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nkd (ynkd)
看板toberich
标题Re: 【请益】内容型创业的分润与合约如何谈?
时间Thu May 14 17:23:34 2020
简单回应:
听起来你们只是合作的模式,所以这种模式就算你现在用合约绑好了,未来还是会有很多
问题,因为设计合约的当下,只是那个时候的时空背景,未来到底会发生什麽鸟事没人
知道。
这里的重点是:法律永远是商业的最後手段,不要想着法律是万能的。
如果你们的合作,还是这样以个人拆分(工时、工作内容)一笔笔一笔算的方式下去
你们就是一次签一次的合约即可,就把对方当作个人工作室,你也是一家个人工作室。
另一种模式就是合夥公司:
公司基本上就可以解决你大多的问题,因为赚钱或赔钱是公司不是你们个人。
而所有的发明、设计、文案、衍生etc...都是属於公司的。
至於你如果觉得你的设计很有价值,也可以把你的设计产品作价(当股份),但是
对方会不会接受就是一回事了。
实务上到最後,就是谈不去,设计觉得他的设计最有价值,文案觉得他的文稿最吸引人,
因此就会独资成立公司:设计的就把文案外包,文案的就去找设计师,而看最後哪家公司活下去
才是重点。
※ 引述《FrankYoshi (作别人生命中的天使!)》之铭言:
: 版上的各位创业前辈大家好~
: 目前我有一个关於图文型媒体的创业计画
: 共有我以及另外一位朋友两人合作
: 我负责:插画、设计、还有之後部落格所需的程式技术
: 朋友负责:文案写作、社群经营
: 最近刚开始合作,未来可能会有品牌衍生的收入
: 例如:业配广告收入、出版品、开设工作坊、周边商品等
: 之前有过类似的合作,
: 因为一开始没说的很清楚
: 导致後来产生收益之後各说各话有些不愉快
: 所以这次想说趁着合作开始前
: 先用白纸黑字的具法律效力的合约明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 与之後各种商业衍生的成本支出与收入分润
: 这样想要请教几个问题:
: (1) 一般写这样的合约,有形式上的要求与限制吗?
: => 制订的合约能拥有法律效益的保障
: (2) 如果图文内容创作,内有我画的图以及对方写的文字
: 这样两人所创作该形式的各种内容,都是两人共享50%的着作权吗?
: (3) 因为我目前是进行相关的图文内容的视觉、插画创作
: 我设计出具有辨识性的虚拟角色,要在合约中如何规范,
: 去保有相关的着作权与肖像权?
: (4) 如果对方开文案类的教学工作坊
: 然後使用到我绘制的图片
: 那麽在实务中,会用什麽样的形式去谈合作与分润?
: 对这方面的处理比较没有相关经验
: 希望版上有经验的前辈们能给予指教
: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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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24.105.23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oberich/M.1589448217.A.32F.html
1F:推 jamo: 我也觉得是这样,跟设计者合作过,太辛苦了! 不如分清楚,全部 05/14 20:31
2F:→ jamo: 用论案计价或者直接聘请对方会单纯很多 05/14 20:31
3F:推 Aquatics: 想法相同+1. 采个案合作or外包单纯很多. 05/15 06:53
4F:推 FrankYoshi: 谢谢大大的建议,下周开会我再跟朋友讨论看看! 05/15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