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horkina (,,,)
看板transgender
标题Re: 当男生的方便
时间Thu Mar 9 22:37:25 2006
其实 要表达不满的话是可以的
只是 要看您愿意做到什麽程度 以及花多少心力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两性工作平等谘询服务专线 0800-380038
台北市就业歧视评议委员会 (02)27208889 #7023
您可以试试打电话去申诉 所有可能的证据都要留下 例如文宣 或甚至录音档
同时
第七条 雇主对求职者或受雇者之招募、甄试、进用、分发、配置、考绩或陞迁
等,不得因性别而有差别待遇。
但工作性质仅适合特定性别者,不在此限。
虽然说 那是不支薪的助手工作 但法条倒也没限定受顾者要是有支薪的 是吧?
反正申诉上去 看对方怎麽解释
最後,其实这很难防止。
虽然有两性工作平等法,但是雇主还是可以暗的来。
口里不说,招募文上也不说,但实际录用时就是会特地录取某一个性别
也无任何证据
不过这次倒是刚好有证据就是了...
另外,我只是提供您知道有这样的可能方式
至於要不要做、会有什麽好的或不好的效果或後续效应
请您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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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uthalion:推推 03/09 22:39
※ 编辑: Khorkina 来自: 220.134.24.66 (05/07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