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0858B ()
看板traffic
标题[新闻] 网传「车险常识」 遇车祸说这句可避责?
时间Sat May 30 22:00:08 2020
网传「车险常识」 遇车祸说这句可避责?警怒揭真相
提醒民众不要误信社群、通讯软体未经证实的假讯息!近日不少民众收到亲友透过LINE转
传的一则「车险小常识」讯息,内容教导大家若不慎遇到事故,骑车、开车撞到行人,记
得警方问讯、制作笔录时回答「我完全没有看到人」等就可避免「应注意未注意」的肇责
。对此,台中交通警察大队怒斥太扯,直呼这样的讯息根本是误导,强调这样的回应可能
会自打脸及无法避责外,未来法院量刑对当事人亦不利。
近日LINE疯传一则「车险小常识」讯息,内容指出若驾驶汽机车和行人发生事故,警方制
作笔录时怎麽回答很重要,称有一些可「避责」的方式。该讯息内容表示,面对恐龙法律
、说话也是要法律一点,当然最好的话是不要遇上车祸,如不慎发生还是得自保,所以传
授民众笔录回答方式可以自称,「我完全没有看到人,他突然就闯红灯跑出来,非常突然
的情况下,就撞上去...」强调只要说「完全没有看到」就可避免「应注意未注意」的肇
事责任。
台中交通警察大队看到这样的讯息相当傻眼,痛斥根本是误导!警方强调,根据《道路交
通安全规则》第103条,「汽车行近行人穿越道或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携带白手杖
或导盲犬之视觉功能障碍者时,无论有无交通指挥人员指挥或号志指示,均应暂停让行人
、视觉功能障碍者先行通过。」所以任何车辆近行人穿越道时,一定要注意车前任何状况
,尤其是最弱势的行人和视觉功能障碍者。
另外,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第2项规定,「驾驶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或转
弯时,如不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过,可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同条第3
项规定,「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行近行人穿越道或转弯,如果遇有携带白手杖或导盲犬之
视障者,而不暂停让其通过,可处新台币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罚锾」。警方提醒,汽机
车在转弯或行近行人穿越道时,如未礼让视觉障碍者,会受到比不礼让一般行人更重的罚
则,这项修正条文已於去年10月正式上路。
交通大队警方强调,该则「车险小常识」讯息内容是错误的观念,声称遇到汽机车与行人
发生车祸,笔录回答「完全没有看到」就可避责,这根本是谬论!警方提醒,车祸事故警
方皆会调阅监视器调查、厘清,画面能还原真相,行车上路自保重点应是「注意车前状况
才是王道」。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53144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26.126.252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raffic/M.1590847210.A.9A8.html
1F:推 tux80420: 讲这句才会判应注意而未注意啊,是讲另 114.137.172.28 06/11 21:50
2F:→ tux80420: 外一句好吗 114.137.172.28 06/11 21:50
3F:推 icehorng: 肇事责任跟过失伤害两回事 42.73.92.215 06/28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