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rewPublic (安德鲁是长岛冰茶)
看板transgender
标题[讨论] 争议声浪中的游行联盟成了什麽?
时间Thu Oct 24 23:42:20 2013
--谈意外共主的脆弱内部共识
脸书网志好读版:
http://ppt.cc/m4T6
前言:本文原拟投稿社运媒体苦劳网 以较适合的平台激起更多公共讨论
但该网未如以往惯例由轮值主编决定上稿 而由编辑台会议决定。
由於此文性质需在游行前上刊 於是在此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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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台湾同志游行联盟(以下简称之联盟为此联盟)很热闹
从公布今年主题以来激起各方讨论。
首先,9月13日联盟释出「看见同性恋2.0-正视性难民 斗阵来相挺」
被双性恋跟跨性别族群怀疑看不见双跨两族群 联盟成了「少数中的多数」霸权;
10月13日游行前活动邀请用药性爱、BDSM和性交易这三种边缘性模式
与主题副标「性难民」勾连 联盟又变成最弱势基进性模式的扞卫战士;
而後知名作家罗毓嘉在个人部落格「弃子围城」中发表「成为同志游行的不同意见书」
(
http://yclou.blogspot.tw/2013/10/blog-post_2455.html)
建议不同意联盟者参与游行 表达自己不同的意见「斗阵来相挺」 一时之间
联盟又变成同志运动的共主 参加游行 就是挺同志-不管你是哪一种同志。
这个共主 又在10月21日联盟自己发布切割声明
(
http://twpride.org/twp/?q=node%2F101)
亲自站上这个地位说明论坛谈及用药议题并非相挺 只是提供各种议题发声
联盟用不要像保守宗教团体般不多元 来号召团结
并期许「共同的未来没有这麽远」。
短短一个月间 联盟在运动中的形势、位置经历了「少数中的多数」势力、
最基进解放性实践的扞卫战士和各路同志共主三种意象、
理念全然不同的风貌 真是深谙後现代主义管理学中「变形虫」组织的真谛
因势而变自在无拘无束。
但这不对,联盟不可能甚麽都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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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模糊不清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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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游行邀请来参加讲座的团体为各自议题畅言时
我们可以从该团体的人员和一直以来耕耘的活动得知立场。
当知名学者和作家发表他们对运动的看法 我们知道这代表他们个人
也可以从过去的作品来验证他们的立场。
但是联盟 神奇又难以捉摸的联盟 由於是由多种不同议题立场的组织个人
共处一室弄出来的行动团体-如果不是行动主体的话 立场就更难检验。
如果联盟倡议用药议题 组成成员却缺乏用药(团体)代表
并跟其他联盟成员达成共识;
或未在联盟内部在成员认可的程序下 邀请足以代表用药议题的团体达成共识协议
我们就很难确定联盟对用药态度到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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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清立场 辨明组成 组织才有资格倡议与争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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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关於程序民主的要求 看似繁琐罗嗦 但却有对公民社会交待的重要意涵
-在民主化下的公民社会 每个出来倡言的团体也应该明辨自己的立场主张
以坦然的态度供各界检验
让各种组织或自主公民来决定应该站在这些主张的赞成面还是对立面。
联盟正式立案、公开募款、支用干部志工的劳动力并徵求大量当天义工
也举办大型的群众发声(也就是游行) 而且还是藉由众多团体串联合作举办的
在议题上表达立场对其负责 是个很基本的要求 否则联盟凭甚麽向社群要人要钱
群众又怎麽判断何时要跟联盟站在一起 何时又应该划清战线 姐妹个爬山?
在家中镜前贴戴假睫毛、调整澎澎裙的男心女身跨儿要如何确定
「看见同性恋2.0」确实在号召我 这个联盟这次有这个意思
我不必怕像在平常身活中仔细思量在甚麽场所可以露出这副模样
可以勇敢地跟联盟一起走出去?
