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goto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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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车祸] 车祸调解的方式?
时间Tue Apr 25 22:07:30 2017
这个月初发生车祸,
我方乘客一人A受伤,对方B则无人受伤,
目前车子快修好的阶段,我方保险透过车厂告知我,
要我去联络对方出来洽谈,这个案子才能结掉。
听闻双方保险目前推测保险肇责我7:对方3,
行车纪录器漏秒没录到,加上我有保丙式+第三人,
所以对肇责比例我也不太要求,
乘客是我朋友,一般来说,不会向我求偿,
所以乘客方面本来就不关我方保险的事,这我可以理解,
只是怎麽不是对方保险要来找A洽谈?(对方应有保第三人)
怎麽会是要我们自己去找B当事人,联络调解时间?
车子还未开始修之前,听到车厂跟对方保险讲完电话後,
据车厂转述,处理方式为我方保险先出险,再让我方保险依肇责去向对方保险求偿,
但如果乘客要太多,那肇责再来乔!
依我的认知,只要不超过6个月法律形事追诉期即可,
事发至今未满一个月,所以其实A可以不用急,
但我方保险,要我方去找对方B,怎麽感觉我们比对方还着急和解?
依朋友A的感觉,应该也只会要求医疗费+休养的费用(诊断证明书写的天数),
如果我方去跟对方乔定调解,好处是我方保险也会一并去乔我与对方的财损,
我方多一位保险人员参加,只是我方保险是否会站在我朋友那边,这就难讲了!
或者会以我的肇责来跟我朋友砍价(纯猜测!!!)
如果是放着暂不管,最多等到6个月追诉期前,再来谈和解,
缺点就是变我朋友独自面对!
有人知道我该如何做,比较恰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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