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n0330ni (梅林)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否认子女之诉
时间Sat Dec 5 23:51:56 2020
各位好 这是朋友遇到的问题
以下代PO以第一人称叙述
第一次在这里发文 若有错误烦请指正
由於母亲年轻时的比较爱玩 生活比较精彩
跟我的生父在一起之前 前面还有一段婚姻
但是法律上好像认定前一段婚姻的男生是我的父亲
所以名字的姓氏是跟着前一段婚姻的男生
(身分证後面的父亲也是前一段婚姻的男生)
目前本人已经满20岁了
母亲有提到想要办理否认子女之诉
在成年後2年内要赶快办好
有提到如果去法院办完之後
原本的姓名可能需要改掉
因为很多的证件跟资料都是用目前的名字去做申请
跟登记的
想请问如果真的已经确定「否认子女之诉」之後
有需要把原本的姓氏改掉吗
还是说可以维持原本的姓名
手机排版 伤眼抱歉
谢谢各位的帮忙!如果有违反版规会再更改
先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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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00.103.131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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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CWck: 应该是没有强迫你改姓或改名的法令,不用担心12/06 03:58
2F:→ taoist9999: 就算要改也只改姓而已。另外我是没查到相关资料,你要12/06 09:59
3F:→ taoist9999: 不要直接问一下户政事务所看看?12/06 09:59
4F:推 CCWck: 姓名权是受宪法保障之基本权(释399)12/06 11:06
5F:推 taoist9999: 释399讲的是改「名」的自由权,而不是改「姓」。12/06 11:41
不好意思 没有讲清楚 希望是姓氏跟名字都不要动 因为网路查不到相关的规定 也不知道
该怎麽问 只好来这里询问了...礼拜一如果有空的话会去户政事务所询问看看!
※ 编辑: jan0330ni (1.200.103.131 台湾), 12/06/2020 12:38:23
6F:→ taoist9999: 我是也没查到资料啦!所以才叫你直接问户政事务所。 12/06 15:17
7F:→ CCWck: 姓名权为人格权之一种,人之姓名为其人格之表现,故如何命 12/06 18:44
8F:→ CCWck: 名为人民之自由,应为宪法第二十二条所保障。 12/06 18:44
9F:→ CCWck: 399个案是改名,但整个姓名权都是基本权啊 12/06 18:44
10F:→ taiwancom: 当初没用领养? 12/07 08:25
11F:→ yuusnow: 他这个应该是婚生推定,母亲生他的时候与前夫仍在婚姻中 12/07 14:31
12F:→ yuusnow: 所以他的(名义上)父亲是母亲当时的配偶。 12/07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