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owisgood (寻)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请益] 商标法95条与97条之区别
时间Mon Feb 15 09:22:11 2021
各位前辈好,下列问题恳请指教:
甲(间接故意)向厂商进了一批仿冒品,放到网路上贩卖
不成立97条,问甲是否会成立商标法95条刑事责任?
因为看到商标法97条的叙述是说,与第95条之人是不同主体,似乎是在说单纯贩卖仿冒品
这个样态。刑事法院的判决,在这种行为也是只有讨论到97条,然後完全没有讨论95条。
但我的疑问点在於,贩卖仿冒品,不就是第五条第二款(贩卖)使用商标的行为吗?
甲的行为应该也符合第95条的要件不是吗?
会卡住的点就在於,像这题若甲是直接故意,无疑会成立商标法97条之罪,
但民事责任要怎麽写?.....求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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