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4Tank (M4Tank)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请益] 事实行为及行政处分区分
时间Tue Sep 21 21:36:55 2021
我知道二者差异在哪
後者实现法律效果 前者实现事实效果
主要想问考题如果没给条文 要怎麽判读?
如果有条文的话 就能得知法律行为是否实现该条文的法律效果
问题比较大的则是题目没给参考法条
想问此时要怎麽处理?
用设想的吗?还是感觉偏拘束人民的就往行政处分思考?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RD.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80.217.245.77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Examination/M.1632231418.A.B2D.html
1F:推 JKL27: 公关效外个单 09/21 21:40
2F:推 yyyyyoung: 可以参酌有无管制特定人 09/21 21:41
3F:→ JKL27: 行程法92 09/21 21:41
法效性也要有法律效果产生
我的疑问是题目没给条文情况下怎麽判读
例如公告某某地禁耕或公告某某地被污染巴拉巴拉
※ 编辑: M4Tank (180.217.245.77 台湾), 09/21/2021 21:43:14
4F:推 JKL27: 主要看个人涵摄技巧,把题目分析成是否有使特定人权利义务 09/21 21:46
5F:→ JKL27: 变动 09/21 21:46
6F:推 JKL27: 以司律来说 把答题导向行政处分,後面的救济程序才写的下去 09/21 21:48
懂意思了谢谢指教
※ 编辑: M4Tank (180.217.245.77 台湾), 09/21/2021 21:50:42
7F:→ marshmallowH: 没讲就是让你涵摄 09/22 10:55
8F:→ marshmallowH: 如果很大一题同楼上往VA写 09/22 10:55
9F:推 litung1018: 可以提供一题你没办法判断的题目来参考吗 09/22 17:22
题目是这样
行政机关监控工厂排废水
确定几家田被污染後并公告禁止耕作
「公告禁止耕作」性质
※ 编辑: M4Tank (1.200.44.158 台湾), 09/22/2021 18:56:55
10F:推 kevinchendx: 不用法条也能用文字判读吧,以你举的例子来说,「 09/22 19:54
11F:→ kevinchendx: 公告禁止使用」是行政处分(物的一般处分)、「公告 09/22 19:54
12F:→ kevinchendx: 有污染」属於事实行为(观念通知),前者不遵守会有 09/22 19:54
13F:→ kevinchendx: 相关罚则,後者只是告诉你这边有污染,并没有发生 09/22 19:54
14F:→ kevinchendx: 任何法律上的效力 09/22 19:54
那如果依其他机关的罚则 然後本机关公告呢
例如中央疫情指挥中心说没戴口罩要罚钱
捷运公告上述 那捷运公告内容484事实行为?
不是依自己立/上级下达的法规 仅是告示效用
15F:→ marshmallowH: 禁=法效性 09/22 20:26
16F:→ marshmallowH: 禁止耕作应可以朝单纯不利处分写 09/22 20:26
※ 编辑: M4Tank (1.200.44.158 台湾), 09/22/2021 20:53:31
17F:推 kevinchendx: 捷运那个也算行政处分喔,对搭乘捷运的旅客们强制 09/22 21:10
18F:→ kevinchendx: 要求戴口罩(对人的一般处分),否则将面临罚锾 09/22 21:10
19F:→ kevinchendx: 有错的话麻烦高人指正,感谢! 09/22 21:11
20F:→ jiunyug: 可以从考题的例子回去推敲,这是考试技巧,大量审题吧 09/23 08:08
21F:推 wowisgood: 捷运公告只是单纯宣导法令非行政处分 09/23 10:12
22F:→ wowisgood: 而且捷运是私法人 你要定性公告是一般处分还要看他这 09/23 10:15
23F:→ wowisgood: 部分有没有被受托行使公权力 09/23 10:15
24F:→ wowisgood: 如果定性是行政处分 那电影院或公车上公告又如何 09/23 10:15
25F:→ wowisgood: 甚至他可能只是私人意思表示而已 09/23 10:17
26F:→ wowisgood: 就考试上来说,其实反而喜欢考非行政处分,因为一般死 09/23 10:21
27F:→ wowisgood: 背解题书的都会直接反应成行政处分 09/23 10:21
28F:→ wowisgood: 多数补习班在分类上也只是要你死背抽象文字而已 09/23 10:23
29F:→ wowisgood: 所以定性成行政处分固然很爽,但也是最容易踩到陷阱就09/23 10:29
30F:→ wowisgood: 是了09/23 10:29
另外 想请益没给条文解不出来的题目会多吗
像是106年法律实务组的第四题 没给税捐稽徵法28条无法解到程序再开
还是说这又是必背的特别法?
※ 编辑: M4Tank (1.200.44.158 台湾), 09/23/2021 20:19:36
31F:推 provok: 你说的这题不知道税捐法只是少写能依法申请退税吧,顶多扣09/23 23:40
32F:→ provok: 个几分,程序再开是争点没写就掰了09/23 23:40
我的疑问是不知道有税法28条
怎麽会联想到程序再开?
因为旧事实是乙没破产 所以遗产不能被扣除 因此遗产税还要缴纳
新事实则是乙破产後 遗产被扣除
所以遗产税不用扣
※ 编辑: M4Tank (1.200.44.158 台湾), 09/23/2021 23:52:24
33F:→ wowisgood: 想太多了吧税法那个根本不是考点09/24 07:39
34F:推 provok: 你自己都知道有发生新事实(乙破产,丙代偿所以遗产减少,09/24 09:25
35F:→ provok: 遗产税相对减少,对丙有利),就该当行程128条的法定事由09/24 09:25
36F:→ provok: 啦,税法那边行有余力或是真的知道再并予叙明就好不用揪结09/24 09:25
※ 编辑: M4Tank (1.200.44.158 台湾), 09/24/2021 11:07:51
37F:→ mitransition: 跟救济也没有必然关系,因为事实行为也是可以救济的 09/30 01:22
38F:→ mitransition: 所以就是看你怎麽去论述有没有法效,重点不是结论, 09/30 01:23
39F:→ mitransition: 而是论述,你必须要具体论述有或没有法效。 09/30 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