月
: → laptic: 回某楼,若我真鸡蛋里挑骨头,早就问作者前几天的发文IP了 07/21 19:33
: → laptic: 只是想问其他网站没有的资讯,有问题吗? 07/21 19:33
: → laptic: 前面推文中,若有误解,我在此致歉 07/21 19:40
: → laptic: 当中有冒犯之事,在此再次致歉,请各位见谅 07/21 20:35
: → laptic: 不需要这样吧…… 举例不当之事,希望原作别在意,并重放 07/21 21:30
: → laptic: 所有关卡资讯原文回来 07/21 21:30
: 给你发吧 我累了
以上申诉人已坦承负责
: 四、今天早上,m 板主发布水桶公告(原文章代码 (AID): #1TDGnT7H (ToS)),将申诉
: 人处以长时间禁言,之後更有使用者在置底板规中,建议板主群直接将申诉人列为不
: 受欢迎使用者,其後有多人附议,显见该板使用者持有先入为主形式的不公对待。
: 节录 #1SqReMXG (ToS) 推文内容:
: 推 dennishsieh: 板规建议:将chooxs laptic 与其人往後分身之发文推 07/22 09:34
: → dennishsieh: 文增列至[一、k]附款 07/22 09:34
一案一审,但因永久水桶与此作法实质上并无差异,为求简单化管理,
组务基本上不建议组内各板板务以不受欢迎使用者方式拒绝提供板友服务,
: 五、申诉人不解 m 板主公告中,以申诉人累犯一次「閙板」(假设结合申诉人以前使用
: 过之帐号)而言,禁言日数如何计算?早前遂请板主解释、请求减少处分日数,尔後
: m 板主回信中,扬言会列入不受欢迎使用者名单中(已説明於第五项中),但据查欲
: 援引之 [项目一、k],主要应为限制全站所不容之事(如张爸、十八禁内容等等),
: 而非针对单一使用者的违规行为(而且更未列明列入条件),显见多位板众无意以不
: 溯及以往之形式,建议适当修订板规列明条件,仅为一心要永久禁止本人再次使用该
: 板服务。(附注:m 板主已於信件中,同意申诉人向上申诉处理。)
此部分板务已於回覆补充文章中充分述明计算方式,
经审查组务认为仅构成 [项目一、a] 挑衅 一项,故仅需判决水桶28日。
但申诉人另於本板坦承chooxs为其分身,
观察此帐号於该板过往违规纪录已有过一次[项目一、a],
故再根据该板板规[项目三、c]:
若使用者并非第一次或单篇触犯同一条板规时,
则以过往之判决次数加倍其该次之水桶时间,
N次过往判决公告或每多N篇过往文章触犯板规,则水桶时间 2^N 倍。
* 同一条板规系指同一大条下同一个英文编码之板规,
故人身攻击及群嘲视为同一条,依此类推。
由於chooxs已於先前违规过[项目一、a],laptic同视为累犯
以及观察chooxs帐号於该看板水桶纪录已有四次之多,符合板规[项目三、a]之明知故犯
共应处分28*2*4=224日之水桶,板务所判定之水桶期限2019/12/31已为轻判。
故组务维持板务原判决期限,但请板务於三日内补足原公告之判决内容与计算方式。
: 六、综上所述,如果上述所载之内容合情合理,申诉人在此请求上级按申诉诉求明察秋毫
: ,按照比例原则改判,以 [项目三、c] 重新计算水桶日数;如果申诉驳回,亦请求
: 补充説明,不可事後以相关申诉文章,恣意、含偏见地加重板务处分(包括未修订板
: 规之情况下,即将申诉人列为不受欢迎使用者)。
: 以上説明完毕,证据部分将另外转录,辛苦 elmocc01 小组长了!
