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acStein (My Name)
看板transgender
标题Re: 为什麽要长时间反覆摸索才能认同……
时间Tue Sep 12 03:10:19 2006
※ 引述《feb30th1712 (我是她女友:))》之铭言:
: 早知道就直接看最後一段。XD
早知道我就叫你直接看最後一段。XD
(这段恕删,不过我已经吸收了 :p)
: 但我其实想过要求原发性还有一个可能,就是大环境对跨性别的不友善。假设
: 在捷运上男孩子较容易让位给女孩子,所以有个男生为此做了 SRS,而她也获得了
: 她想要的捷运座位。可是他却可能在其他地方,例如求职、社群等情境遭受歧视,
: 当然也可能不被歧视,但如果我是医师,我也会保守些,不让这人动手术,因为这
: 可能会造成社会问题,毕竟医师是在救人,不是搞社会运动的。
我想其实问题应该不只是大环境是否友善的问题。例如,当并发的性别认同
障碍发生时,如果医生就此同意了手术的进行,必须面对的问题就会是,将来如
果当事人无法适应新的身体所带来的新的社会位置(当然这也会牵涉到大环境的
态度,但这不只是环境的问题,更包括当事人本身的因素),或者新的身体所带
来的新的身体(使用或感觉)经验,而要求还原手术,这时候会因为某些身体改
造的无法还原而产生许多问题。
这当然还需要一些法律上的配合来厘清责任归属的问题。而我真正的想法则
是,医生不应该拥有「权力」来决定一个人的性别认同是否够坚定,至多医生只
能提供专业的意见来分析当事人的案例,甚至是透过说服的手段来影响当事人的
决定,然後当手术後仍有不适应的情况发生,当事人必须为自己的决定负责,这
是取得身体改造权所必须相应付出的代价(有权利就必须有相应的责任)。
但是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医生对当事人的决定就完全没有任何责任,
医生仍然必须负起提供专业意见的责任和义务,而至於事後的纠纷究竟要怎麽厘
清责任归属,如何能够在法律上有公正的断定,当然就是实务的问题,因此需要
实务上的专业意见(这不是我能够做得到的)。
所以我同意,在实务上,如同下段所说,这是个牵涉很广的问题。
: 但实际上我们是应该有身体的改造权。例如有些热衷於人体改造的人们,这些
: 人或许不具备 GID 条件,但她们是确实知道自己在做什麽,也有避免遭受歧视的
: 方法、管道或者独立社群,那又为何不可让这些人动手术呢?喔对人体改造迷是真
: 的有喔。
: 故再次重申这是个牵涉很广的问题。:)
但是如果回到这个标题下原本在讨论的问题,为什麽不能长时间地反覆摸索
後才能清楚认识到自己的认同?或者,为什麽在思考过後由自己来决定的认同不
算是真正的认同(我是说,在排除一切实务上的困难之後,单纯地来谈论认同问
题的话)?这就会是对一个人的自我选择、自我认知、自我宣称的不信任和不尊
重。其实这就是一种隐性的歧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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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0.178.139
1F:推 sapphist54:对,这真的是一种歧视,尽管很隐性 09/12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