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ph2069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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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奖学金
时间Thu Aug 31 11:47:36 2006
<东森购物励学奖学金>
申请时间:95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截止
申请资格:
1、 大一新生、低收入者、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变故。
2、 高中(职)操行成绩80分以上 附证明文件
缴交证件:申请书、入学成绩单、高中职操行成绩单、 低收入证明等证明文件
申请地点:生活辅导组
金额:每名5万元正
名额:以30名为原则
Ps 有意申请者请至系办领取表格填写
<台湾大学励学奖学金>
申请时间:95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截止
申请资格:
1、 大二以上及研究所在学学生、低收入者、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变故。
2、 前一学年学业成绩80分以上 研究生85分以上 无任何不及格 操行成绩82分以上
申请地点:生活辅导组
缴交证件:申请书、前一学年成绩单、低收入证明等证明文件
金额:每名5万元正
名额:以90名为原则
Ps 有意申请者请至系办领取表格填写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杰出表现奖学金办法>
90.10.2.第2214次行政会议通过
91.6.11.第2247次行政会议修正通过
94.12.13.第2413次行政会议通过
一、主 旨:本校为奖励学生在学期间,表现杰出优异,为校争光者,特订定「国立台
湾大学学生杰出表现奖学金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金 额:个人者,每名最高新台币伍万元整;以团队为单位者,每队最高新台币贰
拾伍万元整。
三、名 额:十五名。
四、资 格:本校大学部及研究所在学之学生,在校期间於下列各类别中表现杰出,经
相关单位或系所推荐者。
(一)才艺类:在校期间代表本校参加校际性或国际性竞赛,成绩优异,为校争光者
。
(二)学术类:各项创作、发明、设计专利或研究成果,对社会有重大贡献,能提升
校誉者。
(三)服务类:在校期间参与全校性事务工作,任劳任怨,着有绩效,或参与公共事
务为校争光,事蹟卓着者。
五、申请时间:95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截止,向本校学务处生活辅导组申请。
六、缴交证件:(一)申请书(二)推荐表(三)相关证明文件。
七、审核程序:由学务长担任召集人,邀请本校教师七人组成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核
定得奖名单等事宜。
八、获奖者,於本校奖学金颁奖典礼公开颁奖,以示奖励。
九、本办法经行政会议通过後实施,修正时亦同。
Ps 有意申请者请至系办领取表格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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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96.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