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lian0111 (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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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他] 管委会决议顶层住户付双倍改建电梯钱
时间Sat Aug 3 23:39:42 2019
事实经过:
家里公寓大楼没有正式的管委会
有一位邻居负责跟大家收公共区域清洁费跟电梯维护费充当全体住户的管理费
因为电梯老旧需要改装
所有住户一起开会多数决决议顶层住户要付双倍的电梯改建费
因为顶层住户有顶楼加盖
顶楼加盖是十几年前买这间房子的时候就有的
然後在这件事情吵架的时候
家人发现负责收钱的邻居一直跟我们多收了一些钱
所有住户的「管理费」是由放在两人共同开户的名下
负责收钱的其中一人今天被我家人质问後慌忙地跑来说
「那我还你钱」但被家人回绝说不收是因为数字不对
另外一人我们还不知道她对这件事情知情与否
问题:
1. 非正式管委会的多数决可以决议谁要多付电梯改装费吗?
2. 顶楼加盖的拥有者是不是需要负额外的义务像是多付一些费用之类的
买房的时候若对此毫无所知或是房仲都没揭露
且其他住户多年来也都没有出示详尽的规定
现在发现不合理的超收费用是否有讨回的可能?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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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lilian0111 (123.194.179.93 台湾), 08/03/2019 23:40:28
1F:推 wenmilkyway: 这种就是大家说好就好,谈不妥顶多有人乾脆反对不出 08/04 00:54
2F:→ wenmilkyway: 钱(我家就遇过,最後其他户平分) 如果顶加有住人,电 08/04 00:54
3F:→ wenmilkyway: 梯使用率的确比较高 08/04 00:54
4F:→ yesohya: 住户真的要搞 可以搞到顶加拆掉 你确定想对抗? 08/04 01:27
5F:→ ericekin: 住二楼的少付?因为都走楼梯 08/04 07:39
6F:→ ericekin: 不要付就好了,电梯坏了就… 08/04 07:39
7F:→ Hermess: 顶楼加盖本质上就是侵占全栋的公设区域来获益。一般来说 08/04 09:16
8F:→ Hermess: 我会选择多负担责任如清扫及洗水塔之类的。不要因小失大 08/04 09:16
9F:→ Hermess: 。关系搞差上法院赔租金。 08/04 09:16
10F:→ Hermess: 超收的管理费当然可以讨回。每户的责任是一样的。管理费 08/04 09:17
11F:→ Hermess: 也应该均分。你的顶楼加盖违建也是。应计算租金全栋均分 08/04 09:17
12F:→ Hermess: 。 08/04 09:17
13F:推 tks9527: 屋顶是大家的公共区域,住户都有使用的权力 08/04 09:21
14F:推 KKyosuke: 如果是因为顶楼有同时用顶加的话很合理吧 08/04 09:54
15F:→ KKyosuke: 你可以去吵 上法院最後可能是拆掉+赔不当得利租金 08/04 09:55
16F:→ KKyosuke: 自己考虑一下 08/04 09:55
17F:推 kejun: 我们大楼也有顶加盖, 就那2户占有的地部份有列入管理费中. 08/04 21:18
18F:→ kejun: 大楼这种分摊费用都是吵不完的, 像1楼就曾抱怨说他都没使用 08/04 21:19
19F:→ kejun: 电梯, 所以想少缴管理费, 但区权会中被打枪. 08/04 21:20
先谢谢大家的回覆
我能理解顶加是侵占所有全体住户权益底下的获利,理应多负担一点很合理
家人在意的点是当初跟顶层住户超收管理费的理由是用「这是电梯改建未来的基金」
然後这次真的要讨论改建了其他住户却对此名目一无所知家人觉得太奇怪
一问之下才发现负责收钱的人的帐目有点不清...
现在是负责收钱的人(她坚持她不是管委,管委轮流但我也从没看到所谓轮流...)
跟家人想要搓出一个超收返还的金额乔不拢中
很多事情像是顶加的权利义务没有白纸黑字跟全体住户约定好
管理费到底该怎麽收什麽怎麽收谁要多付也没明确规则
看起来好像也没有人想要真的有白纸黑字规则(?)
双方现在一直在搓汤圆就不管灰色模糊地带让我这晚辈看了也不太懂QQ
※ 编辑: lilian0111 (123.194.179.93 台湾), 08/04/2019 22:24:59
呃然後超收这点目前私底下用很修饰的理由有承认
也想返还一个家人不能接受的
但是帐目不清
且当初收钱的时候也只凭一张小纸条写数字纪录交多少钱
没正式收据
家人也只在自己的帐本手写交多少钱
闹上去应该有点难证明只对我们这户超收,有点头痛QQ
※ 编辑: lilian0111 (123.194.179.93 台湾), 08/04/2019 22:30:58
20F:推 kejun: 这种影响权益的事基本上要在区权会中决定的, 不是管委会说 08/04 23:39
21F:→ kejun: 了算. 有些情况是前住户有参与也同意(或被迫同意), 新住户 08/04 23:40
22F:→ kejun: 就只能被动接受. 至於顶加盖如何收, 我大楼是比如多占了4坪 08/04 23:41
23F:→ kejun: , 那比如以1坪50元去计算, 每月管理费多50*4=200 08/04 23:41
24F:→ Hermess: 我建议直接不要拿回钱。请实质上在做管委的人把这笔钱放 08/05 00:46
25F:→ Hermess: 入公积金并公布。名目是你们这户补贴全社区。之後可能会 08/05 00:46
26F:→ Hermess: 替你们省下很多事。也可以卖个人情给对方。 08/05 00:46
谢谢你们的回覆
我再去了解一下区权会跟管委会的定义
关於应多负担多少钱的议题差不多达成协议了
超收的部分还在胶着中,不过就只变成家人跟收钱的人的恩怨这样
※ 编辑: lilian0111 (123.194.179.93 台湾), 08/05/2019 22: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