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njou (bonj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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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排台北大学暑修公告
时间Wed Jun 8 18:51:16 2005
国立台北大学 公告
公告日期:中华民国94年6 月 8日
公告字号:北大教字第0940004698号
主 旨:公告本校大学部九十三学年度暑期开班授课相关事宜。
依 据:国立台北大学暑期开班授课办法
公告事项:
一、 本校大学部九十三学年度暑期授课班开设一期:九十四年六月廿七日起至八月二十日止。
二、 拟开课之学系(室、中心)暨科目:
(一)会计学系拟开设「审计学」上学期3
エ嚏]郑桂蕙老师授课,周一、二2--4节、5—7节,蕙荪南楼教室)。
(二)会计学系拟开设「高级会计学」上学期3学分(黄琼慧老师授课,周一、二、三2--4节,蕙荪南楼教室)。
(三)统计学系拟开设「机率概论」上学期2学分(林财川老师授课,周一、三5—6节(6/27~7/22),周一、三、五5—6节(7/25~8/15),三峡商学大楼7F01)。
(四)统计学系拟开设「机率概论」下学期2学分(李孟峰老师授课,周二5—8节(6/28),周四5—8节(6/30~8/18),台北教学大楼203教室)。
(五)司法学系拟开设「破产法」上学期2学分(吴光陆老师授课)。
(六)法学系拟开设「国际私法」2学分(柯泽东老师授课,周二、周四10-12教学大楼204教室)。
(七)公共行政暨政策学系拟开设「地方政府」上学期2学分(吕育诚老师授课,周二、四2—4节,行政系会议室)。
(八)公共行政暨政策学系拟开设「人事行政」下学期2学分(陈金贵老师授课,周一、三5—7节,行政系会议室)。
(九)公共行政暨政策学系拟开设「行政伦理」下学期2学分(陈金贵老师授课,周三、四6—8节,行政系会议室)。
(十)财政学系拟开设「租税法」上学期2学分(苏建荣老师授课)。
(十一)财政学系拟开设「所得税理论与制度」上学期2学分(苏建荣老师授课)。
(十二)财政学系拟
}设「经济学」上学期2学分(施富士老师授课)。
(十三)社会学系拟开设「社会学名着选读(二)」一学期2学分(沈幼荪老师授课,周三7—8节、周四7-9节,社会学系研讨室)。
(十四)历史系拟开设「中国通史」上学期4学分(李训详老师授课,三峡人文大楼2F07)。
(十五)历史系拟开设「中国文物艺术史」下学期2学分(陈玲老师授课,周五6-9节,教学大楼205教室)。
(十六)会计学系拟开设「成本会计学」上学期3学分(王秀枝老师授课,周一、二、三2--4节,蕙荪南楼教室)。
(十七)企业管理学系拟开设「企业诊断」下学期2学分(古永嘉老师授课,周一、三2--4节,教学大楼206教室)。
三、本校学生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报名参加暑修:
舗必修科目不及格须重修。
簿因转学、转系须补修转入年级前之必修科目。
包补修辅系、双主修之必修科目。
宝应届毕业生因缺修学分(含选修),必须补修及格始得毕业时。
四、他校学生欲参加本校暑修者,须将报名表填妥,经就读学校学系暨教务处同意签章并加盖印信後,始得办理报名(就读学校统一出具公函同意者,视为校内一致同意)。惟他校学生仅得报名参加本校学生申请开课之科目,不得要求另行开课。暑期课程无日间部学生修习者,亦不开设。学生选修暑修课程,应经所属学校暨学系认可,如事後不予承认,本校概不负责。
五、开班人数:除任课教师同意者外,各班名额须满二十人始开班。
六、参加暑修之学生,每期以修读三科,最多九学分为限。
七、报名日期:六月十三日至六月廿二日止;报名时间:上午八时卅分至下午四时卅分。凡欲报名之学生,於上述期间内至本校教务处课务组(台北市民生东路三段六十七号教学大楼八楼)领取报名表,依表内程序办理。
八、参加暑修学生,在报名期间内至本校出纳组缴纳学分费,凡公布开班之科目,除暑修课程之上课时间冲堂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退费;未能开班之科目,於开班授课一周後,先至课务组确定是否冲堂,後凭缴费收据至出纳组办理退费。
九、本校学生参加暑修後之成绩考查,悉依本校学则暨暑期开班授课办法规定办理:
舗及格与不及格成绩均登记於其历年成绩表。
簿学分不与学期所修学分合并累计,各科分数亦不与学期成绩合并平均,惟学分及成绩应并入毕业成绩计算。
十、凡全年性之科目,其未经修习上半部或修习上半部不及格成绩未满四十分者,不得修习下半部之课程;其他未尽事宜,依本校学则暨选课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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