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NYHOT (HEY:Sowieso下棋)
看板toberich
标题[问题] uStar计画合理吗
时间Thu Sep 30 14:22:45 2010
刚收到消息,ustar政策疑似大转弯!?
本来版友和补助规则有提到,缴交公司登记证明文件和筹备处帐户
补助款实报实销就可以完成请领.
现在据闻,若成立公司筹备处,後续并无确实成立公司者,
必须要补助款项全数追回!
如果是後者更新办法,是否划算
当一个公司运作後,发现不行运作,
最快解散是半年後解散公司以减少每月个必需支出,
这样团队的成本负担有多大呢?
虽然风险是必须创业要承担的, 但之前计画并没有这些规定,完全是突如起来,
因此在想对於鼓励学生创业是否是一种不好的政策?
面对这样的情况,要怎麽辅导团队比较好呢? 请教各位高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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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3.117.58
1F:推 WAV:最大的成本负担应该还是所谓的"机会成本" 要绑半年这件事情 09/30 14:33
2F:→ WAV:基本上每个月成员能拿到的薪资都不多 所以...看每个人的想法噜 09/30 14:34
3F:→ KENNYHOT:失败的话还要解散费,会不会算是骗来推上断头台?还是OK? 09/30 14:37
4F:推 WAV:应该没甚麽遣散费的问题吧 都是创业夥伴 股东 失败了就失败了 09/30 15:26
5F:→ Odio:如果公司成立半年後,运作不佳倒闭应该不会追讨吧 09/30 15:47
6F:→ Odio:但如果成立筹备处,不完成申请,或者拿到钱就解散公司 09/30 15:48
7F:→ Odio:那当然说不过去啊!这意图颇明显,根本在浪费人力物力资源... 09/30 15:49
8F:推 lsp33:我也觉得这样蛮好的,以免一堆人还是用"学院"的想法, 09/30 18:24
9F:→ lsp33:只是为了申请,而将失败的风险加在评估里面 09/30 18:24
10F:→ lsp33: ^ 没有 09/30 18:26
11F:推 alice822:改成这样才有意义 虽然还是一堆方法可解 只是比之前麻烦 10/01 01:05
12F:→ alice822:不然大家弄个筹备处领35w就爽歪了 创业个鬼 10/01 01:05
13F:推 daimond:成立公司不一定要花前 六个月内可不开发票亦可申请展延 10/01 01:10
14F:推 popfish:但是不要忘了一个重点,政府只希望成立公司数变多 10/01 09:20
15F:→ popfish:能都成功最好,但失败亏钱那是自己的事情,参加这补助案, 10/01 09:21
16F:→ popfish:补助不够就要自己烧钱,得衡量要不要烧,政府不会帮你衡量! 10/01 09:22
17F:→ WhereIam:如果你的计画实行有困难 你应该去找育成中心帮忙 10/01 14:19
18F:→ WhereIam:而不是在质疑计画要你正式成立公司 创业是自己的 10/01 14:20
19F:→ WhereIam:又不是政府逼你创业 计画书也不是政府帮你写的阿 10/01 14:20