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mo0409 (jamo0409)
看板toberich
标题公司破产 对负责人影响
时间Mon Oct 31 16:43:33 2022
各位老板好 想请问
原本和三位股东合夥成立有限公司
原负责人为A股东,後来转让给B
现在公司因为营运上的财务问题导致需要申请破产,但有客户签的租赁契约还没到期
剩余财产已经不足退还客户租赁金
想请问:
1.走破产的话,查公司法有限公司是以出资额为限作赔偿,公司设备器具会遭受法拍
但若拍卖余额不足退还客户租金
负责人B有没有可能被客户提告求偿?
2.公司破产对B个人会不会有信用影响?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40.221.8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oberich/M.1667205815.A.5DD.html
1F:推 butcher: 若金流有非属公司营运的支出,可能会有问题10/31 16:48
金流因业务出问题导致
囤货过多现金被断头
这样算营运支出吗?
2F:推 jfw616: 债权请求权并未消灭10/31 17:02
3F:→ jfw616: 也就是説客户还是可以继续找你们追钱10/31 17:03
代表法人权消亡但客户还是可以向负责人求偿?
4F:推 jfw616: 股东好像跟负责人不太一样..要查一下 10/31 17:04
5F:→ jfw616: 台湾的破产跟外国7年後又是一条好汉不一样10/31 17:05
6F:→ jfw616: 所以那个孙道存到死都是破产状态10/31 17:06
7F:推 jfw616: 如果是负责人...那一定要负责10/31 17:08
8F:推 hank9201: 有限公司理论上自然人就不用负责额外的公司债务。 10/31 17:15
9F:→ hank9201: 2.的部分 如果跟银行贷款,在徵信部分可能会被抓出来,10/31 17:16
10F:→ hank9201: 某种程度上是会影响信用10/31 17:16
11F:→ hank9201: 不过在公司法第23条里面 是有机会负责人被求偿10/31 17:18
12F:→ hank9201: 看有无违反法令10/31 17:18
13F:推 qzwx1212: 法人与负责人是两个独立个体,所以是切开的,但可以用10/31 17:52
14F:→ qzwx1212: 公司法23条负责人有无违反公司业务而导致他人损害而请求10/31 17:52
15F:→ qzwx1212: 赔偿,如果没保证,大多都是用这条去请求10/31 17:52
※ 编辑: jamo0409 (223.140.221.88 台湾), 10/31/2022 18:43:28
16F:→ jamo0409: 这样是不是代表负责人没违法 10/31 19:00
17F:→ jamo0409: 客户没办法 负责人违反法令导致公司业务损害倒闭并求偿 10/31 19:00
18F:→ jamo0409: ? 10/31 19:00
19F:推 KHlawtel: 清算跟破产不一样 10/31 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