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ken12345 (郎君)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问题] 律师二试及格标准
时间Mon Apr 24 15:12:33 2017
一直以来都认为二试及格标准是总分在该选科组前33%
但今天跟朋友聊天聊到 又翻了一下考选部的规则
一、成绩计算及录取(及格)标准
自104年起律师第二试之及格方式修正为按应考人第二试成绩高低顺序,分别以「智慧财
产法」、「劳动社会法」、「财税法」、「海商法与海洋法」各该选试科目全程到考人数
33%为及格标准。但第二试笔试应试科目有一科目成绩为零分或除选试科目以外其他各科
目合计成绩未达全部应考人全程到考人数50%成绩标准者,均不予及格。
怎麽依文义看是要选试科目前33%?其他科目加总前1/2?有人可以帮我解惑吗? 翻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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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johnnyshiau: M.1441871674.A.39D.html 04/24 15:31
3F:→ stken12345: 各该选试「科目」全程到考人数33%为及格标准 应该改 04/24 15:34
4F:→ stken12345: 为「类组」或「选组」比较不会误会吧 囧 04/24 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