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TKer5566 (MTKer5566)
看板toberich
标题Re: [闲聊] 跟朋友合作创业有赚有赔
时间Wed Jan 13 22:20:30 2021
好奇
如果合夥的是两个freeway0616
结局会不一样吗
※ 引述《freeway0616 (许韩生)》之铭言:
: 新人发文 文长慎入 谢谢各位大大
: 小弟刚结束一段合夥四年半的公司 在此提醒各位希望与朋友创业或已经合作的大大
: 合夥人真的要慎选,如果可以,根本不要合夥
: 我与友人在五年前一起从事宠物用品网拍行业,一开始起步并没有投资多少金额进去,
只
: 能确定两人投资是一样多的金额,两个人说好,有赚钱就继续投资,慢慢扩大,足够有
盈
: 利的时候就当月拿一样的薪水。
: 一开始也相安无事,毕竟多年好友,做不好的地方觉得慢慢改进就好,连後来知道要申
请
: 营业登记,我也是让他填写他一人独资,并没有跟他签任何私下的合夥协议书。
: 但一两年过去,我觉得做事的方式不同,思维上做的决策也差异太大,实在无法长期合
作
: ,只会更多摩擦以及更多不顺心的迁就。
: 於是107年的11月,我决定自己出去开实体店面,把原本有稳定营运的网拍留给他,并
好
: 好的跟他谈拆夥的这件事,毕竟他当时根本就不想做实体店面,在我提的时候多次拒绝
,
: 我也不希望之後还得跟他一块做事做决策,这样至少还可以当朋友。
: 但当时我们都还没谈拆夥的分配,他硬是说决定要一起开店,不要分开做..... 我最终
还
: 是答应了。
: 我们在台北东湖开立了实体店面一年半,除了又投了钱进去付货款、装潢款,前一年根
本
: 没领薪水。
: 但至少熬到,除了网拍以外,店面也是已经很稳定的营收,不过我实在受不了这工作上
观
: 念的对立跟无法改善问题。
: 总之 我二度提出拆夥,在这之前我都觉得好聚好散,就这样结束吧,只要还我我应得
的
: 部分,我自愿离开。
: 但他接下来一连串不合理的行为我实在无法忍受。
: 我们两个同时都想拥有这家店,但拆夥他只能接受我离开,所有之前的装潢、器材设
: 备都要用残值计算(2折、3折),甚至连要贩售的货物商品也是要个折数。
: 我提出网拍店面两条稳定营收,可以各选一边,他先选对他有利的,货物设备对半分,
我
: 们一直是各50%的拥有人呀。但他坚持两者不能分,并且他都要拥有。
: 我再提出,如果他今天想要两个稳定的收入来源,等於要我全部卖给他,也可以,但装
潢
: 费用+设备器具+货物成本+银行里面的金额,全部用原购买价还一半给我,同样也被他
不
: 合理的逻辑拒绝。
: 我又提出,如果他愿意离开,我会用我提出的算法公平还给他钱,也是完全没有用。
: 各位乡亲,因为没有任何保护我的依据,我竟然没有任何可以让他公平地把钱还给我的
办
: 法,或是把店卖给我的办法。
: 而且不管最终如何,他都没有犯法,那间公司从来没有属於我过。
: 我抱着最後一丝希望去找调解,但调解并没有任何法律强制性
: 只多一个人(律师)陪我一起翻白眼,律师还建议我不要同意他的条件,开始摆烂到他自
己
: 愿意提出拆夥,这样对我才会比较公平。
: 毕竟我提出比他开的金额多75万的价格要跟他买,他都拒绝。但他坚持不肯还合理的金
额
: 我。
: 题外话,我在调解时接受了远低於我们店的资产一半的价格退出,因为我实在是没时间
也
: 不想跟他耗,但在律师跟我合夥人以及他姊说我愿意接受这金额时,他们竟然又说要分
期
: ,我觉得这个moment律师是比我生气的,他开始说我们都谈好了之前也没说是分期的方
式
: *#&(*&(*_@
: 然後他姊默默地说一句,跟银行借要利息,痾,所以欠我不用利息是吧,到底要这麽难
看
: 到甚麽下限。
: 虽然我最後还是答应他们分期,只是从他们原本提的11期改为2期。
: 不好意思,长篇大论到此快要结束,辛苦大家了
: 统计一下这4年半的合夥,54个月,加最後我们调解时给的100w,我总共调解的钱+历年
的
: 薪水-投资丢入,实领170w,这是我默默看银行帐本算出来的金额
: 等於这54个月,包含(薪水、劳健保、劳退6%、年终、三节奖金、投资分红),我一个月
平
: 均31k
: 令人不忍再去细算我平均每日工时至少12小时
: 原来在合夥关系中最好赚的钱就是没有被法律保护的那方,真心奉劝所有想要合夥的乡
亲
: 请小心并白纸黑字写清楚,不要说我朋友跟我是换帖的之类,那个人曾经也是我深信不
疑
: 的人呀!
: 因此比起钱的金额,我更无法接受的是这份"恶意",这份他与他家人讨论後精密计算,
不
: 管怎麽样我都得接受的恶意。
: https://imgur.com/RayhObW
: 以上附上调解同意书,我其实还备份很多影音档,但都是徒劳无功
: 我一直认为,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我们并不是为了这样规范所以做好自己
: 但在社会上跑跳,说我蠢也是,就跌了这样的大坑,多独善其身也不会有人同情
: 希望大家在努力创业的过程,赞下来的收入不要跟我一样是送给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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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嘘 fkps50106: 你可以推文 01/13 22:22
2F:嘘 BIGBBB: 谁啦 01/14 02:04
3F:→ MTKer5566: 我的问题其实很重要 01/14 19:16
4F:→ MTKer5566: 到底是不存在与「朋友」合夥这回事 01/14 19:17
5F:→ MTKer5566: 还是只要慎选「合适的朋友」就可以合夥呢? 01/14 19:17
6F:→ MTKer5566: 所以如果2个自己来合夥,会怎样? 01/14 19:18
7F:→ MTKer5566: 还是说,其实你自己跟自己合夥也是会不欢而散? 01/14 19:19
8F:→ seaping: 我自己公司是合夥经营,不过我和我合夥人基本上不是朋友 01/17 23:41
9F:→ seaping: 双方基本上就是法律上的事业夥伴而已,我们都相信这样才 01/17 23:43
10F:→ seaping: 能长久,事实上也真的6~7年没出什麽状况 01/17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