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ngbean (绿豆豆)
看板tzuchi
标题骨髓捐赠移植代收费用说明
时间Thu Apr 29 00:07:43 2004
●代收费用标准制定(代收费用说明)
一、供髓部分:已含抽髓费用。
1 .国际收费参考:虽国际间各骨髓库供髓费用标准不一,但仍采对等互惠方式供髓,所有
骨髓库皆为非营利事 业单位,以服务病患为宗旨。
慈济与美国、加拿大、欧洲、日本等国之骨髓捐赠资料中心协定:
取、供髓费为美金 $21,500。
2 .国外取髓实例:
台大医院病患赖先生於民国88年3月26日由唐季禄医师负责安排前往美国NMDP取髓回
台大医院移植,实际付给NMDP约美金 $29,000,(其中尚不包括医师前往美国取髓的膳宿
及往返交通费)。
3 .东南亚 (除中国大陆):美金 $10,750 (美金 $21,500之半)。
4 .中国大陆:美金 $4,000 (考量实际经济现况暂酌收)。
5 .台湾:暂未收费。
二、抽髓部分:如未付供髓费则需负担抽髓费用。
1 .抽髓费用标准之制定历史及演进:
民国89年8月25日慈济医院收取代收费用为新台币六万元。
民国89年8月24日台北荣总收取抽髓费用为新台币八万二千参佰八十元。
民国89年11月8日开始代收费用为新台币十二万元
(仅代收处理费用给抽髓医院、和自备血、交通费及为捐赠者投保的医疗人寿保险费→
共新台币12万元整)。
自从民国82年10月至今台湾共抽髓114例。
慈济医院抽髓例数共9例。
* 只有1例,因高雄荣总自愿让慈济向健保局申报支付,慈济已於民国90年5月21日申请
出去,目前正在等待付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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