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rmen91292 (Lynsey 玲瑄 )
看板transgender
标题[讨论] 内政部回覆性别变更认定将立专法
时间Sun Sep 2 12:30:40 2018
https://i.imgur.com/xijK9QS.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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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於是否政党轮替会改变现行做法,还是未定数
且民进党执政还有两年时效,
也不一定会实施内政部提的草案内容
目前的回应仍然采用这协商後的共识
内政部召开3次会议研商,对於不摘除性器官者欲办理性别变更登记,所取得的共识。
2015/5/6 第三次会议研商内容
缩网址:https://tinyurl.com/y7eykltf
原网址:
https://www.ris.gov.tw/zh_TW/c/document_library/get_file?uuid=88b01051
-7852-4a
d0-ad3d-283a40b9eb17&groupId=10157
多方意见整理如下
审议小组
https://i.imgur.com/ZBrmpaQ.jpg
审议时间
https://i.imgur.com/vZpIHdF.jpg
健保
https://i.imgur.com/22m7bwU.jpg
警察特考
https://i.imgur.com/ycCOvCb.jpg
移民署
https://i.imgur.com/cXjA4d6.jpg
2008年10月 确立只需摘除,不需重建即完成手术
https://i.imgur.com/JZ8bXT7.jpg
诊断证明书
https://i.imgur.com/0bp3HI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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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周时候,寄信给
内政部的部长信箱,
这是本案联络人员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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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回覆说:
1.
兼顾
双重性徵者及
性别变更者之权益保障,
渠等之
权利义务及
身分关系应以
专法为特别规范,
本部业已拟具专案报告陈报行政院,尚待行政院核裁。
---
可见内政部已经有立专法的思想,正等待行政院核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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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倘未来明定性别之
认定标准及
认定机关,
内政部将
配合订定应备证明文件及登记程序
---
目前没有性别认定机关
内政部是配合订定文件与程序,
认定机关也不是内政部
----附上全文
内政部的部长信箱回信内容:
您好:
您於107年8月26日寄给部长的电子邮件,提及
跨性别变更认定1事,兹答复如下:
一、为保障性别变更者基本人权,本部分别召开3次会议研商,对於
不摘除性器官者欲办
理性别变更登记,
初步共识认
须年满18岁无婚姻关系,
如有婚姻关系须经
配偶同意,
并提出
2位精神科专科医师评估之
诊断书,
经
性别变更审议小组审认
签发性别确认证书後,
始可办理变更登记,
惟性别变更者如不摘除性器官办理性别变更登记,因当事人在何条件上,其性别可认定已
变更,且可判定其已变更为何种性别,
涉及性别认定标准及认定机关议题,
另
双重性徵者或
性别变更者议题影响当事人也间接影响社会共同生活他人之权利义务,
如服兵役、
报考军警校等考试权、
婚姻与子女等亲属关系民法规范、
运动竞赛参赛资格、
矫正机关或收容场所安置问题、
更衣间及厕所等性别友善设施、
学校管理等事宜须有因应配套措施,
为周延社会秩序之维护,
兼顾双重性徵者及
性别变更者之权益保障,
渠等之
权利义务及
身分关系应以专法为特别规范,
本部业已拟具专案报告陈报
行政院,尚待行政院核裁。
二、考量户籍登记系依相关证明文件或法律事实所为之公示登记,
倘未来明定性别之认定
标准及认定机关,
本部将配合订定应备证明文件及登记程序。
以上答复,供您参考,您若仍有其他疑问或不明了之处,欢迎随时来电洽询,感谢您的来
信。
本案联络人员:潘静微
联络电话:02-23565089
敬祝
