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berb (Am I alone?)
看板P2PSoftWare
标题Re: [问题] P2P?版权?学网?
时间Wed Sep 17 16:50:27 2008
其实道理很简单,假如种花(举例)的挡,改用别家不挡的就好了,种花要生存要市场,
只要没有司法机关函文调查,就不会主动提供user的资料。
学网,IFPI给个压力,教育部一声令下各大学说锁就锁了,你当然可以不要读啦,
或者搬出宿舍,要种花要种子都随便你。
所以关键就在,商业机关(如各ISP),只会鸟司法机关,有本事就去司法机关提告,经司法
机关函请协助调查後才会提供资料,而这个告诉成本对提告厂商来说可能非常不划算。
教育部(如各大学),不能也无法只鸟司法机关,毕竟谁也担不起「政府机关(或学术机关)
不尊重着作权」这个帽子。
至於爱情动作片,当然它是有着作权的,只是片商在我国无法主张,因为标的物本身
在我国根本就不合法,自无相关法益而言。
为什麽主张拥有着作权的厂商提告不划算?因为一个peer就是一个个案,有100个peer
在分享,他要真的达到打击效果就得提100个告诉,当然他也可以只挑1个告,但结果
就算告赢了也收不到吓阻效果。而对於学网简单多了,他就把这100个IP提给教育部,
教育部在源头管制起来,他也就达到效果了。
※ 引述《lordmi (星宿喵)》之铭言:
: 标题: Re: [问题] P2P?版权?学网?
: 时间: Mon Sep 15 19:07:4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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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更简单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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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国着作权法的罚则以「侵害着作财产权人」为准据。
: 既然叫做侵害,则必须有行为结果之存在才能罚之,也就是所谓之结果犯罪而非举动犯。
: 所以在中华民国境内,你用BT抓游戏就发生侵害了着作财产权人的「结果」,所以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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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这「结果」必须是有代理或是合於智财权交叉保护...等等的产品,如果你抓A片
: 什麽的反而不会被抓(原因前面有人说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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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来说供给你网路连线的机构并不能帮你决定你会拿来作什麽行为,正常来说干他
: X事,所以商业ISP除非你搞太过分被警察拿着公函去要求提供纪录,否则不会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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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学网开宗明义是教育部管的,它当然有理由管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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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of :推 09/17 17:32
※ 编辑: abberb 来自: 220.133.38.22 (09/17 21:30)
2F:推 EDGE :推! 09/18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