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kwun (反皮草 拒绝血腥时尚)
看板transgender
标题[新闻] 英跨性别囚犯成功转入女监
时间Sat Oct 3 07:48:43 2009
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34288
台湾立报 英跨性别囚犯成功转入女监 更新时间:2009-09-30 22:34:22
【编译魏世昌整理报导】在许多性别被强制画分的场域,跨性别者常遭受到不平等的待遇
。一般来说,监狱就是一个必须粗糙依生理性别区分的地方。英国一名跨性别受刑人在经
历层层上诉抗争後,终於顺利转往女性监狱继续服刑。
根据英国《卫报》报导,英国一名生理男性的27岁跨性别受刑人,在最高法院裁决她待在
男性监狱显然违反人权後,顺利转进女性监狱。
这名代号为A的受刑人在2001年因谋杀男性伴侣,入监服刑5年;而就在出狱後的第5天,
她又因意图对一名陌生女子性侵害,再度面临吃牢饭的日子。
A的律师形容,在A「男性的身体里住着女人的灵魂」。根据她的律师团表示,她之所以犯
下意图强暴的犯行,与政府拒绝提供她变性手术需要的合法认证有关。
3年前,A因「2004年性别认同法案」的通过,取得了她为女性的法律认可。A形容自己以
男性之姿出生是个「天大的错误」。目前经由荷尔蒙治疗後,她已拥有女性的第2性徵,
并且留了长发,同时经由雷射除毛,小腿变得相当光滑。
监狱拒绝性别自主
然而A的变性手术完成之路困难重重,因为司法单位与监狱方面拒绝将她安置在女性监狱
,声称这成本太高,且会让她在女监受到不平等对待。但是要到A确实曾与女性於监狱中
相处过後,医院才同意让她施行手术。
众议院法官大卫.艾文(David Elvin QC)推翻了司法部长杰克.史卓(Jack Straw)继
续将A拘留在男性监狱的决定。艾文说:「让A继续拘留在男性监狱就是违反了欧洲人权大
会的第8号法条-私人与家庭生命的权利。」
在多达30页的裁决书中,法官提到A身为女性,拘禁於男监中就是处在易受伤的状况中,
她是个「有凭有据的真女人」。「她以女人的方式生活,必须以女性的方式对待她并且要
保证提供单人牢房给她」艾恩说。
法官说,在A与监狱间存在着一份「定型化契约」。里头详细说明了她何时可以穿何种衣
服与化妆。「与其他的女性囚犯相比,对她的这些限制已经是特别的福利了。」
「但问题是,继续待在男性监狱,这对A的手术目标完全没有帮助。」A说,没有人可把她
的女性身份夺走。「直到离开人世前,我一直都会是一个女人。对我而言,这是从出生时
就该存在的事实。」
割除生殖器才获认同
A从10岁开始就渴望变成女儿身,她控告狱方对她性别认证抱持怀疑的态度。她说:「一
定要我生殖器割除後他们才开始考虑认同我的性别,不再阻挠我的性别认可证明。但他们
抗拒正名我的女受刑人身份,这会让手术无法顺利进行。」
司法部门与狱方争论的其中一个重点是,A不大可能被其他女囚犯接受,假设她搬进女监
,将会因长期隔离监禁,让政府须额外支付每年约8万元英镑(约新台币432万元)的费用
。狱方也表示,将A转进女监对她的精神状况会有严重的影响,并且她提前释放的机会将
越来越渺小。
但法官裁定认为,让她待在男性监狱的决定抵触了她的个人自主权,「这形同扭曲了监禁
的原意。」
律师说,没有证据显示司法部曾经将A的个人发展、与把她持续关在男监的「恐怖後果」
列入考量。「这攸关她的内心自我认同,很明显地她的激进行为跟这息息相关」。
她的律师团之一,菲律伯.考夫门(Phillipa Kaufman)告诉法官,A已服完了应服的最
短刑期,但却被假释委员会告知她仍无法被社会所接受,她仍然有「大量的牢狱功课要做
」。假释委员会并且说:「要释放,门都没有。」
监狱官方发言人说:「我们对这判决感到遗憾…,我们会考虑进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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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onkwun:这则新闻忘了收@@ 10/03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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