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owFrancois (喵弗朗)
看板transgender
标题Re: [讨论] 长发男警叶继元案判决书摘要
时间Wed Nov 8 16:17:55 2017
※ 引述《ahbi0302 ()》之铭言:
: 警员叶继元,生理男性,因对性别及性别气质之认同而蓄长发。
: 遭以违反服仪规定为由连续记申诫、年终考绩丙等,并遭免职。
: 经警察工作权益推动协会奔走,所属单位撤销一支申诫,叶警而得复职。
: 因认为记过程序不当、服仪规定有违性别平等工作法,遂提行政诉讼,遭驳回。
: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专访影片:https://goo.gl/jMsTeT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6年诉字第817号
: 裁判书原文:https://goo.gl/zW4xSS
: 法官见解摘要:
: 揆诸前揭规定及最高行政法院判决意旨,原告提起本件行政诉讼,行政法院仅就被告作成
: 104年年终考绩考列丙等是否违法乙节为审查,至前揭惩处既已确定,(中略)行政法院审查
: 之范围,亦仅限於原告有无遭申诫17次之事实部分,至於构成申诫17次之内容事实,并非
: 行政法院审查之范是原告主张本件应审查构成申诫17次之原因事实,申诫17次有无违反性
: 平法、一事不二罚、比例原则及行政自我拘束原则等节,均非本件应审查之范围。(中略)
: 则仪容重点要求事项有无违反性平法第7条规定之争点,即毋庸审究。
: ◎白话:我们只确定评分及考绩的过程形式上符合规定,至於记申诫的原因及程序是否合
: 理,不干我们的事。
由於原po把一些重点删节掉了,会让人看不懂,特此补充:
行政法院之所以会不处理前面17次申诫的原因,是因被告即原处分机关主张:
原告於104年因仪容不整,违反规定所受17次之申诫惩处均因未於法定期间提起申诉、再
申诉而确定在案,依最高行政法院见解,无从於本件考绩诉讼对於17次申诫惩处之合法
性再事争执,且17次申诫惩处之合法性亦非本院审查之范围。
对此,行政法院在理由中说:
原告於104年间,因仪容不整违反规定,经被告核予申诫惩处计17次,乃属公务人员保障
法第77条第1项所指之工作条件或管理措施之处置,原告未於法定期间依公务人员保障法
提起申诉、再申诉而确定在案等情,为两造所不争(见本卷1第222-223页笔录)。
换言之,这部分是因为原告之前没有经过争执,原告对於当初自己没有提出争执的事实
也并不否认,因此该等惩处已经发生法律上确定的效力,就不能再在现在这时候提出来
争执。姑且不论其惩处原因是否合法、妥适,但没有在法定期间内进行救济程序,确实
不能在事後的诉讼中再来争执,所以行政法院在此不必、也不能再去探究前面那17次申
诫的事实原因。
: ===
: 仪容重点要求事项之规定,对於男、女员警仪容均有不同之要求,并未针对特定性别有特
: 定要求,与性平法第7条规定无违,自无性别歧视。且仪容重点要求事项之规范目的为「整
: 饬员警仪态,美化环境内务,维护应勤装备,提振工作精神,以端正警纪,建立警察良好
: 形象」,此与性平法之规范目的「保障性别工作权之平等,贯彻宪法消除性别歧视、促进
: 性别地位实质平等之精神」,尚属有别,核无违反性平法之疑虑。
: ◎白话:(虽然不干我们的事但还是要嘴一下)因为是对男女各有不同仪容要求,而非只对
: 单一性别有要求,所以没有违反性平法。而「仪容重点要求」与「性别工作平等法」的立
: 法目的不同,所以不会违反。
: *注:裁判书中未讨论性平法条文要件。
: ===
: 觉得行政法官的逻辑和态度让人很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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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hbi0302: 这样我比较懂了,谢谢你 11/08 16:36
2F:→ MeowFrancois: 此外,须足以改变公务员身分关系或於公务员权利有重 11/08 17:50
3F:→ MeowFrancois: 大影响之处分,或基於公务员身分所产生之公法上财产 11/08 17:51
4F:→ MeowFrancois: 请求权,始得依公务人员保障法所定复审程序请求救济 11/08 17:52
5F:→ MeowFrancois: 并提起行政诉讼;如未改变公务员身分之记大过、记过 11/08 17:52
6F:→ MeowFrancois: 处分、考绩乙等评定、机关内部所发之职务命令或所提 11/08 17:52
7F:→ MeowFrancois: 供之福利措施,均属公务人员保障法第77条第1项所指 11/08 17:53
8F:→ MeowFrancois: 之工作条件或管理措施之处置,得依公务人员保障法所 11/08 17:54
9F:→ MeowFrancois: 定申诉、再申诉程序寻求救济,不得对之提起行政诉讼 11/08 17:54
10F:→ MeowFrancois: 尚非行政法院所得审理。 11/08 17:55
11F:推 ellies510628: 性别工作平等法里面有规定禁止雇主决定员工服装仪容 11/08 19:42
12F:→ ellies510628: 的条文吗? 11/08 19:42
13F:推 Vicky1016: 楼上 如果这样穿制服的工作大概全部违法…… 11/09 04:29
14F:推 ahbi0302: 谢谢MeowFrancois的解说,是我遗漏重点了 11/09 17:34
15F:推 ahbi0302: 但既然法院权责如此,即使上诉也无济於事对吗?若要主张 11/09 17:37
16F:→ ahbi0302: 服仪规定违反性平,该走什麽途径呢?需要释宪吗? 11/09 17:37
17F:→ MeowFrancois: 深入的法律层面,我想还是在法律板询问、讨论比较好 11/09 23:52
18F:→ MeowFrancois: 毕竟我只是作一些必要的补充 11/09 23:53
19F:→ MeowFrancois: 不然这里很容易变成另一个法律板 11/09 23:54
20F:推 ahbi0302: 好的 11/10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