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pys (lu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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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同志领养》缠讼如愿收养 变性艺人声援
时间Sat Sep 8 08:53:59 2007
国内首例法院不准女同志伴侣共同收养小孩
960907联合-女同志收养小孩 法院不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906/2/k3j1.html
女同志收养小孩 法院不准
更新日期:2007/09/07 07:00 记者:记者吕开瑞、杨德宜/桃园县报导
自认是夫妻的桃园县一对女同志,想要收养女婴,完成美满家庭梦想,桃园
地院认为同志收养将造成幼儿成长的性别错乱,可预期会面对不同压力,对
幼儿不公,裁定不准收养。
国内同志办理收养的案例很少见,法界以往几乎未探讨同志「夫妻」是否可
收养子女。桃园地院这一判决,是全国首例。
女婴生母,是女同志的妹妹。获悉法院裁定後,她为姊姊抱不平:「难道同
性恋不能养小孩或教育小孩吗?」她说不会抗告,但不管法院怎麽判,女婴
都会给姊姊养,这是家族的决定。
法官驳回这件收养案的主要理由是,孩子可能发生性别认同错乱,日後在学
校和同侪间,如果性别认同、性向扮演异於多数人,会承受极大压力,遭同
学和朋友取笑,这些压力都要孩子单独面对,非收养人可排解。
法官指出,成年同志应思考「不能只为满足自己对完整家庭的期待」,将一
个没有思考、拒绝及选择能力的孩子,置於未来不可测的压力中,这对孩子
并不公平,法院基於对孩子最大利益的考量才驳回。
希望收养女婴的这对同志,一姓林、一姓吴。今年四月间,林女的妹妹生下
女婴,因家境困难,林女与「老婆」又想要小孩,林家商议後,决定由林女
向法院办理收养。
法院审理时,廿七岁的林女出庭,因长相较男性化,一度被误认是女婴的舅
舅。她说自己是孩子的阿姨时,法官吓了一跳。林女陈述和吴女相恋八年,
目前同居,长辈已接纳两人是同性恋的事实,她与女友想收养孩子,让家庭
更完美。
法官委托家扶基金会做家庭访视,得知林女月入三万余元,工作稳定,同居
女友也喜欢小孩,两人都说未来不会和男性结婚生子,希望拥有小孩过完整
的家庭生活。林女母亲承认女儿是同性恋,也接受女儿的女友,愿意协助照
顾女婴。
桃园地院审理後,法官表明对同性恋持正面开放态度,成年人心智和人格成
熟,彼此相爱成为恋人是个人自由,社会应尊重包容;但台湾社会对同性恋
仍有异样眼光,且法律未通过同性结婚,综合判断後,认为孩子留在生母家
较有利,因此驳回收养声请。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906/2/k3j3.html
同志领养》缠讼如愿收养 变性艺人声援
更新日期:2007/09/07 07:00 记者:地方中心记者/连线报导
桃园地院驳回一对女同志收养小孩,学界、社工和律师看法分歧。中央大学
性别研究室主持人何春蕤认为「法院永远跟不上时代潮流,缺乏平权观念」
;桃园家扶中心和律师赖弥鼎则认同法官观点。
何春蕤说,好父母的基本条件是爱小孩、适时且适当的教育子女,而非局限
於「一男一女的家庭组织与基本结构」。她说,国外近年以包容、平权的立
场,认同同志组织家庭甚至成为合法夫妻,也认同收养子女,桃园地院驳回
收养,让社会各阶层少了接纳与包容。
曾历经缠讼才如愿收养一名儿子的变性艺人锺玲,大方秀出七岁儿子「大文」
的照片,以自己的遭遇呼应何春蕤的看法。她强调:「只要有爱,就有资格
当父母亲。」
家扶中心桃园分会主任游淑贞则持不同看法。她指出,儿童人格成长历程中,
父母亲的角色非常重要,如果成长过程中出现性别混乱,儿福专家评估时,
就会趋於保守。
律师赖弥鼎指出,法律上的收养以健全家庭为要件,目前社会还无法完全接受
同性恋,同志「婚姻」也未合法,就法论法,法院驳回是适宜裁定。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906/2/k3j2.html
同志领养》单身身分声请 2男分手争儿
更新日期:2007/09/07 07:00 记者:记者徐如宜/高雄市报导
高雄市曾有一对同性恋者,以单身身分申请领养成功,後来因分手争夺孩子,
才使内情曝光。
儿童福利联盟南区收出养组副组长余佳音表示,儿盟在审核领养者资格时,原
则上是以家庭支持系统、经济状况、领养者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条件来决定
,结婚者优先,单身也在考量之内。
高雄市吴姓、张姓一对同志,两人一起生活时,有意领养一名小孩,後来是以
吴姓男子名义领养,小孩也由两人共同照顾,未料今年三月间,两人闹分手,
张姓男子到吴姓男子家中,将领养的两岁男童强行抱走,两人为争夺「儿子」
而闹上法院。
余佳音表示,经儿福单位介入了解,发现被领养的孩子,由两人照顾得很好。
高师大性别研究所研究生蒋琬斯表示,社会对同志伴侣仍有歧视眼光,会质疑
同性伴侣领养小孩的合适性,认为孩子必须有父亲、母亲的学习对象才完整。
其实小孩的学习典范并不是只有父母,单亲家庭一样可教养出很好的子女。
女同志收养小孩遭驳回 法官:日後会遭到同侪压力...
ETtoday:2007/09/08 00:20 记者:记者萧化明、秦蕙兰/桃园报导
桃园有一对自认是夫妻的女同志,想要收养一名女婴,完成美满家庭的梦想,
但却被桃园地院认为将会影响到孩子的人格发展,因此裁定不准收养。
单调的家庭摆饰、一张单人床就这样摆放在地上,旁边则放满了杂物,这里就
是女同志妹妹住的地方,看的出来生活相当困苦,再加上家中还有两个小孩要养,
也让家庭经济陷入困境,为了解决家里面的经济问题,才决定将自己出生不到一个
月的宝贝女儿送给姐姐领养,但法院却认为姐姐是一名女同志,裁定不准收养,让
她相当不满。
女同志妹妹:「就我的观点,我会觉得说,一个小孩教育问题,他的成长环境并不
单单只有收养人。」
对於妇人的指责,桃园地院法官表示,驳回这件收养案,主要是因为担心这名女婴
将来可能造成性别错乱,加上以目前台湾的社会对於同性恋婚姻还是有异样的眼光
,才会驳回收养声请。
桃园地方法院庭长徐培元:「在台湾社会的现状,同性如果相恋结婚,然後儿童在
这家庭里,他日後势必遭到同侪的压力。」
桃园地方法院这样的判决是全国首例,由於国外有国家是同意女同志可以收养小
孩,但以目前台湾法律没有通过同性结婚,因此这名女同志想要拥有自己的小孩、
完成美满的家庭,看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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