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kwun (反皮草 拒绝血腥时尚)
看板transgender
标题Re: 大家不要吵架了..
时间Sat May 24 04:23:45 2008
※ 引述《lioualan (乱马)》之铭言:
: 最後,有件事情想提醒大家
: 性产业和TG也有密切关系
: TG性工作者、酒店小姐、扮装表演者、援交...等等文化和处境很需要关心
: 她们可能会被适应良好的「好TG」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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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在拉板有过一篇相关文章贴过来参考一下:
→ eciffo:一直觉的这些议题何必相绑?有所谓的绝对认同吗? 03/04 23:00
→ bluejamielin:行业百百种 为什麽非做娼不可 如果真是个对人民无益 03/05 03:22
→ bluejamielin:的政策 做八年的马市长 为什麽不恢复?! 03/05 03:30
抱歉昨天才看到两位板友的发问
小的现在来提供一点参考意见 <(_ _)>
第一题是:
Q:一直觉得这些议题何必相绑?有所谓的绝对认同吗?
A:先说我不确定所谓的「相绑」跟「绝对认同」在板友心中的定义,
但或许可以问的是,为什麽这些议题常常一起出现?
因为背後有些相似的脉络吧。
以同志跟性工作除罪来说,都涉及性的道德跟所谓的社会共识,
否定同志存在的性的道德是:反正女女男男就是糟ooxx,
否定娼妓存在的性的道德是:反正出卖身体就是不对。
我姑且先很粗糙地讲这个问题好了,
社会上有两种人,一种是不管他喜不喜欢你,他都会尊重你的存在。
另一种就是不会,希望你最好不要存在。
比方说:「我看到女女相吻就恶心,正常女人应该要喜欢男人。」
:「我看到出卖身体的人就觉得下贱,好手好脚干嘛卖淫。」
好,不管他背後想什麽,重要的是会尊重的那一种人是娼妓跟同志的朋友。
这种人不会以自己的性道德、性喜好来决定他人是否应该存在,
认为大家都应该有这种观念,
进而帮助受性道德及「社会共识」所限制的人争取应有的权利。
於是,这些议题就这样常常相提并论了。
於是就会有这种既谈娼妓也谈同志的文章:
http://www.greenparty.org.tw/publication.php?itemid=877
别以「社会共识」为藉口
彭渰雯(世新大学助理教授、绿党性别支党部召集人)
报载行政院保障人权推动小组日前讨论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0条「罚娼不罚嫖」的规定,虽
民间委员内部有不同意见,但内政部长李逸洋却以「性工作除罪并非社会多数共识」为由
,裁示内政部往「娼嫖皆罚」的方向研议修法。我们想反问的是:难道回复戒严时期「违
警罚法」的娼嫖皆罚条款,就是社会多数共识?更想追问的是,面对今日强调多元真实的
後现代社会层出不穷的争议性议题,难道「多数共识」就是决策的最好依据?等待共识根
本就是政府意图回避争议的推托之词,这样的政治裁示出自「保障人权推动小组」的会议
结论,无异是一大反讽。
从1997 年台北市废公娼事件迄今,呼吁修改性交易政策法令的声音就不曾间断,之所以
历经10年而无进展,正是因为我们社会对於这个涉及根本价值冲突的议题没有、也很难有
「共识」。诚然,「价值」并非天生俱有也非固定不变,价值的形成来自每个人因其不同
社会位置所接触的论述与生命经验,因此也会因为新的冲击而有所改变。如果政府愿意积
极促进政策审议,让立场冲突的利害关系人持续地进行平等的对话与沟通,或许,尚有可
能经由发展出相互主体的理解,改变各方对於性交易的想像,而出现所谓「共识」。然而
,我们的政府在过去10年来完全没有尝试促进冲突的各方对话,对於这个烫手山芋一向避
之唯恐不及,即使在2004年曾提出「娼嫖皆不罚」的构想,却也因引起部分妇女团体抗议
後立刻退回原点,而不是进一步催化沟通。政府采取这样消极保守的态度面对价值冲突,
共识岂会从天上掉下来?
