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j47000 (小象帮帮)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租赁] 租赁提前终止收回租约与代理签字之问题
时间Sat Aug 26 00:48:12 2017
事实经过:
各位板上大德们好
小弟最近租房子有遇到一些问题
单凭自己的浅薄法律专业尚未能解决
故上版来借助大家的经验和专业
1.如果因故提前与房东终止租约,且押金与房租均处理完毕
是否需要向房东收回租约呢?或者当场进行销毁
因担心如果没有收回租约,房东事後又拿契约主张我没有履行相关义务
以及租约上有我的个资(地址和家人电话等),担心房东恶意散播
又若上述假设成立,即房东必须将租约交还给我
若房东不愿意交还或声称已经自行销毁或遗失(真实性未知)
我需要以书面写下房东声明租约已遗失或销毁等,
故房东不得再按租约进行相关主张,或者恶意散播合约上承租方之个资
若有相关散播行为造成承租方後续纷扰(如精神,经济上之损害)
房东应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并约定如因本约所生纷争,双方同意以XX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因此所缴纳之诉讼费、律师费均由违约一方负担。
最後再由双方签字。
想问以上契约是否有法律上拘束力,又或者需要再补充些什麽呢
2.另一个是有关签字的部分,与我进行碰面的都是A,
A与我在合约上签名时,都是签B的名字,表示房子是B所有
那麽如果我与房东需要签上述所说的房东不愿缴还租约之声明时
最後要签字的话,应该请A一样签B的名字即可
还是也要连同A自己的名字也签上去呢?
因为担心A若只签B,事後B表明根本不同意此事,
或者B表明A是无权代理进行此事,
担心後续此声明在法律上的效力会薄弱许多
以上几点是我自己思考的地方,如有缺漏或者可以更完善的地方
再请大家协助,感恩您们
问题: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80.177.118.112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ifeLaw/M.1503679695.A.EFB.html
1F:→ a9301040: 为何要还租约,那你的那份要不要还他? 08/26 01:05
2F:推 sindyevil: 一 双方签解约协议就好,租约是否回收销毁倒不一定。 08/26 07:36
3F:推 sindyevil: 二 请b提供代理授权书,签b自己姓名表明代理谁的代理人 08/26 07:45
4F:→ sindyevil: 身份。 08/26 07:45
5F:→ aj47000: 想要回租约的一个原因是,我们当时签的并不是很正式的契 08/26 10:16
6F:→ aj47000: 约,是房东拿一张纸自己写的。但我自己疏忽了,当时只在 08/26 10:16
7F:→ aj47000: 纸上留有我住家地址,却没有房东的地址,担心资料外泄才 08/26 10:16
8F:→ aj47000: 会想拿回 08/26 10:16
9F:→ aj47000: 谢谢s大的意见,我也来找找范本:)) 08/26 10:17
10F:→ yesohya: 要外泄你家住址手机拍一下就好了 拿回有啥用 ? 08/26 17:01
11F:→ Loom: 你想得很多,但房东会理你吗? 08/27 18:10
12F:→ Loom: 切结遗失以预防房东之後拿来主张法律权利, 这个做法无效 08/27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