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内政部部长电子信箱 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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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0.150.179.186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ransgender/M.1535862642.A.295.html
※ 编辑: carmen91292 (120.150.179.186), 09/02/2018 14:17:47
1F:→ khsjds: 通常这时候你询问专案报告呈核字号,或是要调阅09/02 16:23
2F:→ khsjds: 又会有其他的说法了...09/02 16:24
3F:→ khsjds: 我当初用信箱询问国防部,回覆後直接电话打去09/02 16:24
4F:→ khsjds: 就是书面回覆跟事实进度上的差距 09/02 16:25
5F:推 love11234: 我想当军人求快点通过09/02 16:31
6F:推 janeration: 觉得这封信算是一点希望09/02 17:22
7F:推 Vicky1016: 就是官样文章 前面就把几年前说词复制贴上09/02 22:51
8F:→ Vicky1016: 2.以後事情到时再说 跟我现在无关 09/02 22:52
9F:→ Vicky1016: 它回覆没有任何具体时程规划跟进度说明09/02 22:53
10F:→ Vicky1016: 讲白不用太认真09/02 22:53
11F:→ Vicky1016: 立法处理长期看是必须 但也非内政部工作09/02 22:54
12F:→ tint: 觉得就官方制式回覆.. 重提几年前的会议结果而已09/02 23:34
13F:→ ctevan: 台湾立法懈怠又不是新闻了,而且通常只会在乎多数人关注09/03 06:43
14F:→ ctevan: 的社会议题,所以也不用太期待了09/03 06:43
15F:推 evanzxcv: 台湾政客的问题,觉得不太会影响选票就不管,期待中的事09/03 09:19
少数人的集结发声,就已经能造成社会上很大的影响力了,
比如:
1. 八百壮士(部分退伍军人组成的团体)、
2. 爱护家庭大联盟,简称护家盟,(为台湾跨宗教社会团体)
集结游行时人数少,真的非常少。
但也吸引许多媒体报导,让政府听到了,
被动的在等待政府有所作为,
对行政院当然没有什麽紧迫性
还是需跨性别团体站出来一起发声
16F:推 Vicky1016: 所以你打算做什麽~? 如果立法 要游说立委 找内政部干 09/04 11:44
17F:→ Vicky1016: 嘛 09/04 11:44
18F:→ Vicky1016: 你举两个团体 背後支持力量都非常大 09/04 11:44
19F:→ Vicky1016: 1.後面有主要政党暗助 军界退役人士资金人脉庞大 2.後 09/04 11:45
20F:→ Vicky1016: 面有教会力量 09/04 11:45
21F:→ Vicky1016: 现行规定当然不是尽善尽美 09/04 11:46
22F:→ Vicky1016: 但在能催生更有效规范前 目前只能说权宜 09/04 11:47
23F:→ Vicky1016: 然後你一直执着N年前被搁置草案 炒冷饭也没必要 09/04 11:47
24F:→ Vicky1016: 没做好准备 傻傻被政客玩 像之前某协会一样 09/04 11:48
25F:→ white9cat: 护家盟不算少数......09/04 12:12
26F:→ white9cat: 他们各地都有人都有在发起活动09/04 12:12
27F:→ white9cat: 另外八百壮士有找到政党站台09/04 12:13
28F:→ white9cat: 不是光有媒体报导就有用09/04 12:13
29F:→ white9cat: 需要找到能够在立法院产生影响力的委员09/04 12:14
30F:→ white9cat: 不然就是像伴侣盟,打诉讼打到见大法官(这成本高且很费09/04 12:14
31F:→ white9cat: 时)09/04 12:14
之前看到八卦版,四叉去护家盟现场活动拍照好几次,人数不多,但就是多次都有在申请
路权办活动
目前政府要忙选举,之後有LGBTQI等团体,可以考虑再次联系不分区的立委或民代议员
※ 编辑: carmen91292 (120.150.179.186), 09/05/2018 11:28:33
32F:→ white9cat: 你有去查过信望盟的得票状况? 09/06 09:21
33F:→ white9cat: 护家盟最大集合是曾献莹那一群,他们动员次数并不多 09/06 09:21
34F:推 uuuyyttu: 等待行政院这句话已经听好几年了,想透过行政解决ㄏㄏ 09/08 18:21
35F:→ iFEELing: 路权申请要缴不少钱的 还不一定会过... 09/09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