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nip (阿海)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Ubereats外送员因为杯架告我侵占
时间Thu Dec 3 20:48:13 2020
事实经过:
我住有管理员的大楼。昨天(12/2 三)晚上九点,
我用Ubereats订购天仁茗茶四杯饮料,天仁茗茶不附塑胶袋。
外送员递给我的时候,
四杯饮料放在「挖了四个洞、可放饮料的黑色海绵」,一起递给我。
他没有说「要还他」,於是我整组拿上楼。
今天(12/3 四)晚上约8点,
警察到我住的大楼调监视器(因为管理员也不确定是谁下来拿饮料的),
说这位外送员已经报案,并且要对我提告侵占那块海绵。
该警员一直说「
你们可能要和解」、「法院」、「对方已经告了」这些话。
海绵我还留着,就是这块:
https://i.imgur.com/GVey28N.jpg
Ubereats只看得到外送员的「名字」(连姓氏都没有),
更不会有电话或私下联络的方式。
Ubereats也没有顾客客服电话。
我刚刚已经用线上系统回报此情况。但对方既然已经报警,
我势必需要为这件事去警局做笔录。
打去负责派出所,接电话的警员说「承办警员目前不在」,要我静候通知。
我是不懂外送员为什麽不透过Ubereats系统联络我、
或用客服管道要我归还,而是选择报警。
或许Ubereats系统的确很不透明。但对我来说,这就是一件非常荒谬的鸟事。
请问我除了等待警察通知我去做笔录之外,还怎如何自保?
这件事情的後续情况可能会是如何?
我该请个律师吗天啊……
问题:
请问法律上後续可能会有什麽结果、我该如何自保?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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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00.175.252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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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knip (1.200.175.252 台湾), 12/03/2020 20:50:04
1F:推 Yyyyyy: 就老实说啊 这要真到地检署被当的肯定是对方而不是你 12/03 20:51
2F:推 taoist9999: 侵占罪是非告诉乃论之罪,也不是对方撤回告诉就能停止 12/03 21:09
3F:→ taoist9999: 刑事诉讼程序的。 12/03 21:09
4F:→ taoist9999: 朝主观构成要件:故意,特别主观构成要件:意图去研究 12/03 21:14
5F:→ taoist9999: 。 12/03 21:14
6F:→ taoist9999: 老实说,一般人大概会以为那是包装的一部分。 12/03 21:16
7F:→ taoist9999: 12/03 21:16
8F:→ taoist9999: 对方玩到这麽夸张的话,看你要不要陪他玩? 12/03 21:17
9F:→ taoist9999: 你敢玩的话,诉诸媒体,大概没多久,可能经理就上门道 12/03 21:18
10F:→ taoist9999: 歉了。 12/03 21:18
11F:→ taoist9999: 12/03 21:19
12F:→ taoist9999: 接到警察局通知单的话,就拍下来。 12/03 21:20
13F:→ taoist9999: 另外看你要不要请律师陪侦? 12/03 21:20
14F:→ taoist9999: 这种事情,我觉得是小事,如果真的无法和解的话,检察 12/03 21:21
15F:→ taoist9999: 官也未必会起诉。 12/03 21:21
16F:→ taoist9999: 12/03 21:21
17F:→ taoist9999: PS:我讲白一点,那种垃圾送我的话,我还嫌得花时间去 12/03 21:21
18F:→ taoist9999: 丢掉咧! 12/03 21:22
19F:→ taoist9999: 12/03 21:40
20F:→ taoist9999: 我看到原PO已经到八卦板爆卦了! 12/03 21:40
21F:→ taoist9999: 记者很快就会来抄文了。 12/03 21:40
非常感谢楼上的回覆...
新情况是:我「刚刚」开gmail信箱(21:38)才看到这封信
https://i.imgur.com/VnFghJV.jpg
囧。这封信下午4点寄的。但它被gmail归类在一堆推销信里面 = =
但现在都已经有警察来找了,打给这个人应该没用了...
※ 编辑: knip (1.200.175.252 台湾), 12/03/2020 21:52:33
22F:→ samnpc: 先还他还是有差,检察官还是会问你们要不要和解,但的确 12/03 22:01
23F:→ samnpc: 是不见得会成立 12/03 22:01
24F:→ taoist9999: 还东西,你还得录影存证才行。 12/03 22:29
25F:推 ych1022: 台中有个案例一个外送员的安全帽被干走,找到对方取回帽子 12/03 22:42
26F:→ ych1022: 结果检察官应无犯意而不提告,只能因帽子被对方写名字提 12/03 22:42
27F:→ ych1022: 民事求偿。个人觉得你会没事~应无犯意 12/03 22:43
28F:→ DaveLu: 都已经在干来的安全帽上写名子,好奇为什麽检察官说无犯意? 12/03 23:54
※ 编辑: knip (1.200.226.154 台湾), 12/05/2020 01:29:33
29F:推 km0220: 有些检察官就是这样啦,目的在"减少案量" 12/05 04:31
(为保留隐私 经同意删除板友部分推文
※ 编辑: knip (1.200.226.154 台湾), 12/05/2020 23:4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