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rj1986 (走吧)
看板travian
标题[转录]战略高手群组组规 2005年版 版主相关事务
时间Sun Dec 2 01:12:51 2007
※ [本文转录自 ComGame-Plan 看板]
2-1 版主的申请
有版主的版请原版主到ComGame-plan向小组长申请,若有两位版主则两位版主皆需同
意。且一个版最多只能有三位版主,若需第四位版主,请向站方及群组长提出申请。
若看版无版主则需经由连署产生,一样由申请人在 ComGame-new版提出连署。有效连
署超过十人且赞成多於反对即通过连署,请申请人将联署单投至ComGame-plan版办理。
若看版过於冷门无法找到足够版友连署版主,请申请人将治版理念及未来看版发展方向
投至ComGame-plan或写信,经小组长审核後以专案试用方式通。过试用期为一个月并可
随时停止试用。
注 : 战高群组连署的资格:上站次数与文章篇数均需超过100、注册时间需超过半年。
注2: 连署发起人则需上站次数与文章篇数均超过200、且注册时间需超过半年。
注3: Multi-ID连署一经查证将不予计入 且该ID将永远丧失本群组组权
2-2 版主之罢免及免职
若版众认为版主对於版务的处理失当,不适宜再任,则可以提出罢免连署案。
由罢免连署人在 ComGame-new版发起,经连署後有效赞成连署大於15人且赞成多
於反对则罢免案通过。遭罢免之版主半年内不得再申请同一看版之版主,版主罢
免案若未通过, 三个月内不得对该版主再提出罢免案
除提出罢免案外,亦可向小组长提出检举;经小组长审查後,若确有怠职或渎职
情事,将视情节予以警告或免职处分。版主一经免职,一年内不得在战高内申请
其他看版版主。
注: 一经提出有效的罢免案 该板主即不得再行使新增板主的权限
2-3 版主之请辞
请版主迳在ComGame-plan版提出申请。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3.182.108
※ 编辑: srj1986 来自: 59.104.138.226 (12/14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