或其实这一次这班车没邀请我 我应该去其他地方搭更合适我的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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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代表谁」的内部组织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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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让我们更进一步回答「联盟不能代表同志」这个长久以来的质问。
联盟现在是由各个
干部及总召等组成的大会来决定重要的事项
在区分各个工作小组如文宣、活动、募款等等各自招开小组会议决定工作方式
基本上大会决定的事项各小组需要遵守
所以大会有决定联盟方向和协调各组工作的功能。
03年甫举办游行时 是由同志谘询热线单独主办 之後随着游行人数愈来愈多
工作负荷量也加重 而以公开招募干部的方式组成大会
再由大会讨论工作方式并分组执行
这些干部开始大多由各自同志倡议团体的工作者组成
并且代表各个团体 毕竟长达半年的游行筹备 若非本职就是同志运动
(一般雇主无法体谅这麽长时间的兼职)不容易胜任
而在大会上商讨出的各种结论 通常也由团体代表带回组织讨论
若各自组织无法同意 则需带来新授权商讨出大家都可以同意的结论。
也就是说联盟为了举办游行的大量人力 要向同志团体的干部借才
而让联盟变成一个意料之外把各种路线人士齐聚一堂的动员机制。
这种情势下若团体在联盟外时就有各种路线之争 本来就有不信任
本来就不容易同室共处;
如果当初招募大会成员的方式不够公开、甄补理由不够服人
更容易让不谙议事的新进成员或与联盟主事者私人关系较不熟念者
难以接近平等共议 产生共识就脆弱。
最重要的是 由於上述的情势 联盟在对内对外情势下意外的成为了同志共主
但参与其事的人并没有对这个情势有充分认知 而成审慎评议、并且平等共议联盟事务
这次的脆弱决议就变成了混乱与纷争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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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游行联盟作为意外的同志运动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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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举办论坛谈用药 并与兴难民勾联A产生部分同志对联盟提倡用药的不满
正是这种脆弱决议的展现。
本文同意同志谘询热线国际部主任多多在其个人部落格
「2013同志游行—— 2.0 升级改版,抑或Win8 大拼装?」
(
http://daucter.blogspot.tw/2013/10/2013-20-win8.html)
一文的评论,认为这个主题其实是由三个主题拼装而成。
本文更进一步认定,为何需要拼装,
是本文上述联盟成了意外共主,在催生不出共识下的应对产物,
从多多该文中点出,「性难民」并未与被点名为性难名的团体沟通,
以致之後群起论战,「充分互动」,
更可以看出联盟并未处理组织和代表的问题,站在意外共主的位置上,
只能用这种看似含括四海的话术故做多元。
事实上,这不是联盟运作第一次遭遇组织议事运作扞格。
09年的游行活动组由男同性恋三温暖商家ANIKi的Chris与Clark担任干部
曾经在内部提议立案登记法人,
当时就遭内部其他较资深干部质疑是要商业化联盟的运作而遭挡下(注一),
但今年立案过程就顺利,没有经历任何质疑。
而12年时联盟数度在大会上讨论杰德影音公司拍摄同志影片,
由於呈现出的同志样貌不够多元而遭受质疑,
导致联盟发出切割声明(
http://twpride.org/twp/?q=node/50)
表达自己未参与影片发想制作,只是谘询,然而本人有幸参与数次大会,
大会讨论到此案时在场的与会者都清楚这是联盟系列活动之一,
是对方请求合作并在大会无异议通过,联盟也无提供谘询的行为。
如上两例显示,联盟运作大会没有发挥共识协调的功能,
资深的干部提出立案不必深入讨论,也没人质疑商业化
新加入的同志商家成员提议却就是「现阶段条件仍不宜」,
到底现在条件如何适宜了,很难不说是针对提议者的不信任,
且提议没办法经由大会转会成为共识,只好视为某些团体私谋而封杀。
而在杰德拍摄影片上,属於外部的公司更是没机会,
即使数度与干部确认是否案经大会通过,危机来时还是被切割处理。
更进一步说,连这一届他们自己组所办的活动,
谈用药的与谈人同时也是联盟某组干部,他们也要切割!
可见大会的形式化,没有促成共识与实质决定并且去承担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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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不同意见书」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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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的组织共议才是恰当的?
组成大会的成员对外要承担联盟立场、对内要执行决议的工作,
确有必要撰写「不同意见书」表明成员间的异见(而非强逼某一方吞下去)。
然而,写意见书是有前提条件的。
如果事前未邀该群体代表共商,事後竟然用「来参加游行」
来轻巧闪避联盟主体的回应责任,实难令人接受。
合议制机关的真谛在於明辨合议成员的(代表)资格并对社群公开揭露,
平等共议并平等负担联盟的工作(注二),并且公开议事纪录以示负责。
一开始就没纳特定意见代表,这不叫不同意见书,
把反对人士纳为自己的一体(不反对用药是「多数意见」,你只是「不同意见」),
这叫作吃群众豆腐、压着反对者背书,罗作家总不会觉得,
同志团体去宗教团体联合举办的反同志游行发表意见,
是「成为恐同宗教的不同意见书」吧。
想想这种说法多恐怖,笔者一部份身为跨性别,
到今天还不知道是否被联盟召唤,
就要打扮好自己去当「不同意见书」吗?