就实然面而言,「社会共识」从来不是我们政府决策的唯一依据。近者如推动入联的相关
政策,稍远者如18%公教人员优惠存款改革,即使引发两大政党激烈对抗,执政者也有理
由坚持推动。去年底行政院通过了「生育保健法」修正草案,不顾妇女团体的强烈反对,
纳入宗教团体建议的人工流产强制谘商与静思期规定,也说明了政府碰上价值冲突的社会
议题时,并不会因为缺乏共识就停滞不前。事实上,「停滞不前」也是一种价值的选择,
就是维持现状。过去10年来,政府持续执行被批为双重标准的「罚娼不罚嫖」条款,而不
愿推动实质改革,因为维持现状的成本最低,且主要是由少数底层性工作者来承担。
而在应然面,在差异政治备受重视的今天,一味以「共识」作为决策依据,只不过是将民
主窄化为讨巧的民粹政治。如同激进民主论者拉克劳与慕芙所提醒我们的,任何对「共识
」的宣称,都是靠排除异见才能达成。没有任何的政治决定能够免於宰制或暴力,重点是
我们要看到是哪些人的利益与声音被排除,并让这样的排除接受检验。当政府以「多数共
识」之名拒绝赋予同志结婚权,我们应该追问宪法保障的平等公民权原则何在?同样的,
当政府拒绝承认娼妓的性劳动是一份工作,拒绝赋予其平等、安全、有尊严的工作环境,
造成其基本人权备受侵害,这样的政策即使有「多数人」支持,又如何能经得起正义原则
的辩护?
报载李逸洋部长反对性工作除罪化的理由,是「性工作除罪化後,仍会出现公娼、私娼的
争议,以及治安、人口贩卖等问题」,因而指示朝「娼嫖皆罚」规定研拟修法,可以看出
部长的推论充斥矛盾。「娼嫖皆罚」实施後的私娼绝对比「除罪化」更多(因为根本没有
申请合法的余地),且因其非法处境,而必须依靠第三人(仲介)的协助,因而更容易发
生人口贩卖和治安问题。这个方案唯一的「好处」,就是政府不需要负担「合法管理」的
麻烦或反色情团体的压力,只要「继续抓」即可,所有的麻烦与影响,依旧局限在原本就
具有社会污名的娼妓(和嫖客)身上。一旦了解了这种「挑软柿子吃」的决策逻辑,我们
就知道所谓「社会共识」根本不是重点,而只是决策者不想承担改革责任与扞卫弱势人权
的藉口。
(本文已发表於2007/11/30中国时报)
P.S.
第2个问题我不太懂意思... 恕我先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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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艘船忘了自己是飞行船了吗?那艘船忘了自己飞上天空的时候了吗?穷尽地平线、
奔向水平的方向,在那里就是这船离陆起飞的地方;即便所有港口的灯火,都熄灭、都
陷入沉默,也要航向苍穹。」 FROM 宙船(日本唱片大赏作诗赏得奖作品)
http://blog.roodo.com/honkwun NAKAJIMA MIYUKI FANS'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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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01.58.207
1F:推 ccdot:推一个 03/07 12:36
2F:推 suntyyoyo:推!!世人要懂同志是同志 娼妓为娼妓 都不是他们所愿 03/07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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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艘船忘了自己是飞行船了吗?那艘船忘了自己飞上天空的时候了吗?穷尽地平线、
奔向水平的方向,在那里就是这船离陆起飞的地方;即便所有港口的灯火,都熄灭、都
陷入沉默,也要航向苍穹。」 FROM 宙船(日本唱片大赏作诗赏得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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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01.58.207
※ 编辑: honkwun 来自: 210.201.58.207 (05/24 04:24)
3F:→ honkwun:其实我没有要说什麽娼妓被迫这种观点啦... 05/24 04:26
4F:推 yeshi2:议题是可以相通的~ 但"非其所愿"需要更细致讨论 05/24 05:24
5F:→ yeshi2:sun的推文让我想起辅导老师在台上说"同志也不是自己愿意的" 05/24 05:24
6F:→ yeshi2:(Orz 当场没反驳 不爽到现在) 呃我不是在说H喔 05/24 05:26
7F:推 dvd40:坐在云端的人,很难看见地面潮湿阴暗角落的青苔。他们总以为 05/24 13:13
8F:→ dvd40:阳光普照何来阴暗角落。真是大有为政府,大有施政者无法理解 05/24 13:15
9F:→ dvd40:之处,从Bi版少数人挑起战端并回避讨论充分显示,好命郎的骄 05/24 13:16
10F:→ dvd40:傲。 05/24 13:17
11F:推 gofyy:民间人权委员有13位,2007.11.27出席的9位有6位赞成不罚娼 05/24 13:56
12F:→ gofyy:未出席的刘梅君也赞成不罚娼。不罚娼才是民间委员的共识 05/24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