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ngod (sangod)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请问这样算和解吗?
时间Thu Aug 31 10:08:23 2017
事实经过:
多年前我弟一时失虑偷取同事的钱财约新台币1500元,後来对方原谅他,
我弟归还赃款外有多给了一些聊表歉意,对方也不再追究没有报警,但现
在因为某些缘故对方又到警局对我弟提告窃盗了。
问题:
对於窃盗的部分,我弟觉得他有做过应该受罚,目前希望可以争取缓起诉,
但事隔将近四年,当时也没有写下和解书,只有该同事与另一个同事的对
话纪录有写到「当时我是原谅他的 没有报警处理」请问这样能算当时和解
的证明,争取缓起诉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恳请提出需补充之
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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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9301040: 该同事可当证人,对话可当证物 08/31 13:20
2F:→ GARY4242: 已经过了追诉权时效了吧 08/31 23:07
3F:→ yesohya: 四年一定没过 没这麽短的 09/01 00:24
4F:推 SYLVESTRAL: 刑事程序和解只能让检察官观感好一点 09/01 23:53
5F:→ bsjimmy: 追诉期过了吧 刑事的比较短 09/03 18:52
6F:推 bsjimmy: 还没过 不好意思 非告诉乃论的比较久 09/03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