设想联盟如果一直把跨性别列为非优先处理议题又不欲表明,
岂不白吸收了跨性别群体的支持,又让相关资源无法适时转进其他更适合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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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真正合议的联盟组织 才能面对庞大的同志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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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其他组织联盟的平台,联盟处境确实困难。
对外,平台常是为特定目的组成,比如要求政府立即废核、
立法院通过伴侣法,所以参加平台就是同意该目标,
这是基本共识不必再讨论;
对内,平台内部分组不一定像游行联盟,功能分工如此的紧密相依,
参与联盟式组织的各团体即使通过决议,仍可自主决定投入执行的程度,
但联盟干部不太有这种自由,这也强化了若决议并非充分共识,
未被说服者的不满。因为联盟这两点都没有,
就变得额外需要积聚主题共识并且说服共同负担工作的同仁,
因此尤其是大会成员,要清楚认知,
他们当下的决定,代表了这一届「联盟」的方向、主张,
无论各自团体平常有甚麽主张,必须认知到联盟的决定、作为需要能向往後历史负责,
让群众能辨认出当时台湾社会同志运动中动员力道最强、发声资源最丰的组织,
说过甚麽话、认为甚麽问题是(更)重要的、并且打算用甚麽方式解决它,
而联盟决定必定也会受到群众的反馈,进而影响後续联盟的行动,
健全组织与整个支持社群的关系。
回归到这次用药对上反毒同志的论战,论战只是表像,毕竟这个话题并不陌生,
早说十年八年前都有了。
这次联盟起争端不是出於有意激起对话,而是内部步调协调不稳,
同志们已经在用药反毒上各有选择,倒是联盟该要选择,糊里糊涂暧昧闪躲,
让性变态的愧疚,跨双的迁就都难以自由,联盟干部谈着同性恋2.0时想着用药,
看不见同仁内心在喧哗,也只是取巧社群宽容与善良。
切割声明稿或拼贴主题一时用来安抚捐款者或工作同仁都嫌勉强,
联盟若还想维持倡议组织的性格(注三),於内指引干部、於外争取社群支持,
都不能再回避明确的合议议事规则这一点,合而不同,
恐怕是多元的社群要共吃一桌菜唯一方法,在还能一起时讲得清楚,
即使会有路线得势失势、会有目标摆前搁後,万不得已要分手时也分得明白,
让我们看到类似伴侣盟和同家会的分家彰显出来的议题对话意义(注四),
恐怕才真能回应社群期待,不负联盟这个意外共主的地位。
最後,本文也呼吁以各种形式与联盟合作的外部团体,
基於联盟意外共主的地位,在合作前外部团体有权要求联盟对话、
揭露跟合作事项有关的联盟成员组成和决议讨论过程,
健全公共讨论,在未得到如此揭露或发现合作事项上代表性或合议决定不足,
则应审慎地考虑与联盟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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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这段经历来自笔者当届参与游行筹办的友人。林纯德(页236,2010。同志消费政
治与同志平权运动:同志游行背後的运动路线之争,页237-276,摘自连结性:两岸三地
性/别新局,台湾桃园:中央大学性/别研究室)也有这段故事的记载,这篇文章的观点是
同志商家介入游行筹办,是商业力量介入游行,这是从受访者对台湾同志情势认知得出的
分析,但由09年决定跟13年决定比较,立案这件事本身从有疑虑变没疑虑,便可看出决定
恐怕跟提案人是否被信任比较有关。因此与其说商家参与筹办是商业力量介入,不如说筹
办规模扩大让同志商家有机会被纳入,但如何跟更早加入的同运团体和平共处,平等合议
,联盟还没有达成,而沦为信任之争。
注二:因此我不能同意多多在其文章中建议联盟应充分授权,尤其文宣组快速回应并供他
组做为依据,因为决议是由联盟成员一起承担,无论名声或工作都是,单一工作组不应该
有权可以单方面决定联盟方向,这必须由大会平等合议决定,除非这个文宣组是长官,支
付其他各组薪水。
注三:本文这里的倡言,在联盟不欲维持倡议性组织下就不成立。若联盟是一个商业化运
作的公司,主要承担名声的是公司和公司主要负责人(理事及总经理),而干部的劳动也
被报酬补偿,平等合议就不属必要。
注四:【同家会来稿】系列二 修法不能无视弱势、未见多元(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5461)
视野决定所见,行动检验所言 ──伴侣盟成家运动自况兼回应同家会
(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5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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