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acStein (My Name)
看板transgender
标题Re: [讨论] 情境骚扰
时间Fri Nov 17 02:45:38 2006
※ 引述《dvd40 (vul32u032u03)》之铭言:
: 我今天贴这篇文章主要是要谈"情境骚扰",这是性别平等委员会议中有人对我的
: 质疑。
: 问题的大意是这样:一个"正常人"有不需去面对一个"怪异的"变性人的权利,当
: "怪异的"变性人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或周围时,让他们有不舒服的感觉时,这个变
: 性人就构成对"正常人"情境骚扰。
: 我今天不就提问人的背景做详述,或许二~三天之後我再回应这些资料。
: 我想诸位版友也许日後也会遇到类似质疑,大家先要心理有个底。不妨大家共同
: 讨论个最佳策略,留作参考。
情境骚扰是不可能成立的。情境骚扰的成立只能算是一个谬论。
基本上「情境骚扰」与「反歧视也是歧视」是同一种说法。情境
骚扰的字面描述看似是对某种「权利」的侵犯,但不要忘记「权
利」必须建立在「平等」和「基本」的概念之上。
如果因为一个人「拒绝情境骚扰」的权利,而和另一个人的,例
如「工作权」或「人身自由权」产生冲突时,拒绝情境骚扰如果
真的算是一种权利的话,和人身自由权与工作权相较之下,它必
然是被牺牲的。
那麽何以说这和「反歧视也是歧视」是同一种说法?因为情境骚
扰的定义本身就是一种差别待遇和歧视。说这是一种「权利」,
那就是在说「我歧视别人」是一种权利,也就是说,当反歧视是
为了保护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时,说「我歧视别人」是一种权利,
就会导致「反歧视也是一种歧视」的结(谬)论。
当然,在面对这种质疑的时候,要讲这麽一大串理论推导是很不
实际的,最简单的做法就是直接回应:「你的存在本身让我很不
舒服,这构成对我的情境骚扰,我要拒绝你的存在。」
更白话一点的话就是,「你太胖了(太丑、太脏、太自私、太愚
蠢、太浑蛋……随你挑),因此构成我的情境骚扰,请问我该怎
麽拒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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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2.207.64
※ dvd40:转录至看板 lesbian 11/17 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