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ph206970 ( )
看板vet_90
标题[公告] <台北县政府94学年度中等以上学校家庭清寒及优秀学生奖学>
时间Fri Mar 24 09:53:51 2006
申请日期:即日起至4月14日(星期五)止。
申请地点:学务处生活辅导组
申请资格:凡现设籍台北县继续6个月以上,在国内公私立高中以上学校就读学生,符合
规定申请标准者,得择一申请家庭清寒或优秀学生奖学金。
<申请家庭清寒条件> 包含大学部、研究生
1. 学业学年总成绩平均75分以上
2. 操行75分以上 未有记过处分
3. 体育70分以上或身心障碍学生60分以上
<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 不含在职进修硕士班及博士班
1. 学业学年总成绩平均85分以上或原住民及身心障碍学生平均80分以上
2. 操行80分以上 未有记过处分
3. 体育70分以上或身心障碍学生60分以上
应检附证件:
1. 申请书一份
2. 学生证正.背面影本1份
3. 前学年成绩证明书
4. 清寒证明
申请办法:请至
http://award.tpc.edu.tw下载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96.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