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ubirbir (子鸠)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请教关於占国有土地的事项
时间Tue Aug 20 11:41:45 2019
—事实经过
以下A先生指的是我爷爷,
B小姐指的是我妈妈,
2人皆为我的亲属。
目前(2019年8月)收到A先生的国有土地使用补偿金缴纳通知书,
表示房屋有占国有土地13平方公尺,
需缴纳民国79年3月至108年6月的补偿金。
然而通知书上之授信人A先生已於民国84年左右过世,
而A先生之女儿B小姐在其过世时选择抛弃继承。
之後民国95年左右,B小姐又将此占到国有土地的房子购回,
至今仍持有此栋房子并有缴交房屋税。
房子为民国70年前建设(确切日期需查询),
目前B小姐想要缴清补偿金然後承租此块国有土地。
备注:B小姐有打电话去国产局询问,
他们回覆B小姐为目前持有人所以必需清偿A先生的补偿金。
—问题
1、B小姐已经抛弃继承,理应来说A先生的费用B小姐无需支付?
2、B小姐目前想要让此块地在不拆屋的情况变合法,
根据财产法第42条承租条件中提及
「民国八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前已实际使用,并愿缴清历年使用补偿金者。」
(1) B小姐於民国95年左右购入,
但房子为民国70年前建设使用,
这样有符合「民国八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前已实际使用」这条件吗?
(2) 历年补偿金是要缴95年至今的这段吗?还是仅追溯5年?这部分的法条是依据哪条?
3、如果不管A先生的补偿金维持现状
(1) 是不是有可能被国家告侵占问题?但追诉期也超过了
(2) 房屋有被拆除的可能?
(3) 有没有其他没考虑的风险?
感谢您看完这篇长文
若有需要补充的问题可以提出
我会再更新回覆
谢谢您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7.242.65.194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ifeLaw/M.1566272507.A.A63.html
1F:→ v3su: 版规 08/20 13:54
不好意思
看过版规没找到哪边出错了
请问哪边不符版规?
2F:→ taoist9999: 一、如果是刑法第321条第2项窃占罪的问题,我觉得就算 08/20 14:27
3F:→ taoist9999: 有,追诉权时效也早就完成了。 08/20 14:28
4F:→ taoist9999: 二、要看是不是违章建筑?还有是否为有权占有? 08/20 14:28
谢谢tao大的回覆
违章建筑这部分我会再留意,因为这栋房子盖蛮久的,建照之类的文件有点不可考
目前我看完有权占有的解释,觉得房子状况倾向无权占有,当初兴建房子时并无向国家申请任何租约,没有权利的关系,不确定这样认知对不对?
※ 编辑: wubirbir (27.242.65.194 台湾), 08/20/2019 19:27:22
※ 编辑: wubirbir (27.242.65.194 台湾), 08/20/2019 19:49:52
5F:→ spirit119: 就缴钱啊 不然房子不保 08/21 02:10
6F:→ spirit119: 又不是房子盖了 地就是你的 08/21 02:11
7F:→ spirit119: 就当租金吧 08/21 02:11
8F:→ spirit119: 然後你违规的地方置底写得很清楚啊.... 08/21 02:14
缴钱是一定的
但也要厘清到底要缴多少、相关法律以及现在状况可能的风险
所以才会发这篇文
违反版规的部分有做调整了
也谢谢您关心
9F:→ samuraiboy: 一楼的意思是你跟这案子什麽关系? 08/21 04:02
10F:→ samuraiboy: 至少你说个帮他人询问,那就没问题了 08/21 04:03
11F:→ samuraiboy: 可看公告 关於"非生活法律文"释义 08/21 04:04
有补上与文中角色的关系於文章上方了
两者皆为亲属是代亲属询问
谢谢您的提醒
12F:推 k1230588: 一楼是说签名档吧 08/21 09:09
谢谢您告知
签名档已经拉除
不好意思第一次发文惊动大家
※ 编辑: wubirbir (27.242.65.194 台湾), 08/21/2019 09:30:47
※ 编辑: wubirbir (27.242.65.194 台湾), 08/21/2019 09:34:30
※ 编辑: wubirbir (111.251.93.140 台湾), 08/21/2019 09:47:13
※ 编辑: wubirbir (27.242.65.194 台湾), 08/21/2019 09:48:55
※ 编辑: wubirbir (27.242.65.194 台湾), 08/21/2019 09:53:32
※ 编辑: wubirbir (27.242.65.194 台湾), 08/21/2019 10:51:28
13F:推 taoist9999: 国有财产局向你妈妈请求拆屋还地,还有相当於租金之 08/21 16:53
简单总结解决方案 1、拆屋还地,并缴五年租金费用 2、偿还历年补偿金(我的案例是79年3月起至今)才可以租, 让使用土地合法 然後要注意若房屋是违建,不论如何都会被拆除 前占有人的部分我会再去找看看相关资料, 谢谢tao大的意见, 您提供的案例很有帮助!
14F:→ taoist9999: 不当得利(实务见解是五年)。 08/21 16:53
15F:推 taoist9999: 但向国有财产局承租的话,是不是要连同前占有人的欠 08/21 17:03
16F:→ taoist9999: 缴租金缴清,才能承租?你可以再问看看,以前我一位 08/21 17:03
17F:→ taoist9999: 客户是要连同前占有人欠缴租金都要缴清,国有财产局才 08/21 17:03
18F:→ taoist9999: 愿意出租土地,不然国有财产局就要请求占有人拆屋还地 08/21 17:03
19F:→ taoist9999: …… 08/21 17:03
20F:推 taoist9999: 另外,向国有财产局承租土地,并不会让违章建筑因此 08/21 17:08
21F:→ taoist9999: 而就地合法化。 08/21 17:08
※ 编辑: wubirbir (27.242.65.194 台湾), 08/21/2019 20:2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