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okcandy ()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请益] 申诉再申诉後行政诉讼
时间Fri Mar 4 10:14:39 2022
各位人生温拿好
请问最高行政法院104年8月份第2次庭长法官联席会议(一)决议,调职後失去主管加给,叙原职等职级,不服仅得申诉再申诉,不得行政诉讼。
在释字785後,是否变成可以行政诉讼?
另外再问一个,法务部在释字785後,对公务人员保障法发出函示,该函示将很多原本视为管理措施之行政行为改视为行政处分,其中调职不同机关之行政行为是行政处分
我对调离原机关有疑问,内政部营建署>内政部警政署是行政处分吗?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是行政处分吗?
关键在於该机关是否为行政机关吗?
手机排版伤眼,请见谅,谢谢各位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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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anLiao0724: 主管加给应是因为职务有的,不是本俸,没有损害身分 03/04 12:57
2F:→ WanLiao0724: 法益所以他只能提申诉再申诉,但若不服应该是可以再 03/04 12:57
3F:→ WanLiao0724: 提行政诉讼 03/04 12:57
4F:→ WanLiao0724: 调离原机关如果是同官等官阶应该就只是管理措施 03/04 12:58
5F:→ WanLiao0724: (若有不对请鞭小力,还在学习行政法中) 03/04 12:58
6F:推 siranui1231: 楼上是对的。(成功用过785赢下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03/04 13:38
7F:→ siranui1231: 跨机关就是行政处分,关键在是否是机关没错。 03/04 13:39
8F:推 bettybuy: 有两种说法,一个是109铨叙部在释字785後的新函释,偏 03/04 15:22
9F:→ bettybuy: 向再申诉後不该提行政诉讼,林清偏此说法;另一个说法 03/04 15:22
10F:→ bettybuy: 是在J785後,再申诉後可提行诉,但只能提一般给付跟确 03/04 15:22
11F:→ bettybuy: 认诉讼,因非行政处分 03/04 15:22
12F:→ bettybuy: 不知道有没有人有更精确的见解?求解~ 03/04 15:23
13F:推 yauzhang01: 考上了就将行政法还给老师了,但攸关公务员自身权益部 03/06 19:45
14F:→ yauzhang01: 分,若因为单位内部规定而受侵害自可提起申诉再申诉, 03/06 19:45
15F:→ yauzhang01: 释字785的考点在於再申诉後能否提出救济,端视该项内 03/06 19:45
16F:→ yauzhang01: 部管理有无侵害公务员,对其自身权益产生影响,785是 03/06 19:45
17F:→ yauzhang01: 加班补休或换取现金自有侵害财产权,故可以提出行政诉 03/06 19:45
18F:→ yauzhang01: 讼。另外调职令,跨区的当然算行政处分,自可提出行政 03/06 19:45
19F:→ yauzhang01: 争讼 03/06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