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wing (kw)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租赁] 定金约定返还
时间Tue Mar 2 00:26:35 2021
事实经过:
2/26时我去看租屋,谈话中有听到房东太太说他们租约写的比较细
要看仔细再签,因为当时我对该房间有兴趣,所以提出是否能看过租约再决定
但房东太太说不能,租约是到要给定金後才能看,於是我就先付了3千定金
且约定好若我觉得租约不合适,要退还我定金,房东太太说好,但要说明理由
2/27晚上收到租约,反覆阅读之後发现其中一条租约的内容大意是:
「不续租时的最後一个月,要让房东带人看屋,
若成功找到下任房客则房东会分半个月租金原房客,
但若选择不履行此"义务"则要多负担半个月的空屋期损失给房东」
虽然这是互惠条款,但我并不想在租屋期间让他人参观,且这也不是我的"义务"
多赔半个月租金也是很奇怪
2/28下午就回信给房东太太,说明这合约不适合我,希望能依约退我定金
3/1我收到房东先生来信说那条租约可以删掉,不需要退
但我怕未来相处上麻烦就藉故说不搬家了,请退我定金就好
没过多久房东又来信说「租约没问题,所以定金不能退」
问题:
虽然觉得这3000是打水漂了,但还是想问问
1. 我跟房东太太只有协议说租约不合适要退,并没有谈到修改合约的部分
这个情况下我需要考虑到修改後的租约吗
2. 未来租屋时,我能否要求先看完、谈完租约内容再决定下定金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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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59.115.167.29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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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kenwing (59.115.167.29 台湾), 03/02/2021 00:28:45
1F:推 iscu: 1 合约本来就是要双方协调 对方都愿意改了 是你自己放弃 03/02 00:48
2F:→ iscu: 2 你可以要求 但是对方可以拒绝。但是 对方也没拿枪逼你给定 03/02 00:48
3F:→ iscu: 金吧 03/02 00:48
4F:推 iscu: 但是从你第一段来看,房东自写的合约要挑毛病其实很容易 03/02 00:51
5F:→ iscu: 有点爱困 一直但是但是。。。。看懂就好 03/02 00:52
6F:→ kenwing: 谢谢 几经思考是我比较理亏 还是写封信跟房东道歉 03/02 01:25
7F:推 taoist9999: 出租人:企业经营者:适用《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应 03/02 01:28
8F:→ taoist9999: 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 03/02 01:28
9F:→ taoist9999: 03/02 01:28
10F:→ taoist9999: 出租人:非企业经营者:适用《住宅租赁契约应约定 03/02 01:28
11F:→ taoist9999: 及不得约定事项》。 03/02 01:28
12F:→ taoist9999: 03/02 01:28
13F:→ taoist9999: 其实《消费者保护法》第2条第2款所称之「企业经营 03/02 01:28
14F:→ taoist9999: 者」的范围很大:指以设计、生产、制造、输入、经 03/02 01:28
15F:→ taoist9999: 销商品或提供服务为营业者。 03/02 01:28
16F:→ taoist9999: 企业经营者为营业之人:凡以提供商品或服务为营业 03/02 01:28
17F:→ taoist9999: 的厂商业者,不论该业者为公司、团体或个人,只要 03/02 01:28
18F:→ taoist9999: 是营业之人,均为企业经营者。 03/02 01:28
19F:→ taoist9999: 只要反覆实施出租行为、非属偶一为之,并以出租为 03/02 01:28
20F:→ taoist9999: 业者,不论是公司、团体或个人,也不论出租户数, 03/02 01:28
21F:→ taoist9999: 都应该属於「企业经营者房东」。 03/02 01:28
22F:→ taoist9999: 03/02 01:33
23F:→ taoist9999: 其实很多房东都是「企业经营者房东」,只有一间房子, 03/02 01:34
24F:→ taoist9999: 但在续租给房客时,就算是「企业经营者房东」了。 03/02 01:34
25F:→ taoist9999: 但地方政府好像到目前为止并没有真正认真去抓这点。 03/02 01:35
26F:→ iscu: 租屋市场是不可乱动的 就跟打房都打假的一样 03/02 03:03
27F:→ tentaikanso: 老实说,房东的要求并不合理。 哪有人先要定金才给看 03/05 00:41
28F:→ tentaikanso: 租赁契约的? 民法虽然没有规定到这麽细,但权利义务 03/05 00:42
29F:→ tentaikanso: 等到先给钱了才告知,摆明是藉定金迫人签约的手段。 03/05 00:42
30F:→ tentaikanso: 你和房东之间根本没有成立任何法律关系,凭什麽能够 03/05 00:44
31F:→ tentaikanso: 拿那3000元?看一眼契约就3000? 03/05 00:44
32F:→ tentaikanso: 依民法第249条规定,给付定金就推定双方契约成立,问 03/05 00:48
33F:→ tentaikanso: 题是原PO根本没看到租约,凭什麽就要受契约拘束? 03/05 00:49
34F:→ tentaikanso: 虽然原PO可能懒得再争了,但本件其实可以主张契约不 03/05 00:51
35F:→ tentaikanso: 成立,对方收受定金是不当得利,请求返还。 03/05 00:52
36F:→ tentaikanso: 还有建议未来应该是先确认租屋屋况,还有租金等权利 03/05 00:53
37F:→ tentaikanso: 义务之後,再给定金,定金也应该有收据。 03/05 00:53
38F:→ tentaikanso: 不给定金就不给看租约的,根本就有问题。 03/05 00:54
39F:→ sindyevil: 给定金才可以看约本身就很奇怪 03/05 10:55
40F:推 cawba: 房东没理由扣留3000 但是从这边就可以看出房东是会乱凹的人 03/11 02:18
41F:→ cawba: 本案只损失3000算不错了 等你搬进去退租时会亏更大 03/11 02:19
42F:→ a9301040: 发支付命令给房东 03/14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