: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後再转录。
: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最後组务也建议板务修改该板板规[项目三、a],
以更明确之用词定义何谓明知故犯,避免流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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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0.71.153.217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ub_GMobile/M.1564633011.A.F63.html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d2x77 (106.1.31.213 台湾), 08/01/2019 16:05:53
1F:→ acer5738G: 话说组务判决是可以转过来的吗? 08/01 16:10
2F:→ longkiss0618: 可以ㄅ 上级机关 08/01 16:16
3F:→ d2x77: 反正版主也没照版规再在判啊 凭什麽每篇都轻判 08/01 16:17
4F:→ alan1943: 因体谅其人性尚未泯灭,联络簿有签啦(X) 08/01 16:20
5F:→ shuang83: 可教化 08/01 16:23
6F:推 cloudxyz: 所以为什麽要轻判?重点也不是轻或重,为什麽版主可以 08/01 16:24
7F:→ cloudxyz: 任意调整刑期? 08/01 16:24
8F:→ shuang83: 就看最晚星期日版主会给什麽好理由服众吧 08/01 16:33
9F:推 yovet03: ㄏㄏ 所以现充哥到底有没有明知故犯啦 08/01 16:38
10F:推 ricky469rick: 这又是在演哪出... 08/01 16:42
11F:推 kikikinds: 猪猪 08/01 16:42
12F:推 ccps9550217: 专门帮累犯轻判 看看水脑 08/01 16:50
13F:推 meredith001: 厉害了 08/01 17:18
14F:推 Aerith: 看来现在版主大大判决都看心情惹 08/01 17:18
15F:推 ray30409: 被水桶四次之多应该加重才对吧.... 08/01 17:24
16F:推 k22015987: 都轻判了 还敢申诉啊报鸽 08/01 17:29
17F:推 linda0215: 推大廖 08/01 17:51
18F:推 lautmn: 对版主尊重一点喔 不然小心吃一、a挑衅直接七天 08/01 17:53
19F:推 shuang83: 原来报鸽不服是想要原来正常的判决天数啊 08/01 17:55
20F:推 va2475: 累犯兼明知故犯 不是都直接水桶千年之恋的喔 08/01 18:20
21F:推 hgb0120: 所以是维持到年底啊 08/01 18:23
22F:推 tinghong0515: 有教化之意 所以累犯没关系 赞赞 08/01 18:37
23F:嘘 Daeron: 鸽永桶拜托 08/01 19:40
24F:推 OldYuanshen: 已为轻判XDDD 08/01 20:39
25F:→ xxakigo: 猪猪不是到很远的地方出差去了吗XD 08/01 21:02
26F:推 garfunkel: 抱鸽:判这麽少天是瞧不起我腻? 08/01 21:26
27F:推 vm06wl: 不受欢迎跟永桶差不多乾脆永桶比较实际的意思ㄇ 08/01 21:35
28F:推 bingreen: 没给永桶呀?! 08/01 22:29
29F:→ Satansblessi: TOS版永远比TOS精彩......... 08/01 23:37
30F:推 q2520q: 心情好 心情坏 怎麽判就怎麽判~ 08/01 23:57
31F:推 mtf0310: 赞赞赞 08/02 00:15
32F:推 gary770626: 那麽爱水桶就送他啊 反正他最爱照各版版规检举人了 就 08/02 00:58
33F:→ gary770626: 老老实实算他天数吧 08/02 00:58
34F:推 ntuabcd01: 三小,是轻判哦 08/02 07:39
35F:推 cloudxyz: "经审查组务认为仅构成 [项目一、a] 挑衅 一项" 08/02 07:44
36F:→ cloudxyz: 原来大廖解释这麽多, 组务认为只有一、a耶... 08/02 07:44
37F:→ cloudxyz: 一、p 根本从头到尾都是来乱的.... 08/02 07:45
38F:推 dennishsieh: 这种勤政爱民的版主要当上小组长,你各位未来有好日 08/02 12:49
39F:→ dennishsieh: 子过了~ 08/02 12:49
40F:→ pippen2002: 呵呵呵...看到某水准~~不EY? 03/10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