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S79 (一米六五)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劳动契约-劳动契约
时间Mon Apr 29 03:26:18 2019
事实经过:
大家好,
公司为了让条款完善所以请了律师拟订新的劳动契约,里面我认为最难同意的条款如下:
第十二条 损害赔偿责任
「乙方违反本契约之规定,甲方得据以终止本契约,乙方除应赔偿甲方所受之损害,并应
给付年薪三倍之惩罚性违约金予甲方。」
我们公司的最大掌权人表示,这份契约只防君子不防小人,因为之前发生过其他员工犯错
不认帐的情形,所以希望起吓阻作用所以订了这项条约。
问题:
1.
但身为领微薄工资的员工,要是真的签约後发生了什麽
非故意为之或
被故意扣上的错误,
自己只能摸摸鼻子赔上年薪三倍的违约金?这样合理且合法吗?或有什麽自保的方法吗?
2.
除了这项条款的问题外,公司
只有发放一份劳动契约,盯着员工签完就回收,这样是否违
法呢?
3.
最後,如果
劳方代表选举由资方指派,会触犯到那些条款呢?
附上劳动契约:
https://www.dropbox.com/s/7txktglsvark89o/Labor%20Contract.pdf?dl=0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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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efun0242: 年薪三倍?如果年薪100万赔300万?04/29 10:20
我也好希望我年薪有100万(掩面
2F:推 efun0242: 你应该把全契约都PO上来04/29 10:31
3F:→ sindyevil: 本契约之规定...有哪些内容? 版友没有通灵功能喔04/29 10:41
4F:推 efun0242: 掌权人=领资方薪水的人,你认为他是替你们想的吗?04/29 10:45
谢谢你们的回覆,已经附上契约连结了!
5F:推 cd98: "先小人後君子"现在只看到资方先小人,以後资方会不会变君子05/01 23:04
6F:→ cd98: 只有天知道。05/01 23:04
是啊,谁会想赌这把
※ 编辑: NS79 (42.76.19.107), 05/04/2019 00: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