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ngseja (阁楼上的王子)
看板Insurance
标题[公告] 集中讨论区作法释疑
时间Thu May 1 18:33:58 2014
主旨:集中讨论区作法释疑
说明:厘清疑虑与决定集中讨论之初衷阐述如下
参阅:从我国法院判决论理财型人寿保险招揽纠纷之类型、特徵与
解决之道(
http://ppt.cc/J9QA)
中文摘要(节录)
从我国法院实务判决中分析,发现不论是传统保险商品、抑或投
资型保险商品,「均可能发生因为保险公司”诉求投资理财”而发
生保险招揽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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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板讨论推文易有争执者,多半与该论文摘要所述的「理财型保单」
相关,论文所称理财型保险,综合「wiki百科与google保单纠纷」,
整理分类如下:
1.投资型保单
2.增额型寿险
3.还本型寿险
(其他无法从名称定义,但概扩以储蓄险认定)
已知上述保单属於易生保险纠纷与争议之文章,且板上一向有在推文
间有出现「请爬文做功课」「功课别做错方向」之风气,
采取集中讨
论将有利於初次到来的乡民们做功课,在原则全数集中讨论,例外符
合发文规范得发文之规范下,协助「做功课乡民」快速上轨道,乃本
人之初衷。
PS:关於推文质疑生存或长寿风险的转嫁,参考此文
http://www.npf.org.tw/post/1/8299(节录)
事实上,有些人对长寿(long life)是否会有危险(hazardous)
仍存有怀疑?诚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F. Modigliami教授在他
的领奖演说中也提到,年金困境(the annuitypuzzle)这个现象
,认为生存年金具有对抗长寿风险的避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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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未排除「年金险」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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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9.212.0.54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Insurance/M.1398940440.A.E5F.html
※ 编辑: wangseja (49.212.0.54), 05/01/2014 18:35:09
※ 编辑: wangseja (49.212.0.54), 05/01/2014 18:36:51
1F:推 NEWAZEL:辛苦啦~ 05/01 18:37
2F:推 scott2009:推 05/01 18:54
3F:推 hd0485:先顶一下推推推 05/01 19:24
4F:嘘 hsinli:身为版主,你可以整理放你觉得好的文章,可以置底整理 05/02 12:47
5F:→ hsinli:你认为对的文章整理请大家去看,但你的选择却是最严的只能在 05/02 12:48
6F:→ hsinli:这篇文章里讨论,但这样的推文讨论真的会方便大家阅读或是有 05/02 12:49
7F:→ hsinli:真正完整的讨论吗? 而这样做的理由只是"可能"有争议发生 05/02 12:50
8F:→ hsinli:那是否哪天可以说,因为仅有保险业务从业人员可能采用话术误 05/02 12:52
9F:→ hsinli:导保户,所以以後该类版友仅能在置底文推文讨论 05/02 12:52
10F:→ hsinli:以免他们因获得利益造成保户损失 05/02 12:54
11F:→ hsinli:最後,说养老,还本这类储蓄险无法转移长寿风险也太武断了吧! 05/02 12:57
12F:→ rsy:如果是要协助板友做功课~那以後乾脆各险种都各一篇置底讨论吧~ 05/02 13:54
13F:→ rsy:说真的 就算是医疗险 也可能有争议~何必把某些险种特别区隔呢? 05/02 13:56
14F:→ rsy:只要明确定义板规 再依此执行 越线或有争议的就依板规处理 05/02 13:58
15F:→ rsy:这样应该比较合理吧~~~ 05/02 13:59
16F:→ rsy:另外同楼上 我不认为在推文上讨论就有助於板友做功课 05/02 13:59
17F:→ rsy:断断续续的推文只会让想了解的板友更看不懂~ 05/02 14:01
18F:→ rsy:至於不看板规或置底文的板友 还是照样PO文询问~ 05/02 14:02
19F:→ rsy:对了~~扣除业务以外的板友 应该无法精确分辨各险种的差异吧 05/02 14:04
20F:→ rsy:既然他可能无法分辨 再加上一些看不懂的专有名词 这置底文的功 05/02 14:06
21F:→ rsy:用就再大打折扣了吧~~ 05/02 14:07
22F:嘘 JoseH:难以理解 05/03 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