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doroiscute (再想想)
看板LAW
标题[问题] 社维法的"散布谣言"是继续犯?状态犯?
时间Thu Nov 5 23:08:56 2020
社会秩序维护法
第 63 条
有左列各款行为之一者,处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三万元以下罚锾:
一、无正当理由携带具有杀伤力之器械、化学制剂或其他危险物品者。
二、无正当理由鸣枪者。
三、无正当理由,携带用於开启或破坏门、窗、锁或其他安全设备之工具
者。
四、放置、投掷或发射有杀伤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体或财物之虞者。
五、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者。
六、蒙面伪装或以其他方法惊吓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
七、关於制造、运输、贩卖、贮存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之营业,未
经主管机关许可;或其营业设备及方法,违反法令规定者。
八、制造、运输、贩卖、携带或公然陈列经主管机关公告查禁之器械者。
前项第七款、第八款,其情节重大或再次违反者,处或并处停止营业或勒
令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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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该条的第五款
"散布谣言"的行为是属於状态犯?还是继续犯?
换言之,行为结束的时点要如何起算?
假设我在批踢踢或脸书上发一则假新闻,
那麽我是贴文之後,行为就算结束了?
还是说只要该贴文没删除之前,行为仍算是在持续中?
请问各家的见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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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80.217.142.32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04588938.A.CB6.html
1F:→ brian900530: 我比较好奇这个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是属於具体危险犯 11/06 03:42
2F:→ brian900530: 还是适格犯 11/06 03:42
您是要说是抽象危险犯还是适格犯吧? 我认为适格犯的可能性比较大
3F:→ maniaque: 就算删除,只要删除前已有不特定人看过并有影响到,就满足 11/06 08:19
4F:→ maniaque: 若你贴上0.1秒後就立刻删掉,那没人看到,没有影响到 11/06 08:19
我是想了解行为终止的时点...因为会影响追诉的起算
5F:→ CCWck: 应该是要问行为犯或结果犯吧? 11/06 09:31
我觉得是行为犯耶..
6F:推 taoist9999: 刑法第151条恐吓公安罪是状态犯?还是继续犯?我觉得 11/06 09:48
7F:→ taoist9999: 可以参考之。 11/06 09:48
头好晕...两者我都搞不清楚
※ 编辑: Dodoroiscute (180.217.142.32 台湾), 11/06/2020 19:22:19
8F:推 rockido: 109重秩167 认为系继续犯 11/06 20:33
喔喔 谢谢
※ 编辑: Dodoroiscute (180.217.142.32 台湾), 11/06/2020 20:4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