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nchangh (Stephen Dedalus )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生前赠与问题
时间Sun Aug 23 12:45:39 2020
事实经过:
我奶奶今年年事已高,我奶奶在外没欠钱,
但3个子女(包含我父亲)都有欠国家和外面
的钱,而爷爷年事也高,
所以在上个月奶奶将名下的不动产以
赠与(非结婚,分居,营业)方式过户给我,
且已完成登记。
但看到民法1148-1继承人在继承开始
前二年内,从被继承人受有财产之赠与者,
该财产视为其所得遗产。
爬文後仍有疑问:
问题:
请问奶奶如果不幸在2年内离开
1.奶奶的继承人(爷爷+3个子女)可以
跟我要回他们的特留分吗?
2.赠与我的财产会被国家当成遗产去课增
遗产税吗?(已经缴过土地增值税、赠与税)
3.如果继承人继承我奶奶剩下的财产,
之後发现奶奶有欠债,债权人能向我追讨吗?
反之,如果继承人都抛弃继承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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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wenchangh (180.204.255.53 台湾), 08/23/2020 12:47:46
1F:推 iscu: 那条跟其他继承人无关 只跟其他债权人有关 08/23 17:54
2F:→ iscu: 也就是该缴遗产税 也有清偿债务责任,但是不用跟其他继承人 08/23 17:54
3F:→ iscu: 分 08/23 17:54
4F:推 cka: 1可以 2 是 08/23 20:13
5F:→ cka: 原来其他继承人不能讨? 08/23 20:14
6F:→ jacvky: 不能讨,1148条之1不在归扣适用范围 08/25 10:25
7F:→ jacvky: 1.不行;2.会,但已缴赠与税部分可以扣抵;3.可以 08/25 10:28
8F:→ wenchangh: 谢谢各位 收获良多 08/25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