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kimotoH (宝塚男角 Miki)
看板transgender
标题变性女要变回男 凸显法律空白
时间Mon Jul 10 13:35:25 2006
http://www.takungpao.com/news/06/06/29/ZM-586582.htm
变性女要变回男 凸显法律空白
2006-6-29
【大公网讯】3年前,艺名分别为「红颜」和「雪儿」两个男儿一同
做了变性手术,从此成为娱乐场所的「红艺人」,然而两个性别错位
的人最终却成了同性恋人。为了使不见光的同性恋能变回正常态,其
中的「红颜」决定二次变性,重新变回男人。杨涛在「人民网」撰文
指出,出现这种极为罕见的现象,跟中国目前对於变性缺少法律规范
有关,变性领域亟待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文章指出,性别的改变并非简单的身体器官的增加与减少。性别首先
是生理特征,但更重要的,它是一种社会角色,因此有社会识别的功
能。因此,性别的改变不仅是个体的器官的改变,更可能涉及的是社
会角色的改变,影响到社会的认同。比如说,性别的改变涉及到家庭
的身份问题,涉及到父母子女,夫妻身份问题;性别的改变导致身份
变化,权利义务的改变,甚至是婚姻的解体;性别的改变也可能引发
道德伦理观念,导致一些公共场所如厕所、澡堂的禁入与准入,甚至
可能使社会管理产生混乱。
然而,现在对於变性的手术却没有什麽明确的法律规范。一些医院一
切从钱出发,能交钱就变性,变性手术过於随意。更为重要的是一些
与变性配套的措施没有建立,比如变性人是否要事先在公安机关登记
,变性後如何进行户籍登记;变性女人能否享有妇女的权利与承担妇
女的义务;变性人的工作保障问题;变性可能遇到的社会歧视问题,
等等。
文章说,对於「红颜」从男人变成女人後又想从变回男人,我并不主
张禁止她(他)这个权利,只是认为换性不能像换衣服一样,太过於
随意。目前亟需的,是对变性问题进行法律规范。首先,要对医院加
强监督,从保护变性者的角度出发,变性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其次,
在进行变性手术时,必须做到医院与公安机关的衔接,变性首先要到
公安机关备案,以方便治安管理;最後,对於变性人的社会地位以及
社会角色可能存在的种种问题都要进行规范,最大程度上考虑变性人
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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