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s954411 (ns954411)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Re: [情报] 释字760
时间Sat Jan 27 19:46:24 2018
※ 引述《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之铭言:
: 警察大学毕业的 升警官没有天花板
: 警专毕业 只能升到一线四 (薪水看有没有考过三等特考)
: 其实这个制度 日本也有类似的规定 (警部佐...)
: 现在问题是说他将一般大学毕业考上警察的 都安排到警专受训 所以这些人抗议
: 但是换个角度想 国家花钱培养警官 在警察大学也投入很多资源
: 如果投入了这麽多资源 强化的是实作操作能力 笔试未必能考的过
: 因此造成警察大学毕业生录取率偏低 这样也是一种很大的资源浪费,不是吗?
: 其实解决方法很简单
: 再另外安排一场考试就好 内容加进一些实作课程与实际要求 警大上课有教的
: 想进警大训练的一般大学录取生 也要参加这场考试 不然就去警专受训
: 这样警大学生录取率自然会比较高
: 而且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实质平等
: 总不能人家多花四年学习 结果还必须陪大家考一些不够深入、专业的题目
: 这样不但不公平 而且还造成资源浪费
: 有自信的人就也去参加竞争 不然就乖乖接受安排
: 大家觉得呢?
请问大大发表言论之前不先看一下解释文跟理由书吗?
你知道你发表的问题拿你解释文理由书来套套看,出现违宪机率也很高吗?
这种表面规定中立,实质起来就是系统性的歧视一般生的规定
不就是这次警大输的原因吗?
PS.警政署的答辩真的写得很烂,就是赤裸裸的歧视一般生,这样难怪会输
理由书第七段
综上,系争规定虽未明白区分警大毕业生与一般生,然经多年实际适用,就100年之前警
察三等特考及格者之职务任用及後续晋升而言,已形成对警大及警官学校之毕业生恒为有
利,而对一般生恒为不利之规范效果。是系争规定以有无经警大或警官学校毕业或训练合
格为区分标准,决定是否具有任用为职务等阶最高列警正三阶以上职务之资格,已构成对
一般生之差别待遇,而须接受平等原则之检验。
理由书第10段
综上,系争规定未明确规定考试训练机构,致实务上警政署得将警察三等特考笔试录取之
一般生,一律安排至警专受考试录取人员训练,以完足该考试程序(警察人员人事条例施
行细则第4条第2项第2款参照),使100年之前上开考试及格之一般生无从取得职务等阶最
高列警正三阶以上职务任用资格,致其等应考试服公职权遭受系统性之不利差别待遇,就
此范围内,与宪法第7条保障平等权之意旨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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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定考试才能取得巡官资格,
那如果都还考警大的独门暗器,那还是系统性之不利差别待遇。
还不是一样表面中立,实质歧视,先好好念完解释文、理由书在发表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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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ill810422: 理由书里面还有更扯的,詹森x大法官的 01/27 20:13
2F:推 ufo15526368: 中肯 01/27 20:51
3F:推 chungrew: 根据释字490、618号等解释 平等原则不能只看表面 01/27 22:40
4F:→ chungrew: 205号开始的多次解释文皆有明文 01/27 22:40
5F:→ chungrew: ...自得斟酌规范事物性质之差异而为合理之区别对待 01/27 22:41
6F:→ chungrew: 尚非宪法所不许 01/27 22:42
7F:→ chungrew: 我觉得只懂得齐头式平等 表面通通规范平等的思维 01/27 22:44
8F:→ chungrew: 是法匠思维 01/27 22:45
9F:→ chungrew: 依性质之差异而为合理之区别对待 才能做到实质平等 01/27 22:45
10F:→ CCWck: 楼上说的没错啊 所以升迁更应该看实作能力而非学历吧? 01/28 00:28
11F:推 bill810422: 那法官训练出来当三等书记官就好了啊 01/28 08:58
12F:嘘 jujubaby174: 在 01/28 09:28
13F:推 yinaw: 这封闭的系统很怕被打开...... 01/29 00:40
14F:→ yinaw: 因为打开後发现里面烂透了 01/29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