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transgender
标 题Re: 所以我才说搞错了啦 T^T
发信站KKCITY (Wed Aug 16 13:38:56 2006)
转信站ptt!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KKCITY
※ 引述《[email protected]》之铭言:
> 更因为这样
> 改革的做法不会是继续打扮成这样给警察虐待强暴下去
> 直到哪一天 警察法官自己突然清醒了才废掉这种不合理不人道的法律吗?
> 没错! 最後发生了石墙事件
> 但这不是三五个人就成事的 也不是没有付出代价的
同心圆雷斯盃是多少人办出来的活动???
拜托,如果我的班级做出很白痴的决议,
难道不就是我们有两三个人觉得不合理"就可以抗议"吗???
不是三五人就能成事这句话的意思到底是什麽???
你现在究竟是觉得他们人太少所以不能成事,
还是伦理上觉得他们只要做不符合规定的事就是错的???
如果是要务实的说人太少不能成事,那你不加入的理由是什麽???
他们不就是觉得自己做太单薄所以在这里寻找更多的人吗???
如果是伦理上"人不能做所有违反规定的事",
你还没告诉我是不是法律禁止肛交你就认为所有仍然在进行肛交的人你都不支持???
对於三件女性服装的规定你的回应是,
"改革的做法并非继续违反规定让警察虐待强暴",
这句话跟所以穿着少於三件女性服饰的生理女性都因为违反规定所以"你不支持"
显然不是相同的论点,
所有的行动都会有个效果,
那效果不会只能是满足制度改革的效益才算数,
但是除非你的论点是任何行动只有在满足了"发生改革的效益"才能被允许,
你才愿意支持,不然我不了解你的意思到底是什麽,
同志奇装异服上街也有可能"违反公序良俗",
大家不就是用这种挑战别人视觉神经的方式让这一切成为文化必须接受的部分,
迫使人们正视,迫使社会接受,不然你以为同志大游行到底是什麽???
还是还要天真的认为没有警察抓的行为就是合法的,
而现在警察不抓游行的同志难道不就是一些人冒着违反规定的风险冒着被惩罚被逮捕
被法律暴力地侵犯也要坚持继续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才造成的结果吗???
所以不会有警察拿着警棍逼你们穿上"合宜合法"的衣服,
不然陈俊昇女装上街为什麽会被警察盯上???
还是你也认为所以陈俊生没有找到一群人(多於三五人)跟他一起上街,
你就不支持他的行为,你就认为他对他自己被警察逮捕的後果也要负责任???
--
┌◆◆ 花魁艺色馆--扫除污名 重建性 ◆┐▇─┐KKADSL→六星级优质连线服务
│ Sex.kkcity.com.tw │┴ └─▇ 马上申请带你上网环游全世界!
└──《From:59.127.201.233
》──┘ KKADSL ┴ http://adsl.kkcity.com.tw
--
1F:推 sapphist54:好!我蓝调石墙翻好久都找不到三件女性服装,多谢了:) 08/16 14:51
2F:→ sapphist54:把我想讲的,跟没想到的,都很清楚地表达出来了,赞! 08/16 14:53
3F:推 EmiruKitty:陈俊生因为偷窃被抓 不是因为女装被抓 08/16 16:38
4F:→ EmiruKitty:至於被媒体关注 那我只能说这社会媒体心理变态 08/16 16:38
5F:→ EmiruKitty:我也上过新闻阿= =" 还不是把我写得很奇怪 08/16 16:39
6F:→ EmiruKitty:我也没被打扰 只有人请我吃东西而已= =" 08/16 16:39
7F:推 IsaacStein:可是你还是没有针对一个行动要怎样才算合理合宜做解释 08/16 16:45
8F:→ IsaacStein:所以「不合法」或「不合规定」与行动的正当性之间的关 08/16 16:45
9F:→ IsaacStein:系在你看来是? 08/16 16:45
10F:→ IsaacStein:以及你当初提到「今天人家就是规定你不能参加」云云的 08/16 16:45
11F:→ IsaacStein:目的又是? 08/16 16:46
12F:推 MikimotoH:陈俊生因为偷窃被抓!?他连个现行犯都不是,只是因为 08/16 16:58
13F:推 MikimotoH:百货公司警卫觉得他「行迹可疑」才要抓他 08/16 16:58
15F:推 MikimotoH:这是当初发生事故时的新闻报导 08/16 17:00
17F:→ EmiruKitty:还是跟女装无关系 没人可抓 08/16 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