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oshiru (Misoshiru)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课业] 民法 代理问题
时间Thu Jun 3 22:40:11 2021
国考版首po
小弟正在写司法四等民法选择题 有两题相似的题目想请教
出处是李律师《民法概要测验题一本通》
一、甲书面授权乙用甲之名义,以新台币100万元出售其所有1部车,但甲随之又以口头
指示乙要卖新台币120万元,结果丙见该书面授权,即以新台币100万元表示购买该
车。请问汽车买卖之效力?
二、乙委托甲,请甲代为出售仅使用半年之进口跑车,并言明售价不得低於新台币100万
元,同时授与甲代理权。嗣後甲以乙之名义,将乙之汽车以90万元出售予丙。关於乙
丙间买卖契约效力?
解答:
以上第一题答案给「完全有效」,第二题给「非经乙之承认,对乙不生效力」
按照解析,第一题有效是因为民法107条,代理权之限制或撤回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
二题效力未定是因为甲逾越代理权,故属无权代理依民法170效力未定。
小弟的问题是:
1、以上两题是否都属於无权代理?(都逾越代理权)
2、如果按第一题解析的逻辑,第二题为何丙不能主张民法107?第二题乙授权甲但不能低
於100万不也是民法107条所称的「代理权之限制」吗?还是只是因为题意没有说丙主张
107条...
以上烦请版友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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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isoshiru (1.169.84.194 台湾), 06/03/2021 22:42:32
1F:推 Chihiro2013: 这两题的差别在於:第一题是本人有创造足以使第三人 06/04 00:08
2F:→ Chihiro2013: 产生信赖的授权外观(书面写明卖100万),而第二题则 06/04 00:08
3F:→ Chihiro2013: 无 06/04 00:08
4F:→ Chihiro2013: 当本人有创造授权外观而事後限制或撤回时,才会需要 06/04 00:11
5F:→ Chihiro2013: 对第三人负授权人责任。 06/04 00:11
感谢C大解说 可是如果依「产生信赖的外观」,似乎比较像表见代理?(如有印监证明
书面授权等等)这样是不是代表一般口头授权,第三人没有主张107的余地?
抱歉这部分实在卡的头有点痛XD
6F:推 iocal: 等等,民法118不是无权处分吗?我记得无权代理是民法170吧 06/04 01:22
7F:→ iocal: !? 06/04 01:22
对...写太快Orz 已修
8F:推 Dennis0428: 想请问第一题符合表见代理吗? 06/04 01:54
9F:→ Dennis0428: 另外甲得依544请求乙损害赔偿吗? 06/04 01:54
※ 编辑: Misoshiru (111.240.216.124 台湾), 06/04/2021 09:31:24
感谢C大 大致理解了
刚刚又找了一些资料,看起来107的适用在於一开始是外部授权
後来又内部限制或撤回的情形
12F:推 a1122dog: 107无权代理r 06/05 16:46
13F:→ a1122dog: 王泽监认为107条限於嗣後限制 06/05 16:47
对...但实务上认为事前或嗣後限制都有107的适用
如99台简上1、89台上1326、100台上1827(以上判决取自陈聪富《民法总则》)
※ 编辑: Misoshiru (111.240.216.124 台湾), 06/05/2021 20:0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